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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學教師佗文霞一家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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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2月23日】佗文霞,女,53歲,大專學歷,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北方中學教師,家住牡丹江愛民區向陽小區。其女兒牛小娜,28歲,大專學歷,因在上大學期間患病,後多方尋求治病無門,醫院聲稱讓家人準備後事,1998年10月煉法輪大法,病情明顯好轉,但還不能行走需要人照顧,整天在家出不了家門(無工作就歸街道管)。

佗文霞2000年1月19日被非法綁架,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半個月後被放。

2000年3月3日,佗文霞被海林市公安局政保科綁架,在海林看守所40天後被放,這期間被抄家1次並且不讓家屬看望。其女兒讓同修汪繼國背著2000年3月5日進京上訪,3月9日被送回牡丹江市向陽派出所,讓其父親交200圓錢背回家。後海林市公安局又來做了一次筆錄。

佗文霞2000年10月1日進京上訪10月6日被抓,後被送回牡丹江進看守所,12月1日被放,罰款2千,3千圓工作保證金(至今沒還,條件是不修煉)。

2001年農曆小年,晚上,向陽派出所民警胡小松、高華智和街道3人來其家,抄家連讓踩師父相片。

2001年3月初,街道2人和片警胡小松來其家,讓其女兒寫對自焚的認識。其女兒就寫了一篇煉法輪大法後,身體好轉的情況。

2001年10月17日,佗文霞被愛民公安分局政保科綁架,並被抄家,在看守所絕食12天被放。2002年4月23日流離失所至今。

這期間惡警將其丈夫牛國學(未修煉)2次被非法綁架到愛民公安分局,第一次是2002年4月26日,在愛民公安分局政保科待2天1宿,因其家出名困難,女兒生活需要照顧,惡警原打算將其丈夫送進看守所,後讓其丈夫找保人保出。並且到其家給其女兒做筆錄和抄家。第二次2002年6月9日又將其丈夫綁架到愛民公安分局政保科,到半夜放了,第二天又讓其丈夫找來保人保出。這次又來其家給其女兒做筆錄。2002年9月17日至10月1日陽明公安分局在其家樓下蹲坑半個月。陽明公安分局10月上旬找其丈夫和女兒談話,讓其回家並保證回來後沒事。陽明公安分局在2003年1月23日又來找其女兒讓其回家,2003年2月10日又到其丈夫單位找其丈夫讓其回家。

2002年11月4日,民警胡小松和街道2人來其家,讓其女兒寫保證。其女兒不寫,街道的人就寫其女兒在家還煉,認為法輪大法好,讓其女兒簽字,開始其女兒不簽,在片警胡小松和街道2人的威脅和哄騙下簽了。並且稱到十六大之前,要天天打電話。(因在這以前,街道來電話,只要其女兒接,不出聲就掛。跟騷擾電話一樣)。還稱其女兒是愛民分區3個重點之一。

在2002年4月26日佗文霞的單位到哈爾濱、阿城的親戚家找。公安局又到牡丹江的親戚家找。2002年9月末,陽明公安分局到哈爾濱、阿城、尚志市的所有親戚家又找個遍。並且在牡丹江的親戚,有的給叫到住處派出所問話,有的到其家裏問話。並且在2002年8月中旬,片警胡小松就將其所有親戚家的電話收集在手了。佗文霞自從2002年4月23日流離失所後,牡丹江市610辦公室令佗文霞單位不讓給其開工資。

佗文霞自從2000年1月被非法綁架後,其家電話一直被監控至今。抄家--只要是敏感日就來,不是敏感日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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