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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消息:遼寧省葫蘆島市又有五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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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

一、劉洪學

男,終年57歲,遼寧省葫蘆島市南票區缸窯嶺鎮人,原南票區衛生局黨委書記。

情況概述:

法輪功學員劉洪學在被劫持於洗腦班期間,受到各種精神摧殘,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後不幸於2000年5月在家中去世。

劉在得法前身患各種頑疾,並患有絕症、無藥可醫。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勤於學法修心,各種頑症均消失,身體奇蹟般地恢復了正常,他常對親戚和同事說:「是法輪大法救了我,法輪大法使我獲得了新生。」

自1999年7月江集團開始迫害大法以後,劉被無端地騷擾、迫害,數次被強行劫持於洗腦班和拘留所。第二次被劫持於洗腦班期間,由於被禁止學法煉功和受到各種精神摧殘,劉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後被家人接回。不幸於2000年5月去世。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洗腦:1999年10月,於南票區洗腦班被劫持10天;於缸窯嶺鎮洗腦班被劫持60多天。
2、 非法拘留:1999年10月,於南票拘留所被非法拘留20多天。

查證電話:
區號0429
缸窯嶺鎮派出所 4980100;4980033

二、曹鳳秋

女,終年48歲,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富有屯人。

情況概述:

法輪功學員曹鳳秋被劫持在馬三家勞教所期間受到非人迫害,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出現了乳腺癌症狀,於2000年秋死於家中。

曹鳳秋在得法前身患乳腺癌,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一段時間後經醫學鑑定證明腫塊消失、已痊癒。當時曹鳳秋的丈夫患有矽肺,無任何勞動能力,修煉後身體健康的曹鳳秋承擔了一切家務及農活,一人維持三口之家。

曹鳳秋被劫持到馬三家後,在非人的迫害下,身心受到極大摧殘,身體狀況惡化,重新出現了乳腺癌的症狀。馬三家教養院見事不妙,為推卸責任給曹鳳秋辦理了保外就醫,曹鳳秋由家屬接回後醫治無效,於2000年秋死於家中。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洗腦:2次。第一次於葫蘆島市鋼屯鎮30天;第二次於葫蘆島市鋼屯鎮20天。
2、 非法拘留:2次。1999年7、20後進京上訪2次,回來後均被劫持於拘留所,兩次共60多天,受盡折磨。
3、 非法勞教:2000年10月被非法判勞教3年,於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被非法關押期間受盡折磨。

查證電話:
區號0429
鋼屯鎮政府4131-203
富有屯4701-045

三、李寶霞

女,終年48歲,遼寧省葫蘆島市興城市(縣級市)南辛莊人。

情況概述:

法輪功學員李寶霞被劫持於馬三家勞教所後,受盡折磨導致舊病復發,於2000年6月含冤去世。

李在得法前已是乳腺癌晚期,行走不便,被醫院告知「準備後事」。1996年1月修煉法輪大法後不長時間身體即完全康復,紅光滿面,能很輕鬆地騎自行車50多公里。

2000年1月被劫持於馬三家勞教所後,受盡折磨導致舊病復發,馬三家教養院為推卸責任給李辦理了保外就醫,李由家屬接回後病情繼續惡化,於2000年6月含冤去世。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非法勞教:2000年1月被非法判勞教3年,於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被非法關押期間受盡折磨。

查證電話:
區號0429
南辛莊515-2410

四、彭鳳梅

女,終年61歲,遼寧省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生前為楊家杖子開發區退休教師。

情況概述:

大法弟子彭鳳梅被葫蘆島市拘留所折磨至奄奄一息後,才被允許接回家中,於2001年2月含冤去世。

2000年12月19日,彭去北京上訪,被北京惡警關押並毒打,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被各種體罰折磨得呼吸困難、全身浮腫。後被轉押到葫蘆島市拘留所繼續迫害,被迫害至奄奄一息。家屬被惡警勒索5000元所謂「保證金」將彭接回家。彭鳳梅於2001年2月含冤去世。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非法拘留:2000年12月19日於北京某拘留所,幾天後被轉押葫蘆島市拘留所,被劫持期間遭毒打,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被各種體罰折磨得呼吸困難、全身浮腫。

查證電話:
區號0429
教育辦4403-106
開發區公安局政保大隊 4403-265

五、武國良

男,終年35歲,遼寧省葫蘆島市鋼屯鎮人,生前為鋼屯鎮中學教師。

情況概述:

1999年10月31日大法弟子武國良被劫持於葫蘆島市教養院後,經常被強迫到外面幹超體能體力活,一幹就是8小時,導致武國良體力不支。武國良還被強迫長期坐板凳,在各種折磨地摧殘下,武國良的身體極度虛弱,走路無力,到12月的某天被送到醫院的時候,武國良已危在旦夕。經醫院診斷為肺結核晚期,無法醫治。葫蘆島市教養院為推卸責任給武國良辦理了保外就醫,骨瘦如柴的武國良由家屬接回後僅10餘天即死亡。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洗腦:1999年10月20日於葫蘆島市鋼屯鎮鎮政府三樓。被強迫幹重體力活,戴手銬,不讓睡覺,拳打腳踢,受盡折磨。
2、 非法拘留:1999年10月24日於葫蘆島市刑事看守所。期間被剝光衣服用塑料管毒打(從頸部到大腿底部)至全身青紫。
3、 非法勞教:1999年10月31日起於葫蘆島市勞動教養院。期間被強迫幹重體力活、被迫坐冷板凳(包括病危期間)。

查證電話:
區號0429
鋼屯鎮派出所所長室 4131-376
鋼屯鎮派出所指導員室 4131-810
鋼屯鎮中學429-4131486轉

明慧網曾對以下被迫害致死的五個案例做過報導:

