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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年來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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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6日】我97年開始修煉大法,修煉後身心巨變,知道這是一部高德大法,決心修煉到底。99年7.20江澤民犯罪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為了呼籲停止迫害,我於2000年5月進京上訪,在天安門煉功被惡警抓到北京朝陽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幾天,絕食抗議,看守所叫來5名身材高大的男犯人分別拽著我的兩隻手、兩隻腳、頭、按倒在水泥地上,由犯人、獄醫用濃鹽水灌食,當時我非常難受,幾乎要窒息,同室河北石家莊大法弟子被灌食後,吐了兩天,不能起床,直到被當地派出所接走。我被關押了十幾天後,鎮派出所一副所長與我原單位主任來接我。當時我身上還有三百多元錢,被所長以替我保管為由拿去了,回到當地一直到現在也沒歸還,從北京回來的火車票是我從工資中補交的。

2001年10月我再次進京護法,被以沒帶身份證為由抓到房山縣看守所,因不報姓名被房山縣看守所分到縣下屬派出所。10月的北京天氣寒冷,夜晚我只穿一件襯衣,加上一天沒吃東西,明顯有點支持不住,惡警故意把門窗打開凍我,不許我坐,還大打出手,踢我的腿、打我的臉,口裏髒話連篇,侮辱我、罵我的師父,我驚訝北京的警察怎麼與社會上的地痞流氓沒二樣,彷彿我進了土匪窩。

10月11日回本地,關押在市第一看守所,在這裏每天必須坐4-5個小時板(就是坐著不許動),吃著豬狗不如的食物,沒有油不說上面還有泥,吃得人便秘。惡警強迫我們背監規,不背就上手銬,我與同室大法弟子陳因拒絕背監規被反銬在鐵柵欄一天,不能吃、不能上廁所、不准休息。這裏賣的東西非常貴,一瓶「老乾媽」豆豉市場價5元,這裏賣12元,而且並不是想買就能買到,我在裏面一個月,聽說甚麼官員要來檢查工作,為了室內乾淨整潔二十幾天就沒賣東西,其它東西還好說,女同修必須用的衛生紙不夠用就非常麻煩。中國監獄是沒有人權的,管教幹部可以隨便打罵犯人,還縱容外勤犯人打罵人。

他們還掩蓋事實,我剛到看守所時,區政保科一名警察提審我,問我警察打我沒有?我說:「打了,北京警察打了」。他非常惱怒地說:「我們沒打你唦!」要我同意在記錄上填寫「警察沒毆打」,我不同意,要求如實記錄我在北京遭迫害事實,最後這名警察說:「這一點就不做記錄,也不說打了,也不說沒打」。由此看來,邪惡對善良的迫害是怕曝光的,他們所言所行是逃不了正義的審判的。

一個月刑拘期滿,我們一起進京的三名功友同時被送到洗腦班,一關就是四、五十天。

近四年的野蠻鎮壓,我三次被綁架進洗腦班。

第一次2000年5月,我正在單位上班邪惡之徒怕我進京上訪,辦洗腦班把我關起來,我絕食絕水6天抗議他們的迫害,後來在家人的逼迫下,寫了不進京上訪的保證,在此我鄭重聲明所寫保證不是出於自願,全部作廢。[注]

第二次2001年7月我在家正吃中飯,三名惡警謊稱新來的政法書記想找法輪功學員談一談,了解你們的情況向上反映,我當時不願到派出所,知道這是個騙局,有人去無人回,堅決抵制,後還是被他們帶到派出所,一去根本不是談話,而是辦洗腦班,我揭穿他們的陰謀,要求放我回家,家裏還等著我做生意呢!一個姓鄧的惡警衝出來,嚷到:「派出所是你想走就走的地方嗎?」還動手打了我,強行把我拖上車,不許通知家屬給我送衣服,當時我穿著拖鞋,這就是政治流氓江澤民謊稱「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寫照。

我七、八十歲的爹爹婆婆,整天為我提心吊膽,這幾年爹爹蒼老了許多,二老對我很疼愛,我也很孝順,他們逢人就誇我。這次我因發真象資料,被惡人舉報,抓到派出所後正念闖出來,有家不能歸,流離在外,對二老打擊很大,爹爹臥床不起,整天只喝點水,婆婆既要照顧爹爹還要幫我丈夫照看店鋪。我的母親多年的心臟病靠藥物維持,如果聽到我又流離在外,真不知她老人家如何?而這一切並不是我願意發生的,我只是憑著一個人基本應有的善心,向中國政府、向中國人民講述法輪功的真象,呼籲停止迫害好人,我沒有錯,錯在江澤民。

在此我呼籲:國際人權機構和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關注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迫害,公審江澤民。

(發稿者註﹕本文發稿時,得知作者因講真象,再一次在武漢被非法綁架,與其一同前往的另一大法弟子正念走脫,現家人一直四處打聽下落未果,據說仍被關在某洗腦班。)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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