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漢城地方法院正式受理韓國公民、法輪功學員張淑對江澤民和羅幹的刑事訴訟案。韓國法輪大法學會26號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了上述消息。
據來自大紀元和博訊網的報導,原告張淑及女兒趙英一由於修煉法輪功,多次在中國被拘捕。
這起訴訟案是依據韓國在1951年制定的關於防止和懲罰關於群體滅絕罪的協約和韓國國內刑事法所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