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揭露邪惡、告訴人們真相,我把自己的積蓄都拿出來,我知道自己在做著最最值得的事。當地廣東公安部卻更加大力度地非法追捕我。
在對我的非法審訊中,610歹徒說「不想勞教」我,條件是我必須配合他們放棄信仰。他們告訴我說,想回家可以,條件是(已經記不住惡警原話,只能描述大概)1、把我被強迫關押在精神病院遭受洗腦的被迫害事實,說成「因修煉法輪大法而走火入魔,出偏,在政府幫助下,送到精神病院醫治,終於治好。」2、把我自願將積蓄拿去買紙、買機器印刷真相資料的為向老百姓講清大法真相的事實,說成「我被法輪大法學員騙光了錢,她們打著上北京上訪的名義騙光了我的錢。」如果不這樣說,後果它們說我清楚。
所謂的負責我的「案子」的多是50多歲的國家公安廳的職業幹警,卻昧著良心逼人說假話。江XX流氓集團為迫害大法,不惜人力物力,造謠誣蔑,已經完全失去理智。
可是,邪不壓正。在一名堅定的大法弟子面前,惡人的一切手段花招怎麼可能得逞?憑著對師父的堅信,我用30多天走了出來。
後來的日子,在眾多便衣跟蹤的過程中,我以大法賦予自己的強大正念破除了惡警預謀對我和我家人的進一步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