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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法輪功控告蒙特婁華僑時報全部證人作證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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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顯光渥太華八日專電)加拿大法輪功學員控告蒙特婁華僑時報誹謗案,魁北克省法庭確定雙方律師將在二零零四年二月下旬進行法庭辯論,辯論之後法庭將做出最後裁決。經過十一次開庭,原告十二位證人和被告證人結束出庭作證。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指出,被告證人華僑時報社社長周錦興在出庭作證時,承認華僑時報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作者何兵及華僑時報的仇恨宣傳文章荒謬,以及語無倫次;承認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以後發表的很多關於法輪功的文章是他寫的,他從來沒有採訪過法輪功學員,該報社沒有任何人採訪過法輪功學員;他承認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刊登這些文章前後,從來沒有讀過法輪功的書。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說,被告周錦興還談到,二零零二年二月二日該報發行專刊時,印發了簽名表,號召華人簽名、捐款聲討法輪功。當回答原告律師關於這些簽名的問題時,周說,總共收集了五千個左右的簽名,簽名表已經銷毀。

法輪功律師伯格曼說,這個案件關係到那些被迫不能出聲的人,關係到那些被關押的人。這個案件也是替他們說話,告訴人們正在發生甚麼事。這個案件不僅讓被迫不能出聲的人發出聲音來,同時也表明散布仇恨的宣傳,無論在加拿大或任何地方,都是錯誤的。

原告證人歐文彼教授告訴法庭,他看過華僑時報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以後發表的文章,他認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內容,都是重複了中國駐外使館網站上的內容,而這些網站的內容,又是中國媒體攻擊法輪功內容的重複。

證人雕塑家張崑崙指出,華僑時報刊登的文章,多數都跟江澤民一夥對法輪功的誹謗相同,用詞極其骯髒。他說,他的名字在華僑時報上被提到,把他的名字跟那麼骯髒的文字放在一起,是對他人格的侮辱。

法輪功學員林慎立指證說,看到華僑時報的文章,使他感覺到好像又被關在中國勞教所裏,被強迫洗腦,因為他在中國勞教所長達兩年,每天面對的就是這些欺騙、仇恨的宣傳;前中醫學講師孫曉燕作證指出,華僑時報的攻擊和江澤民的鎮壓方式完全一樣;法輪功學員勞福特斯說,華僑時報誹謗文章令他感到寒噤無窮。

法輪功學員王學亮講述了他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中國大使館被毆打的經歷,事件發生後,先後有二十多家中西文媒體報導過此事。而華僑時報在二零零二年一月五日和二月二日的特刊中,對該事件刊登了跟事實完全相反的報導,報導中,並引用了編造過的中央社的報導,歪曲自己被毆的事實,並以此報導為據,號召華人社會聲討法輪功,王學亮告訴法庭,後來加拿大情報局讓他指認兇手,他認出了三十六歲的外交官馬小龍。據了解,馬小龍在事件發生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被送回中國。

加拿大法輪佛學會長李迅指出,華僑時報這些斷章取義、歪曲事實、語言下流污穢的誹謗宣傳,不僅僅是對他個人及家庭的人格侮辱和傷害,同時也是對法輪大法及創始人和所有法輪功學員的無恥褻瀆。

周露茜女士作證說,在一次華人的聚會中,看到桌子上放著簽名表,有人拿著華僑時報,當她向人們澄清事實的過程中,有人向她大喊華僑時報上登載的內容。於是,周露茜盡力向人們講述事實,一個人悄悄告訴周露茜,他知道周露茜說的這些事實,但不要在這兒講,大使館的人就在這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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