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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婦自述遭遇:被縣拘留所無限期關押 身體虛弱無法進食遭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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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5日】我2001年流離失所,靠撿破爛為生,同時盡我最大的力量向人們講大法真相。

我沒有文化,大字不識一個。沒有煉法輪功前身上全是病,關節炎、肝炎、心臟病、胃病、頭痛、暈,病了十幾年。1996年3月3日得法,開始學法煉功,越煉身體越輕。煉了半年,身上的病全好了,像換了個人一樣。《轉法輪》書也能看了,基本上能通讀,師父的《洪吟》書全會背,師父的經文也能背,始終按照師父的法「真善忍」去要求自己,做到先別人後自己。

1999年4.25後幾天,大隊治保主任天天往家找,不叫學、不叫煉,我就不聽他的,照樣學,照樣煉,大隊治保主任晚上白天都在門口盯著。村黨支部書記來到我家說:「你反對XX黨、反對政府。」我說:「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不參與政治,不反對任何黨,不反對任何政府。」他說:「那你也不能煉。」我說:「不讓煉,我有了病醫療費誰給拿?」他說:「你還再煉,我就治一治你這個法輪功。」我說:「你治得了我這個人,你卻治不了法輪功,就靠你這點權力,你也治不了法輪功,40多個國家都在學都在煉法輪功。」他不吭聲了,惡狠狠地走了。我接著說:「法輪大法是正法,你動不了我堅定大法的心,我堅決要學煉到底。」

1999年7月20日,鄉黨委派了兩人天天在家盯著我,還有村治保主任帶著兩個人往家去,找我丈夫(也修煉法輪大法),我丈夫當時已被迫害得流離失所,他們沒有見到,就把我叫到鄉政府。他們讓我自家哥找我丈夫,找不著就別走。第二天上午,黨委書記開著小汽車,帶著鄉全班人馬30個人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把我家抄了。30個人就把我師父的像從牆上摘下來,還有大法輪圖,拿的拿,翻的翻,把書、講法帶子、資料都拿走了,把我也帶到鄉,在鄉關了一夜,第二天上午1點送到縣拘留所。下午提審我問還煉不煉,我說還煉。所長說:「再煉就拘留你半個月。」半個月頭上,拘留所給鄉打電話,傳到我家說:拿500元就放人。借了500元,鄉里帶著我弟弟,把我從拘留所接出後帶到了鄉里,他們不讓我回家,把我鎖在屋裏逼著我要錢,我沒有錢,他們說:「不給不行。」又借了200元,這才把我放了。

農曆六月二十日12點,鄉黨委書記帶著20人,有男有女,進我家把四個櫃、床鋪、桌子、抽屜翻了一個遍,把櫃裏的東西扔了一地,書、講法帶子、資料都拿走了,把我帶到鄉里。家裏留下兩個孩子,一個12歲、一個13歲,還有一個精神不正常的老母親沒有人照顧。鄉黨委的人在半路上罵我,威脅說給弄個高帽戴上遊街。到鄉里後就提審,派出所所長問我資料從哪來的,我沒有說。第二天我被關到拘留所,無限期關押。關到8個月時我要求無罪釋放,他們說:上邊沒有文件,你等著吧。又過了一段時間,我身體衰弱,後來發展到不能吃飯。他們找了一夥犯罪分子摁住我就灌酒,抽出管就出血了。我被迫害得40多天不能吃飯。他們跟鄉打電話,傳到家讓帶2000元錢,家裏沒有錢,孩子到拘留所打了欠條,我才被放出來。從此後我就被迫流離失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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