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本地邪惡之徒的具體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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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4日】

一、營救同修
以往我們營救同修的唯一辦法就是集體發正念和上網將惡人曝光。自今年下半年,除了上網之外,我們及時把被關押同修的受迫害消息以文字形式傳達,更能使外面同修全面詳細了解情況,並寫信或打電話給惡人、法院、檢察院、信訪辦等,效果很好。主要是能使很多新學員或沒走出來的同修共同參與證實大法,整體精進、共同提高、揭露邪惡、救度眾生,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二、起訴當地邪惡之徒
我們在配合起訴首惡江××的同時,起訴當地惡人意義很大。我們本市區學員自制起訴書,原告是現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暫時不用在家同修為原告,可避免在家同修被迫害。製作傳單也是如此。把被告惡人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惡行,如罰款、勒索大法弟子家屬錢物等,在當地曝光。

被告是選用當地最壞的惡人頭目和看守所所長,將起訴書寄給惡人及公檢法部門時反響很大,惡人聲稱要找藉口放人。除已下逮捕證的兩名大法弟子外(我們正在用發正念、寫信、打電話等方式營救),其他大法弟子全無罪釋放了(包括在資料點被綁架的同修)。同修們共同參與將起訴書及相關訴江真相資料寄到本地區各職能部門、行政企事業單位等地。使各單位惡人引以為戒,對本單位的大法弟子減少或停止迫害。

三、把起訴書寄給全縣各鄉鎮村
我們準備把起訴書寄給縣惡人及公檢法部門外,並寄給各鄉鎮居委會。縣首惡政法委書記或其他頭目(被告人)一般在全縣都有名,大多數鄉村人都知道。各鄉村收到起訴縣級惡人的起訴書及訴江的消息,會成為爆炸性新聞,包都包不住,其他惡人會聞風喪膽,懸崖勒馬、改過自新,從而有得救的希望。百姓也知道了迫害法輪功的人是在幹壞事,遲早是會遭報應的。

四、警示對大法犯過罪的惡人並給其彌補機會:
當惡人接到起訴書或不斷接到勸善電話、信件時,如惡人們有所悔悟,會想到我跟江××這麼幹,原來是犯罪呀!那我該怎麼辦呢?我們專給惡人們寄:警示惡人應及時彌補,退還騙取、敲詐勒索大法弟子的財、物,給大法弟子恢復工作等,洗刷自己的罪責,給自己留條後路。

我們揭露震懾邪惡之徒的工作在進行中,先寫出此文來供大家參考。很早就想寫一些認識,但不是沒時間,就是拿不起筆來,當認識到是干擾時,不等明天,現在就寫,結果半個多小時就寫完了。望同修們要做甚麼事,今天能做的就不要等明天,否則可能會拖很長時間,影響救度眾生。

謝謝同修,請指正認識的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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