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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迄今十餘位大法弟子被害死 公安副局長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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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7日】自99年7.20開始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以來,雙城市公安局副局長張國富就緊跟江澤民使用各種陰謀手段蹲坑抓捕、強行無辜綁架、教唆刑事犯人惡毒殘害自己家鄉的大法弟子,多次唆使第二看守所所長行賄勞教所,強行送大法弟子勞教(因怕大法弟子身體被迫害得不合格勞教所不收,而多次行賄)。張國富夥同政保科長金婉智,在四年裏抓捕關押雙城大法弟子數以千計;被他判刑、送勞教所的有數百人次;勒索大法弟子錢財數百萬元;在他手下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在監獄裏的有四人;被迫害得奄奄一息到家後含冤離世的有9人;使多名大法弟子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很多大法弟子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至今在外過著流浪生活。

請看下面幾個實例:

周志昌,男,45歲,雙城市韓甸鎮人,曾任武裝部長,遠近聞名的好人,是清正廉潔的幹部,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進京上訪被非法拘捕,關押在雙城市第一看守所,受盡殘酷折磨,於2000年5月6日被迫害致死。

張生范,男,38歲,住在雙城市文明街,市二輕局下屬單位下崗職工,是殘疾人。2001年6月9日被雙城公安局4.28專案組從家中強行綁架,只隔三天在6月12日被第一看守所獄醫那彥國、副所長蔣清波施用鼻飼烈性酒殘害致死。

趙雅雲,女,54歲,雙城市樂群滿族鄉村民,2000年7月份被抓進雙城第二看守所,一個多月後被判勞教送進萬家勞教所,2001年6月20日在萬家7大隊被迫害死。

吳寶旺,男,35歲,青嶺鄉村民,2002年4月19日在家被無辜綁架進第二看守所,不到一個月,5月17日被強行灌食迫害而死。

蔣立國,男,52歲,雙城市新興鄉村民,2001年11月,因講真象被舉報,綁架到第二看守所因被長期關押身體極度虛弱,放回家後於2002年10月18日含冤而去。

佟文成,男,49歲,雙城鎮承恩村村民,因堅持修煉大法被判勞教兩年,在長林子勞教所遭到非人折磨。二年期滿後又被超期關押,致使佟文成回家後一天不如一天,在今年2003年6月14日離開了人世。

張濤,男,53歲,雙城市水泥廠工人,2002年在長林子勞教所被迫害致死。

臧殿龍,男,38歲,雙城市第一糧庫工人,2002年7月8日在哈爾濱、雙城、阿城三家警察的聯合非法抓捕行動中,被逼致死。

譚成強,男,43歲,雙城韓甸紅城村村民,2003年5月18日因做真象資料被該村王洪升、劉洪國舉報,被抓進第二看守所,在強行灌食迫害下,導致肺積水、糜爛,醫院已無法醫治,通知家屬接回,回家沒幾天去世。

劉傑,女,37歲,雙城市啤酒廠工人。2003年2月6日因在自家麵包車上送給一對老年夫婦有「法輪大法好」的賀年卡,而被舉報,抓進第二看守所,2003年2月17日下午4點被強迫灌食而死,

劉清久,男,44歲,雙城市韓甸鎮紅城村村民,因被長期關押迫害,身體極度虛弱,被「保外就醫」放回家後,於2003年1月17日去世。

上述十餘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事件,張國富是主要相關責任者之一。



給雙城市公安副局長張國富的信:懸崖勒馬悔過贖罪

張國富:

在這四年裏,你將大法弟子長期羈押,指使惡警唆使罪犯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3名法輪功學員遭受看守所迫害後失去寶貴生命。雙城二輕局經銷處殘疾人張生范就是在第一看守所被活活用烈酒灌死的。在看守所的迫害下數人致殘,多人被延期繼續迫害,更有法輪功學員出現生命危險而看守所拒不放人等等現象,你是否考慮過這是犯罪?

作為雙城市公安副局長,你對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非法打壓法輪功,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恐怖政策,道道密令,層層口傳,不留任何證據的黑內幕知道多少?是否仔細考慮過?

對「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成立及追查行動,「全球公審江澤民大聯盟」的成立,已有100多個組織和諸多著名人士加盟,海外多國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及其幫兇和國家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等,9名首惡被起訴:江澤民、羅幹、李嵐清、曾慶紅、吳官正、劉淇、周永康、夏德仁、趙志飛。其中夏德仁、趙志飛、劉淇已經被判有罪。國際形勢如此,你也應該想想自己的將來。

法輪大法是一部教人向善,使修煉者身心受益,道德標準提升的「高德大法」對任何國家和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大法修煉沒有組織形式,旨在人心,不參與政治,法輪功學員不求世間得失。大法蒙冤四年多,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四年多,依然是以大善大忍的覺者胸懷,慈悲、理智地以和平方式申訴,抗議迫害,在艱難形勢下向世人講著真象,只為世人不在受欺世謊言的毒害,為自己選擇光明的未來。法輪大法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大法書籍翻譯成30多種語言文字,世界各國政府對大法的褒獎達1000多項,修煉人數有一億多人,僅台灣一地法輪功學員人數從99年的3000多人發展到目前30多萬人,全世界都知道「法輪大法好」這一鐵的事實。

不管是誰在世上幹了甚麼壞事都得自己去承擔,這是不變的天理,不以人的意志而改變。不論你是自願的還是被迫的。你說是你的工作,你在執行命令,這都不能作為藉口,人生的路自己走,你們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嗎?江集團今天用你,你是局長,是覺得你有利用價值,給你點甜頭;明天不用你,你也就啥也不是了,說撤就撤,罪過都推到你頭上,說殺就殺。民間不是有「卸磨殺驢」一說嗎?文革結束後,有多少當時的紅人被秘密槍決了嗎?再說,天理是不會放過你的。邪惡之徒:蔣清波、吳建華、城鎮幹部冉令才就是前車之鑑。如不悔悟,懸崖勒馬,將功贖罪,還有更可怕的天懲在等著哪!當然不是法輪功學員會如何你們,而是有些人自己選擇了助紂為虐、自我毀滅。

真象總有大白於天下的那一天,不會太久了。是選擇棄惡從善、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還是選擇繼續追隨政治流氓迫害善良,自我毀滅。歷史的教訓太多了。

你一直是本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力,但並不是說就完全失去了改過的機會。如何把握、如何將功補過,還在你自己。如果你繼續行惡,你因迫害法輪功而造下的罪業,在不久的將來必將使你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嚴懲,成為江澤民的陪葬。

望三思。

雙城市法輪功學員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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