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鄉的父老鄉親們,你們好!
也許你正忙於手頭的事情,僅佔用你的一點時間,請讀一下這封信。咱們成為鄉親,是個不小的緣份,我想藉這封信將我的一些心裏話告訴你們。
先介紹一下我本人的有關情況。我現年42歲,原來在村裏擔任婦聯主任和醫務衛生員。
我十二歲那年突然得了類風濕關節炎,全身關節都痛,疼痛厲害時無法行走,四處求醫,整天吃藥打針也不見好轉,特別是陰雨天更難熬,常常以淚洗面。為了自己治病方便,我學了醫學方面的知識,在本村幹起了醫務衛生員,可這並沒有減輕自身的病痛。而近年又得了神經衰弱症,這兩種疾病的折磨真使我對生活失去了信心。
1998年3月,我的生命出現了轉機。我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大法的書我只看了4天,折磨我近30年的疾病就基本上好了,學法煉功幾個月後,病就全都好了,法輪大法真是神呢。從此我再沒有打過一次針吃過一次藥,可渾身舒坦。無病一身輕的幸福無法用語言表達。法輪功不僅治好了我的病,而且使我懂得了怎樣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我按照李老師教導的「真善忍」的標準,去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在社會上,在家庭中處處要求自己做一個品行高尚的人。沒煉功前我與婆婆關係搞得不好,常常為了一點小利爭鬥。煉功後,我主動與婆婆和兩個小姑子和好,想方設法叫婆婆過一個幸福的晚年。由於我的轉變,我們的大家庭變得越來越和睦,……街坊鄰居看在眼裏,對此評價都很高。
可是,就是這樣好的一個功法,卻在1999年7月20日,被江××誣陷。我看到電視報紙的宣傳全是造謠,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教人做好人「邪」嗎?不花一分錢,煉功把病都去掉了「邪」嗎?如果這是「邪」的,那甚麼又是正的呢?我真不明白這到底是為甚麼?我的良心不允許我再沉默下去了。我要運用憲法賦予公民的上訪權利進京上訪,用我自己的親身經歷講明事實的真象。
1999年12月13日我去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可我剛到北京就被警察非法抓捕,他們甚麼也不問,甚麼也不讓說,將我們每個大法學員身上帶的錢全都收走。之後,當地公安局將我們領回,把我關進了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我遭到了非人的折磨。一名惡警把我關到一間小屋子裏用電棍電我,甚麼地方敏感它就電甚麼地方,電了很長時間,滿屋充滿了燒焦的皮毛味。出來後它又逼我脫掉棉衣,只穿著內衣,赤著腳,一隻手戴上手銬把我吊在院子裏的鐵絲上,腳尖剛剛能著地。毫無人性的惡警還不時的用電棍電鐵絲。我的手被手銬勒得發了紫。在巨大的痛苦中我沒吭一聲,默默地忍受著……吊了我很長時間後,它們才將我放下,又逼我到南牆根水池邊的冰上站著。當時正值嚴冬臘月,寒風刺骨,沒有人性的惡警一直逼我站到天黑……就這樣我被折磨了40多天,逼迫交了6000元錢,才將我放回。期間,我還遭受了遊街示眾的侮辱。
第二次被抓是2000年3月,派出所惡警帶領幾個人把我騙到派出所關押起來不放,不讓睡覺,進行精神折磨。我絕食抗議,5天後才將我放回。
2000年7月,惡警又把我非法關押到派出所,去後甚麼話也不問,將我關到一間小屋子裏,逼我坐在地上,兩手用背銬銬著,兩大拇指纏上電線,派出所所長用手搖發電機電我,發電機發出的電,可在幾秒鐘內將一隻老鼠電死。這種酷刑異常殘酷,我被折磨得汗水直流,渾身上下全濕透了。電了15分鐘後,局裏來人它們停下,去吃飯。吃完飯後,又開始電我。這次是局裏來的人幹的,電了我好長時間。電完後,將我拉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30天,又罰了我4000元錢才放我回家。
2001年1月23日,栽贓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案」發生了。頭腦清醒的人一看就知道是場騙局。因為它漏洞百出。其中,在中央電視台播放的「焦點訪談」鏡頭中,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劉春玲並不是燒死的,而是被一個穿著軍大衣的人,從她背後用硬物猛擊打死的。……可就是這樣一個栽贓法輪功的騙局,卻成了江氏小集團維持鎮壓、加倍迫害法輪功的藉口。它們強行將大法弟子從家中或單位上抓走,送洗腦班進行所謂的「轉化」,不「轉化」就勞教。
2001年3月的一天早上6點多鐘,4、5個警察闖進我家要非法抓捕我。我從家中跑了出來。可沒跑多遠,就被警察追上,4個人架著我往車裏塞,我掙扎著,它們就用襪子堵上我的嘴。以前只有在電影中看到土匪抓人的鏡頭,這會兒我親身攤上了。我的兩個孩子、丈夫、婆婆當時嚇得直哭。我那只有7歲的小兒子從驚嚇中醒過來後,一邊大聲哭喊著,一邊奔跑著撲到我的懷裏,牢牢地抱住我不放,而毫無人性的惡警從我懷裏把孩子強行拖走,可憐的兒子哭號著,用他那稚嫩的童音哀求惡警:「你放了我媽媽吧。」可喪失理智的惡警哪管這些,硬是將我強行塞進車裏拉走。那殘忍的場面村裏許多人都看到了,……
我的小兒子從那天受到驚嚇以後,整天啼哭,常常在夜裏睡夢中突然驚醒。孩子一見汽車進村就緊張,慌忙跑回家報信:「媽媽,警察又來了。」……看著兒子幼小心靈留下的難以撫平的創傷,我的心都要碎了:這是甚麼世道啊?!我就是為了說句真話,我本人遭受著非人的摧殘折磨不說,就連我的家人也跟著承受無盡的痛苦,我問蒼天:這到底是為甚麼?到底是誰在犯法啊?!……
