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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上訪被折磨三晝夜 左腿撕脫性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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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日】2000年底,我們地區大法弟子紛紛進京上訪,證實大法。惡人驚慌失措,各地層層盤查進京車輛,妄圖阻止大法弟子上訪。12月27日,我和一同修不在本市坐火車,而是坐汽車先到鎮小站才上了火車,進京證實法。離北京還有一站地,我們就下了火車,轉乘汽車進京。在司機的掩護下,避開了盤查。

12月29日上午我去天安門打真相橫幅,被兩個惡警抓捕。當時從後面過來一個一米八幾的惡警,朝我的左腿猛踢,當時我左腿就失去了知覺,走不成路了。後來發現整條腿青紫,使不上一點勁。被綁架到前門派出所,因我不報姓名,地址,又轉送到東城看守所。從被抓開始我就絕食抗議非法抓捕。

2001年1月3日,因上訪的大法弟子太多(聽前門派出所的惡警講,一上午就3000多人),看守所關不下了,我和另幾名大法弟子又被分到三叉口派出所。一到三叉口派出所,惡警就把我銬到院子裏的樹上,拳打腳踢,逼說姓名地址。1月4日,把我弄到醫院,捆到床上灌食,因我不配合邪惡,插管插不到胃裏,幾次從嘴裏出來,惡警就撬開我的嘴,哧了幾管糖鹽水,並強行搜去我200多元錢,作為「灌食費」交給了醫院。

回到派出所,惡警用大繩把我捆到鐵椅子上,用電棍電擊我的頭、臉及身體,還打耳光,拳打腳踢,不准睡覺,甚至不准閤眼,加之天寒地凍,折磨得我渾身打顫,這樣又持續折磨三天三夜。

1月6日,惡警仍沒得到我的姓名、地址,就又把我送東城區看守所,看守所一看折磨成這個樣子,怕承擔責任,拒絕收留。三叉口惡警為推脫責任,天黑後,把我拉到西車站附近,推下車跑了。

回來後,左腿仍一拐一拐的,極其疼痛。經醫院檢查,左腿撕脫性骨折,筋肌沒有彈性、沒有了活力,骨頭兩處裂縫。站起來都疼得汗流浹背。休養半年多,左腿才恢復正常。

一個公民秉承著真善忍的信仰去對政府說句真話就算是破壞了獨裁者的「安定團結」,那麼這樣的安定團結是建立在無數冤獄上的假安定,真暴力。說真話有罪,這是誰家的理?

自古善惡必報是天理,做惡者必受到懲罰。在此我請求國際人權組織和所有善良的人,支持善良,支持正義,將邪惡之首江澤民送上審判台,接受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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