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一過,鎮派出所副所長每天非法上門監管不准煉功。我們不斷地給他講真相,以自己親身受益的事實證實法。他後來默默認可我們在家煉功。
2000年7月13日,我帶信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天安門分局派出所抓去,用電棍電一個多小時,然後通知地方幹警押回市第一看守所。期間派出所惡警向我家人及父母威脅,說要判刑,交一萬元就不判刑。就這樣被強行敲詐勒索6000元,坐牢20天後,轉洗腦班關押15天後才放人,並又被洗腦班逼交1000元。
同時在2000年7月15日,派出所所長及指導員非法抄家,並強行將我妻子押送到拘留所洗腦,拘留15天。
2000年10月19日,我和妻子因張貼真相資料,我被國安大隊惡警用電棍毒打。並將我夫妻倆押到看守所坐牢。期間,派出所所長藉機向我父母家人威脅說:「兩人要判刑,交13000元把一人放回來可以。」就這樣家人被迫交了13000元,其中3000元有收據。我妻子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才放回家。
我被非法判勞教二年,強行送往勞教所,因檢查身體有高血壓:160-170而不接收,當日返回,重新關進看守所,前後共關四個多月。於2001年3月4日轉到拘留所內的洗腦班強制洗腦。因我抵制他們,堅決不妥協,於2001年3月28日再次被關到勞教所。勞教所檢查血壓190-200而不敢接收,當天返回。又被關進洗腦班,就這樣前後被非法關押共6個多月。我絕食絕水7天,惡警見人皮包骨,又有高血壓,怕出人命,於2001年4月釋放了我,並再次敲詐1000元。
近三年來,派出所惡警經常在我家周邊蹲坑,警車經常停放在門邊,造成對家人的威脅。每逢敏感日,惡警總要上門騷擾,同時我們也受到單位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