在縣看守所,警察每隔幾天就提審我一次,逼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我堅決不寫,為抵制邪惡的迫害,我開始絕食。絕食半月後開始進食。後來在同修的帶動下,我進行了第二次絕食抗議。這次我向師父發願:絕食20天,走出看守所,請師父加持。絕食到第十九天,突然出現病狀,當時我肚痛的要命,在地上打滾,滿頭大汗。號裏人慌作一團,大聲喊叫。管教來了以後無奈把我送到縣醫院。下車時,我已不能自理。醫生見病情嚴重,就問誰是家屬,警察說沒有家屬。醫生嚴厲地說:「病得這麼厲害,還不通知家屬。」警察無人吱聲。做完B超,又用擔架把我抬到透視室,我剛一下擔架就昏了過去,不省人事。他們見我不行了,就趕緊叫醫生搶救。這時我心裏非常清楚,恍恍惚惚還能聽到別人說話,有的說這病要補血,有說血糖低。警察見事不好才商量通知了家屬。當天我被家裏人接回。就這樣在師尊的加持下,我堂堂正正地走出了看守所。
「從現在整個情況來看,表面上迫害還很邪惡,實際上那些能抑制人、操縱人的邪惡爛鬼已經所剩無幾了。剩的越少邪惡叫囂得越歡,越所剩無幾它就越歇斯底里」(《在2002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2003年正月一天早8點,派出所所長率幾個惡徒再次非法闖進我家,問我還煉不煉。我想起師父說:當有邪惡之徒問到你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時,可以不答理它、或採取其它迴避方法、不要主動被邪惡帶走。」(《精進要旨二--理性》),就沒有答理他們。他們闖到屋裏,看到師父法像就搶。我大聲說:「那是佛,你們不能動!」接著,我就給他們講真相,他們說到局裏說去,我說我沒罪我不去。幾個邪惡之徒就往門外拖我,我決不能被惡人帶走,就發正念,默念正法口訣並請師父加持。惡警往外拖我,我就大喊。把我拖到車前時,鄰居們都趕來了,紛紛指責惡警:「你們這是幹啥!把人給嚇著了!」惡警見此,自己的惡行被徹底曝光了,就趕緊灰溜溜地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