六、劉麗雲

女,終年44歲,遼寧省葫蘆島市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

情況概述:

劉麗雲被非法關押於遼寧省女子監獄後,音訊甚少。2002年7月24日,女子監獄四個警察來到劉家,告訴劉麗雲的父親(當時劉的丈夫法輪功學員胡寶純正被迫害得流離失所、不知下落)說劉麗雲病得很重。劉父隨他們到了瀋陽後,卻被告知劉麗雲已死亡。劉父要見屍體,被要求必須簽字,因劉父不識字,只能按手印和寫自己的名字,而完全不知道自己簽的是甚麼字。看屍體是在一個非常黑暗的房間中,不許開燈,並且只准看臉部。看後犯罪警察馬上將屍體強行火化。

據知情者透露,劉是被打死的。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洗腦:2000年7月於楊家杖子洗腦班被非法關押40多天。
2、 非法拘留:3次。
1999年12月於安徽省阜陽市被非法拘留45天。2000年6月23日於葫蘆島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30天,之前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和大法掛圖被搶掠。2001年12月被葫蘆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前被抄家:複印機一台、講法光盤16盤、大法書籍等被搶掠,並被非法沒收5000元現金。
3、 非法判刑:2001年12月16日被非法判有期徒刑4年,被劫持於遼寧省女子監獄的7大隊7小隊直至被迫害致死。

七、王化臣

男,終年31歲,生前為遼寧省葫蘆島市錦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人。

情況概述:

2000年11月10日,王化臣被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局犯罪警察強行帶走,三個科長和一個司機輪番毒打王化臣,致使其骨盆多處骨折,骨頭外露。王化臣實在無法忍受,對兇手們說:我受不了了,你們再打,我可要跳下去了。可喪心病狂的兇手們聞聽此言打得更狠了。王化臣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從4樓爬著跳到樓下。當時王化臣並沒有死,但兇手們並未緊急搶救,10多天後王化臣去世。事後,兇手們怕事情敗露,未通知家屬就偷偷將屍體火化。王兄後來欲與兇手們打官司,被兇手們威脅、恐嚇。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洗腦:3次。1999年7月於化工廠洗腦班10天。1999年10月兩次,15天,每次被勒索所謂「食宿費」50元。
2、 非法拘留:1999年9月被葫蘆島市非法行政拘留30天。被釋放後很長時間無法進食。

八、陳德文

男,終年57歲,遼寧省葫蘆島市綏中縣葛家鄉陳村人。

情況概述:

陳德文在被劫持於教養院期間,多次遭惡警毒打,因拒絕穿囚衣被犯罪警察電擊並毒打。陳德文以絕食抗議,被犯罪警察強行灌鹽水(共4 個人被灌了1袋鹽),陳德文被灌得整天咳嗽,但仍絕食絕水,直至死亡。事後兇手們謊稱陳德文死於心臟病,有知情者質問兇手:「心臟病怎麼能電擊呢?」兇手無言以對。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拘留:1999年10月30日-12月1日被非法關押於葫蘆島市綏中縣看守所。
2、 非法勞教:1999年12月1日起被非法關押於葫蘆島市教養院,2年。期間遭到肉體和精神的極度摧殘、電擊、灌鹽水。

九、金麗鳳

女,終年41歲,生前為遼寧省葫蘆島市船校職業學院英語教師。

情況概述:

2002年2月12日,金麗鳳在葫蘆島市看守所被惡警灌食傷及肺部致死。

金麗鳳在得法前患有頑疾、久治不癒、臥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1999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不長時間病即痊癒,身體健康,開始正常上班、講課,毫無障礙。

自1999年7.20後金麗鳳多次遭到犯罪警察的迫害。

2001年8月14日,她從工作崗位被綁架並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警察們說上邊有規定,如果不放棄修煉,丈夫和家人也將被株連。丈夫怕受株連,在壓力下和她離婚了。惡警們還威脅她,如果再堅持煉,就是無限期。惡警們還在肉體上迫害她。金麗鳳面對無止境的迫害,在2001年臘月二十四日絕食表示抗議。在六天的絕食過程中,獄警對她進行粗暴灌食,在第七天由於插管傷到肺部,口鼻出血死亡。兇手為推卸責任,謊稱金麗鳳死於心臟病。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非法拘留:2001年7月16日,被劫持於葫蘆島市看守所。

十、李淑媛

女,51歲,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台集屯鎮大荒地村人。

情況概述:

2002年7月6日李淑媛在金礫子村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蹲坑」抓捕法輪功學員的惡人謀殺。具體情況如下。

2002年7月6日晚,李淑媛與另2位法輪功學員到金礫子村散發真相資料未歸,次日在金礫子村發現李淑媛的屍體,當時情況如下:頭部有包、身上有傷痕、面部全是土、趴在地上、手背在背後、腳下蹬出很深的坑、身下壓著真相資料,周圍一片扭打的痕跡。經法醫驗屍鑑定為窒息而死。

所受迫害部份情況:

1、 非法關押:2000年7月7日於台集屯派出所被非法關押28天。
2、 非法監視:2001年春節,江氏爪牙在李的家中非法監視7天。
3、 非法拘留:3次。

1999年10月17日因進京上訪被葫蘆島市拘留30天並被非法罰款1000元。其間一袁姓管教以李煉功為由用狼牙棒毒打、警棍電擊李,導致李淑媛全身青紫、腰部不能動。

2000年9月20日被非法關押6天。

2001年6月11日,李淑媛被劫持到南票區拘留所,後被轉到葫蘆島市拘留所,直到8月27日。其間,李淑媛受盡折磨,臉被毒打得變形、嘴被打破並潰爛出血、胸部被打壞、腳被踢得呈青紫色並流淌黃水,一個多月無法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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