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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610洗腦班野蠻迫害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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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27日】大連610辦公室在該市黑石礁XX賓館辦了一個專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禁閉、隔離、強行洗腦的所謂「學習班」,所關押的都是煉法輪功的群眾。

610使用了臭名昭著的惡警喬威、王軍等,此二人是因為「3.19事件」而被司法局處分調離的。在「3.19事件」中,即2001年3月至8月間在大連教養院,惡警喬威、王軍等為了往上爬,而在長達4、5個月的時間裏,對108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滅絕人性的殘酷施暴,晝夜不停地使用酷刑、毆打、虐待折磨。當時喬、王二人已完全瘋狂,性情比電視裏演的殺人狂、虐待狂兇惡百倍,完全沒有任何法律、司法規章、人性和道德的約束,製造了數月的滿樓淒慘的叫聲。就是對單個的煉功學員,它二人也施以幾個小時以上乃至整日整夜的4-8根高壓電棍電擊,膠皮棒毆打,老虎凳吊銬電擊加毆打,頭低向地面,手舉向天的「小燕飛機」,經常性地對單人用4-8根電棍電擊20分鐘至半個小時。它們對百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肉體與精神上的極度摧殘,除了「往死裏打」的暴力之外,對近百名學員也極盡虐待、恐嚇與折磨,不准睡覺,長時間背手挺腰坐馬札子不准動,不准大小便,超體力勞動,不准說話,坐「飛機」。

當時喬威是大隊長,有權力說了算,王軍是小隊長一味應和,狼狽為奸,並且二人實質上已嚴重觸犯我國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犯有刑訊逼供罪、酷刑、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侵犯人格尊嚴等等多項罪名,而且其犯罪行為並不是針對一個人,而是針對一百多人的群體。

現在大連「610」用這樣惡行累累、等待法律嚴懲的人來「代表政府」工作,繼續對法輪功學員酷刑迫害,這實質上不就是在向老百姓證實著中國法律與司法公正的蕩然無存嗎?希望各界正義人士能將其醜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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