它們將我強行拉走後非法關押在洗腦班49天,家裏人替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才將我放回。
我第四次被抓是在2001年12月上旬,派出所來人翻牆進入我家,二話不說就將我銬上手銬塞到了車上,抓我的原因是說我在那裏發過真象傳單。在派出所裏,三天三夜不給吃喝,不讓睡覺,進行精神摧殘。我對警察說:「你們的行為是在草菅人命,我要是死在這裏,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們幹的壞事。」我絕食抗議4天後才將我放回家。
過了不長時間,鄉派出所又來抓我,藉口是說有人舉報我在家煉功。我在大街上質問警察:「我煉功有一個好身體犯了那門子法?!我們師父教我們做好人犯了那門子法?!你們這樣三天兩頭來抓人,騷擾人的正常生活,這不是將人往死路上逼嗎?」它們自知理虧沒答上一句就走了。
2002年1月上旬的一天早上,我正在家裏幹家務活,惡警帶領幾個人闖進我家,二話不說,上前擰住我的胳膊往後一別帶上背銬,將我強拉上車,直奔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我3年。
到勞教所後,它們把我關在一間小屋子裏,把我的手銬在鐵椅子上,再用警繩將我綁住不准動,用膠帶封住我的嘴不准說話,一直到晚上1點多鐘才放我回去睡覺。就這樣在精神上、肉體上摧殘折磨我。我絕食抗議,它們將我送到醫院從鼻子裏插管灌食。灌食是很痛苦的,有很多大法弟子就是這樣被迫害致死的。絕食到第45天,醫生會診說:不能再灌食了,因為食管好幾處被插的出血,它們怕出人命擔責任,叫我的家人交了5000元的保釋金才放了我。
回家學法煉功後,身體奇蹟般地康復了。家裏是不能再住了,因為惡警隨時都可能來抓人。我只好離開自己的丈夫與兩個未成年的孩子,過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活。後來,聽說警察曾經兩次翻牆進屋企圖抓我。
以上敘述的只是我被抓的經歷。可我所遭受的無端迫害何止是這些。幾年來,惡警經常到我家騷擾,騷擾的次數我已數不清了。我原來擔任的村婦聯主任和醫務衛生員的職務也被它們撤了,……
善良的人們,我家鄉的親人,修煉法輪功使我身體變得健康,品行變得高尚,家庭變得和睦。有句俗話說的好「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當這樣好的功法被栽贓、被誣陷時,我站出來說句真話,告訴人們鎮壓錯了,我做錯了嗎?沒有!我確實沒有做錯甚麼,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永遠沒有錯的。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真」,人人說謊,爾虞我詐;如果沒有「善」,相互仇視,人人為敵;如果沒有「忍」,毫無禮讓,動輒爭鬥──在這樣的環境條件下,我們一天也難以安寧、難以生活下去,這樣的家庭、社會一天也不能存在下去。可是我卻因為這句真話,遭受了幾乎被置於死地的迫害。
這場本不應該發生的、慘絕人寰的迫害已經持續了4年多了,並且,目前還在持續著,全國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在遭受著與我一樣的痛苦……
其實,這場迫害何止是對我們這些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的迫害啊,所有的善良人,包括你們──家鄉的親人,也都是受害者。江氏小集團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造謠與誣陷,使你們中的不少人被謊言所矇蔽。有的還被利用,被指使歧視、譏諷大法弟子和他的家人們;被安排監視跟蹤大法弟子;有的甚至協助惡警參與抄家和抓捕。鄉親們啊,你們知道嗎,這是在無知中造下罪業啊。任何人做了這樣的事情,即使是不情願的,可是,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人做的壞事決不會因為是別人指使的就逃脫罪責。希望你們擦亮眼睛,分清善惡好壞,不再被謊言所欺騙。同時,也請告訴你所認識的那些正在協助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讓他們不要再無知的助紂為虐了,從現在開始善待、保護法輪功學員吧。
目前,法輪大法在6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以洪傳,《轉法輪》和其他大法書籍已被譯成30種語言在世界發行。大法所到之處,使煉功的群眾告別病痛之苦,使社會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李洪志先生和法輪大法在全世界得到的褒獎已有一千多項。法輪大法在全球越傳越廣,真善忍越來越深入人心。而江××及迫害法輪功的不法官員已在美國、比利時、德國、西班牙、台灣等多個國家和地區被起訴。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江××及其追隨者被押上歷史審判台,接受正義大審判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家鄉的父老鄉親們,「匡扶正義,擇善而從」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請記住真善忍好!法輪大法好!真誠的希望你們有一個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