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軍隊看到很多關係網,請客送禮,自己也在這個洪流中。在這個世風日下、道德敗壞的時候,法輪大法的法理真、善、忍使我提高了思想境界,道德回升。原來同事和我搭班子,我總覺得他爭我的權,心裏憤憤不平。學法後我把這個名利心放下,把工作擺正。我想我當官是為了幹好工作,為社會作貢獻,不是爭權奪利來了。當我把這顆不好的心放下,經過一段時間後,我們倆配合的非常好。他對我也沒有意見了。作為警官,我在武警學員中的威望上升了。放假了,武警學員們都要回家過年,開學又該帶東西送隊幹部。為了樹立良好的風氣,我在大會上講,「過年後任何學員不得給隊領導帶東西或土特產。我是你們的領導,我得教你們如何做人,我不能教你們如何送禮。我要給你們在這塊留一片淨土。」過年後果然沒有人給隊幹部送禮,武警學員隊風氣變好,而且很正。
我是煉法輪功的,不收禮。不煉法輪功的幹部和我一齊工作時覺得利益受到了損失,對我笑著說:和你搭班子沒有酒喝。那意思是我影響了他的財路。後來我轉業了,他見著我說,現在喝上酒了。那意思是他又收上禮了。
我送走一批又迎來一批新武警學員,這一批送禮更大,有的直接給我送錢,我都一分不少的存在武警學員的帳上。某地一個局長的兒子來上軍校,當時給我送禮時我不收。我說:「我們這兒是培養人的,不能搞這一套。你的兒子交給我放心,我一定給你培養好。可是禮不能收,心意領了。」他說禮不收,中午請吃頓飯總可以吧!我說飯也不能吃。他急了說:「你是甚麼幹部,怎麼這麼正直。XX黨的幹部哪有不收禮、不吃飯的?」好像他見了一個不收禮的幹部都是新鮮事。後來我給他解釋了我是煉法輪功的,真、善、忍要求我們做好人。這麼一說他才理解了。
有一次我在整理庫房時,發現有一堆書都是新的課本,是以前教務處發錯了,就擱起來了。我和我搭班的幹部商量將這些書怎麼辦。他說拉出去賣了,咱倆買東西。我說「印這些書很貴,可賣就不值錢了,而且對武警學員也是一個損失。這樣不行,我們得退回到教務處。」之後我用小車將幾百本課本送回去了。教務處的人非常感動,因他們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就說法輪功就是好,要換別的幹部早就賣了。
正當我工作幹勁十足之時,這場邪惡的對法輪大法的鎮壓開始了。上級領導找我,要我放棄煉法輪功,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否則就轉業。我對領導講,我是煉了法輪功才行得正的,思想境界得到昇華,處處能幹好工作,處處能做一個好人,也從來沒有因煉習法輪功而影響工作。為甚麼要這樣對待我呢?領導說這是「上邊」的意思。99年8月我還是被逼迫轉業到地方。到了地方後我因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而被非法勞動教養三年。在某市勞教所受到非人的虐待,不背叛信仰就挨打,重則刑具,比法西斯還殘忍,我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創傷。
世人啊,請評一評這個理,這世上還有公道嗎?做好人有罪嗎?去北京上訪有罪嗎?在不公正的對待下總得讓老百姓說句話吧?我因信仰真、善、忍就遭這麼大的罪。我希望我的經歷能使世人分清正邪,喚醒心中的善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