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大法不能依賴常人的思想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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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20日】我的好朋友不修煉,但經常在親朋面前表示支持大法,有位同修被迫害致死,她特意去看望死者的丈夫和孩子(大法小弟子),還給生活拮据的他們留下一些生活費。她很願意聽有關大法的東西,在生活、事業上遇到問題時總願意找我聊,用大法的法理指導她的人生。

前一段時間,我告訴她海外多個國家起訴江××的進展,也提到目前西方社會普遍認同「人權高於主權」的價值觀,沒想到她卻很激動:「這個政府確實不好,但也用不著外國人跑進來指手劃腳,我可不想當亡國奴!」我很震驚,沒想到這種說法會讓她聯想到外國入侵,於是鄭重聲明:「我們法輪功一貫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起訴江××、尋求國際社會的支持也只是按照國際法,懲治極個別殘害善良的劊子手,維護人間公理、正義,絕對不參與政治與權力鬥爭。你放心,假如真有外國勢力利用法輪功作藉口侵略中國,我們大法弟子首先也是不同意這麼做的。」她看我這麼嚴肅,就沒再說甚麼。

我想了很多。主權與政權肯定是不同的概念,如果說執政者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民眾、激起民憤最後導致下台,即政權更替、改朝換代,老百姓一般能夠接受;可談到主權,一般是與領土完整、民族尊嚴相聯繫的。民族英雄岳飛,不論當時南宋朝廷如何昏庸,率軍奮勇抗擊外族(金)入侵,精忠報國。近代的中國人經歷了八國聯軍、抗日戰爭,忘不了被西方列強入侵時公園門口寫著「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恥辱。再比如大家都熟悉的成語:「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也多少反映了在中國人心目中「國家利益高於個人利益」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

個人認為,不論社會上有甚麼說法,那些都不是「法」,不能作為做事的指導。大法弟子就應該紮紮實實地做到「以法為師」,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揭露這一場完全建立在謊言基礎上同時又被邪惡用謊言掩蓋的迫害,心中還有善念的人就會明白真相,自然會站到正義這一邊,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從常人社會的法律角度講,江澤民個人違背中國憲法、國際反酷刑法、國際人權公約等國際法,鐵證如山,罪責難逃;按照常人社會「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人心、道德標準來衡量,起訴江××也是順應民心的。其實我覺得沒有必要強調人權、主權、政權孰高孰低,非得用常人的說法來證明我們是對的,這樣反而容易讓常人誤會。其實這種心態也容易被舊勢力鑽空子,比如造謠「有國外政治勢力」、「反華、分裂」等,甚至還可能控制常人社會中發生一些事件,給我們證實法、繼續把一些項目往前推進造成障礙。

與大家重溫師父的一段講法:「師父帶著你們不是來鬧革命來的,師父不是領你們來奪取常人政權來的,師父是帶著你們來修煉的。你們揭露的是邪惡,揭露的是這個流氓政權的邪惡,目的是抑制這個邪惡,是清除邪惡,清除對大法弟子和大法的迫害,不是想在常人中得到甚麼常人的東西。所以大家在做事的時候,一定要本著大法弟子的這麼個基點做。要把你們做的這些事情叫常人明白,不要叫常人認為我們在謀取常人的甚麼東西,絕對不是的!」(《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

個人體會,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後記]以上正文寫於8月份,但沒有及時發出去,因訴江案受阻,我想還是應該發給明慧,因為我們的文章常人也要看,請斟酌處理,避免引起常人的誤會。

個人認為3月份聯合國人權會議時,很多人都被與戰爭有關的事分散了精力,淡忘了正在中國發生的對信仰真善忍的民眾的迫害。同時,相當多的中國人由於長期受政府宣傳的影響,對美國有很大的反感,尤其對今年的對伊拉克戰爭,更認為美國是侵犯別國主權。因為沒經過聯合國投票通過,儘管打的是薩達姆極權政府,中國老百姓還是擔心同樣的命運會降臨到自己頭上。再有,明年是總統大選之年。美國政府可能擔心布什離任後被起訴,那麼為給自己將來留後路,現在給江××國家元首豁免權,也是作為保護布什的辦法。

我想,常人中的很多事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如果很多大法弟子都寄希望於美國這個舊勢力安排的「國際警察」出面解決一個邪惡政府的問題,用西方社會普遍的價值觀「人權高於主權」來證明起訴江××是正義的,那舊勢力可能就控制常人針對我們這個心製造一個事件,給我們講清真象造成障礙。

個人認識,不一定都對,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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