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10日】大連市甘井子區金家街派出所的宋文,在2000年1月將一名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送入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後來又到這名大法弟子的工作單位,威脅該廠廠長對此大法弟子嚴加看管,不准其上訪;否則就要把整個廠子給封了。宋文並趁機要求該廠免費為其印刷80盒名片。該廠是福利廠,半數職工是殘疾人。
在2000年9月,該大法弟子再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宋文將其勞動教養2年,並要該廠將其開除。就在送勞動教養的當日,宋文和該廠工會主席以逼迫辭職的形式,變相開除了這名大法弟子。
在這期間宋文從這名大法弟子的家人那裏勒索了近6千元錢,並且拒絕開任何收據,說:「煉法輪功的不給開,這是上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