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三日子夜十二點左右,王姓局長給此前輪番毆打班慧娟的惡警開會密謀對策,開完會後,王姓局長指著班慧娟說:「你挺住,你一定要挺住。」然後陰險地看一看惡警們陰笑著,揚長而去。到下半夜三點多鐘,見班慧娟還是甚麼都不說,這個局長和兩個惡警不知小聲說些甚麼,然後回家去了。
三個惡警開始了又一輪的刑訊逼供,班慧娟始終一言不發,它們氣急敗壞地把她綁在床上:兩手用手銬銬在床上、兩腳用繩子綁在床上,成「大」字形,手腳立刻變得黑紫,非常痛苦,一動不能動。班慧娟一言不發,默默發正念。它們惡毒地叫著:「給你這樣的吃上春藥,到看守所找倆流氓強姦你。」見班慧娟仍是不說話,它們不知用甚麼東西順著她半袖衣服往裏捅,快碰到乳房時,班慧娟大聲一喝,它們嚇得一哆嗦,再沒敢繼續下去。但它們又換新招,用酒店的餐巾紙沾上水,一張一張地往班慧娟臉上鋪平不通氣,二張、三張,到第五張時,看不動了,不知過多長時間,它們怕她死,拿下紙來……就這樣鋪上了拿下來,再鋪上再拿下,不知多少次。見這招還不靈,又換一招:它們吸煙往方便袋裏吐,裝得很濃很濃的煙,然後突然扣在班慧娟頭上,不讓煙出去,讓人不能呼吸,痛苦極了。過會兒,有個惡警說:「再換招,給她足療」,它們不知用甚麼東西在她腳上撓,還陰笑著說:「這比別的招省力,還不用你花二十元足療費,這多好。」
就這樣,它們一招換一招的折磨班慧娟至六月四日上午九點多,班慧娟已被折磨得不成樣子,這時金(副隊長)進來把班慧娟的那串鑰匙拿走,並說:「找到了。」過一個多小時它們從外面回來說:「把徐貴軍(班慧娟丈夫)和所有的東西(印刷機等)全找到了,這回看你還說不說。」不一會兒,進來二、三個惡警,它們拉開陣勢對班慧娟進行毒打。瞬間,豆大的汗珠流遍全身,班慧娟昏了過去,它們用冷水往頭上潑,然後用髒襪子塞進她口中,還說:「別讓她喊出聲。」
三個惡警毫無人性地用刑訊逼供的毒惡伎倆,逼班慧娟簽字,班慧娟說不認得它們寫的字,其中一個說,你先簽名、按手印,完了給你念。班慧娟按完手印後,它們也沒給念一個字。
二00二年十月八日開庭時,公訴人所念的供述大多都是捏造的,這不是典型的刑訊逼供、威脅欺騙嗎?到底誰在犯法?!
六月四日晚在看守所裏,一管教帶著那個王姓局長的條子說:「局長有話,把班慧娟、於翠凡、魏樹華三人關在禁閉室一號」,說第二天換號,結果一直把她們關在禁閉室裏,小屋又潮又臭,使她們身上長滿了疥瘡。到滿三個月的時候,因下水道不通,小小禁閉室成了水牢。她們被換到五號牢房,到第三天,看守所長劉波讓她們回禁閉室,說:「下水道通了。」大法弟子認識到即使下水道通了,也不能回去,決不配合惡人。於是她們說:「我們不能再回禁閉室受迫害了。」劉波就命令幾個犯人將她們的行李和所有東西強行搬到禁閉室,大法弟子還是堅決抵制。因近秋天,晚上沒被子很冷,她們緊咬牙忍受著又一種折磨。
一天,幾位大法弟子正發正念,一姓孫的管教邪惡地往她們身上連潑幾盆冷水,班慧娟當時揭露它這種惡行,它們氣恨而把班慧娟當「典型」。
十月十五日,班慧娟和於文彥不穿犯人穿的號服,不坐號。劉波不讓她們取回晾曬的被褥,說她倆犯監規,班慧娟嚴厲地對劉說:「我們煉功做好人中的好人沒有錯,為甚麼連最起碼的人權都沒有了?這裏不是關押壞人的嗎?我們本來就不該呆在這兒。」
第二天,劉波令惡警給班慧娟戴十八斤重的鐐子,班慧娟不配合它們,自己把鐐子拿下來。它們惱羞成怒,於十七日給她戴上三十八斤重的大鐐子。十八日又強行將班慧娟連同鐐子弄上死人床。為了徹底抵制這無理的迫害,班慧娟絕食絕水抗議。到第八天時,劉波怕了,才從死人床上放她下來,鐐子一直戴到十一月四日晚上,共計戴二十天。五日市政府不法官員對大法弟子「公開審判」,四日晚才將鐐子打開。下鐐後發現班慧娟的腳腫得都像饅頭。
在此正告樺甸市公安局王姓局長、樺甸市看守所長劉波等惡人:你們迫害堅信大法的修煉者會遭報應的,有多少警界和無知的敗類們,已經遭到了應有的報應,(包括前段時間突然暴斃的吉林市政法委書記)。這一切還不足以使盲從江氏者清醒過來嗎?這是蒼天警示世人:善惡有報是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