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11月下旬我去北京上訪,遭逮捕,一路上20多個小時一直銬在床鋪上,我沒吃沒喝沒睡。四個惡警除威脅我外一直在打牌。押回原地當晚送看守所,加上在北京被關的2天,共關了16天。其間惡警和單位的保衛科逼我寫甚麼「保證」,我均不配合。他們抄了我的家,抄走了大量的大法書籍、講法錄像帶錄音帶、教功帶及師父的法像照片等等最寶貴的東西。我回來得知這一切,痛苦極了,當即去派出所要,他們說交上去了。我和他們講了這些東西是很珍貴的,不能毀壞,只能好好保存。這次我共被勒索2700元。
第二次是5月我到外面弘法,被非法逮捕,關在當地市公安局20小時,單獨關押並強行給我錄像,我堅決不配合,沒錄成。下午把我們四名大法弟子關進一個地籠裏(面積約1.5平方,高1.2米)。四人換著坐在水泥地上。我們一直背法。晚上九、十點被押送回當地派出所,審訊逼供到凌晨1點半把我押進監獄。這時我幾乎兩天沒吃飯了,監獄裏的功友們都在絕食抗議、開創環境,不配合迫害,不背監規,不勞動,九名大法弟子集體學法每天兩講,堅持煉功。開始誰煉功惡警就叫犯人打誰,後來大法弟子正念正行,向她們弘法,環境好一些。他們讓我們在外面煉功,中午炎熱,我們照煉。我絕食抗議8天,被刑拘16天。(有的同修進去一口沒吃沒喝,正念闖出魔窟。)
2000年10月我第三次進京護法,單位派人去北京抓我,沒抓到。聽說我到某地同學家了,他們立即叫我丈夫和外地的女兒趕到同學家證實我是否在,並監視我。從此,我再也不能在家,只好住在外地的女兒家。單位惡人經常打電話到女兒家騷擾。2001年1月14日單位一行四人來女兒家說是「看望我」,其實是看我是否還煉。他們說當地正在辦洗腦班,凡是煉過法輪功的都去搜查,有書和大法資料的都抓進去洗腦,還煉功的就勞教。他們從我丈夫那知道我還在煉,不久便打電話來讓我寫保證書不修煉,否則就送洗腦班。我就寫了大法的真實情況,向他們弘法。交給家人後我就走了,沒多久六個惡人開車來我家,說見不到不走,逼著家人到處找我。他們住了一星期,女婿花了幾千元,請他們吃和玩。從那以後我在外流浪了兩年多。這期間他們經常到大女兒家騷擾,不下10次,對家人威脅和恐嚇,我女兒都被嚇哭了。他們還逼我兒子帶他們到老家抓我,四五個人在那逗留一星期,一個弟弟被騙吃騙拿騙喝花了2000多元。他們還到我青島同學家騷擾。他們所到之處都布控,叫當地公安部門、派出所、居委會及鄰居監控,我三個女兒均被他們這樣監控。他們還帶人到家裏認門認人,這還不算,還逼我每個女兒在單位領導面前表態:有情況要報告。
2002年我和丈夫回家過年,3月12日被單位不法人員夥同當地派出所闖入我家,將我們四個老人帶走,丈夫的姐姐75歲被嚇犯了病。後把我一人抓回當地,強送洗腦班。在洗腦班我正念正行,決不配合,向所有人講真相,絕食6天,被家人接回。回家後惡徒幾次來逼我寫保證書,單位領導說:「保證書必須寫,假的都行,家人代寫也行。」我不寫,並說誰寫都不算。他們就來說,不寫就勞教,至少判三年。領導又說:「他們不該把你接回家,應該把你送勞改醫院釘上灌食。」多邪惡呀!我被逼再一次流離失所。我的工資在2002年開始停發,單位還藉口說因我而花去6-7萬元,扣工資來還。他們迫害我,卻要找理由,真是毫無良心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