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揭露當地邪惡的真象資料寫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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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30日】自從明慧網刊登《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 ◎師父評語》以後,大陸各地同修紛紛行動起來,把當地的惡人惡行編寫印製成真象材料,發向惡人的親朋好友、同事及世人,對惡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但因為這些文章並非來自明慧網,沒有經過明慧的校刊、校正,因此存在著一個普遍問題:

由於中國大陸大法弟子文化程度普遍不高,這一點農村尤為突出,因此有些文章寫的水平不高,(當然我們的文章並不需要用華麗詞語去裝飾)表現為:

很多語法不符合漢語規範、用詞不當、有的文章一會兒寫東,一會兒寫西,一會兒又寫東,一會兒又寫西,整篇文章讓人看了覺得結構混亂、有的文章文不對題,標題明明是×××幹了些甚麼?文中卻沒有一件具體事例,只是泛泛而談,看後讓人覺得很空洞。

我們無論在哪一方面,都應該注意我們的形像。如果一個常人看後隨口來一句:「寫了些甚麼東西!」我想對於救度他(她)是非常不利的。一些同修不具備寫文章的特長,可以把自己知道的惡人惡事講述給有寫作特長的同修代寫。

內容問題:我們揭露邪惡的目的是為了救度眾生,阻止邪惡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的迫害,並不是為了總結惡人幹的所有壞事。師父在《不政治》中告訴我們:「揭露邪惡、向世人講清真象也只是說明大法與弟子們所承受的迫害,其根本目的是在救度世人。」筆者認為,在迫害材料充足的情況下,類似惡人賭博、看黃色三級片之類的惡行惡事如果對立體說明惡人的品格、為人等有幫助,可以順帶提一下,但不能作為主要內容,喧賓奪主。

個人認識,不對的地方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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