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5月13日】受害人鄭傑(音同),女,家住黑龍江省雙城市,原四中教師,現自己開一家木材廠,她本人及家人從未煉過法輪功。2003年4月,鄭傑在路上突然遭到警察攔截,硬說她是煉法輪功的,並強行沒收了她的手機,同時公安局出動四輛警車來到她家,不出示任何證件,就把她家的九間房子統統抄查一遍,更為卑鄙的是其中一個惡警在自己的兜裏揣了一大把法輪功真相傳單,企圖以此迫害鄭傑。沒想到被鄭傑的家人看到,它們的陰謀才沒有得逞。
由於鄭傑的家人不知道犯了甚麼法又有些害怕,結果,把正在做飯的電炒鍋給燒化了,險些引起火災。最終那些惡警一無所獲,並在最可恥中收場。這就是雙城惡警的強盜行為,他們為了迫害法輪功,不惜拿出「寧可錯殺三千也不放過一個」的邪惡邏輯,對老百姓隨意攔截抄家,再一次證明了在中國根本就沒有人權的事實。
這裏再一次告誡那些惡警們不要再助紂為虐了,不要為了一時功利而迫害法輪功,否則天理不容,報應臨頭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