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6月我到北京去上訪證實大法好,當時由於怕心只到火車站就被惡警所抓,被關押六天,我和功友通過絕食抗議才被放回家。回到家後看到一個同修進京上訪,我也決定再一次進京證實法。
這次,我來到天安門前,剛打開橫幅就被不法警察抓了。抓到北京分局,警察問我的名字和地址,我堅持不說。警察問我要來幹甚麼寫出來,我就寫上「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大法弟子,還大法弟子一個和平修煉的環境。」我寫完後警察說:好了,寫上你的地址和姓名。我一想不能受騙,不能說。有一個功友知道我的地址和姓名,害怕我受到迫害就說出來了。
警察把我押到駐京辦事處,當時我正念很強,惡警只打了我一下,可是另幾位功友卻遭到了毒打。惡警一個個的問大法弟子誰打的橫幅,我怕它們迫害別的同修,我當時就想到,問到我,我就說我打的橫幅。結果到我這裏就不問了。接著又搜身上的錢,惡警問我有沒有錢,我堅定的說沒有錢。別的同修都被搜去了,就我和另一位同修沒被搜去。因為我當時的一念是不能配合邪惡。
被非法押回當地後,我們幾位同修被非法關押了九天才被無條件釋放。後來通過學法才認識到是自己的一念承認了這件事,沒從根本上否定它。在去上訪之前我就想過,關九天出來,因為去證實大法的功友都是關九天叫家屬拿上500元,也有1500元才放人。我心裏想如果自己被抓不就關幾天嗎?但是錢是分文不交的。所以這一次惡警沒收錢,自己雖然在這一點上沒有配合它們,但還是有漏。這時我才體會到大法弟子的正念多麼重要,是慈悲偉大的師父呵護著我們走過了一個個難關。由於當時沒有認識到,寫出來也是證實法,揭露邪惡,所以到現在才寫出此文,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