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說,厭倦了眼睜睜地看著自己被侮辱,被毀謗,一句話,蒙受恥辱,蒙特利爾的法輪功學員提起了一項反誹謗訴訟,要求當地一家中文報刊「華僑時報」賠償將近一千五百萬加元。該訴訟於去年12月正式提起,將於5月9日審理。126名原告每人要求十萬加元的賠償費。目前,法院已向報社頒發了三個臨時禁令。
原告律師麥克爾.伯格曼於昨天解釋說,第一個禁令頒發於去年12月,禁止報社刊登有關「不利於法輪功學員的不合理的」詞彙。第二項禁令頒布於今年1月7日,續延了前次禁令。一個月之後,也就是上星期四,法庭再次重申關於禁止報社利用某些負面詞彙來描述法輪功學員等規定。(具體列出的詞彙,略)
報導說,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融合了佛家信仰和打坐煉功。根據他們自己的估算,在全世界擁有一億名學員。該運動於1999年被禁止。法輪功學員說,從那時起,學員們不斷受到迫害,數百名學員在拘留所失去了生命,數千名學員未經審判被送往勞教所。中國政府也因其踐踏人權的行為受到了人權觀察和聯合國等機構的譴責。
報導說,為了制止對法輪功的名譽詆毀和人們對該運動的誤解,一名學員在蒙特利爾展開了一項向大眾介紹法輪功的活動。15幅海報被張貼在不同的地鐵站,邀請好奇的人們訪問法輪功的網站。
報導說,這項活動的發起人貝蒂.程解釋說:「我願意與魁北克人民分享法輪功的美好」 。她說她自費支付了四千加元的張貼海報的費用。
報導還說,程女士沒從這項活動中撈取一分錢。在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的《轉法輪》一書中,禁止任何學員在教功或介紹該功法時獲取任何錢財。「我們的目的就是使他人受益」 ,這位年輕的女士總結道。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10/18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