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因如此,在江澤民犯罪集團殘酷打壓下,我顧不得家境貧寒,向大法弟子借錢於2000年正月初八進京上訪,希望政府了解真相,在中途被派出所非法抓捕,劫持至5公里拘留所,關押36天。在被關押期間,我因煉功被嚴刑拷打,後又被戴上手銬腳鐐。地方派出所所長周鳳臣等人審訊我,並對我進行毒打。他們扒光我的上衣,用皮帶鐵頭打我的面部、頭部、後背,直打得我雙眼青紫,背部紅腫,共打了100多下,為了對其惡毒行為進行抗議,我和同修開始絕食。絕食一週後,管教逼我們寫「決裂書」,遭拒絕後又對我們進行連續4天的非人體罰。在零下20度的氣溫下,逼迫我們光腳在外面進行持續幾個小時的跑步;還有雙腿分跨最大限度站直,雙手平伸,每次站兩個小時;還有雙腿分跨最大限度彎腰頭部向前雙手分開最大限度雙手著地,每次2個小時。2個小時後每個法輪功學員四肢麻木站不起來,有的學員由於絕食十多天,身體虛弱,當場暈倒在地,如果站不起來,他們就拳打腳踢、有的姿勢不正確,就用腳踹,用竹條打,把兩個手背打得浮腫。36天後,地方派出所讓我家人交了2300元後將我放回。
2001年正月十四當地派出所下來搜查大法資料時,得知我妻子抄寫大法資料,強行將我妻子帶走,罰款200元後才將其放回。2002年8月3日派出所又到我家搜查大法資料,並將我妻子綁架。他們連我15歲的小女兒也不放過,幸虧村裏鄉親和大法弟子幫助,他們才放了我小女兒。後來我妻子被關押進長春黑嘴子非法勞教1年,至今仍被關押。由於我長期在外,兩個孩子又在離家60多里以外的高中讀書,長年住校。家中農活全靠我小女兒一個人照料,家裏的重擔全都落在她一個人身上,白天累了,晚上頭粘枕頭便睡,夢中常喊著媽媽,親戚看了都心酸掉淚,可她年紀雖小從不為這麼大的痛苦而流淚,她說有一天一定會還大法一個清白。
江澤民及其610犯罪團夥凌駕於法律之上,隨意踐踏本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並使用各種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希望美國芝加哥法院能對這些邪惡之徒給予制裁。希望能還給我們大法弟子一個和平自由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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