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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對我的野蠻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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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0月14日】再後來我就完全失去了知覺。甚麼時候被放下來的,我也不知道,只隱隱感覺有人在按嘴唇,進而知道被推按胸口、搖動臂膀,有人說:「注意喲,一兩個人弄進來,死了沒人知道無所謂,這次送進來十多個,人多封不住嘴。」我用力都睜不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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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8日,我在縣裏發真相資料,被警車攔截,六個警察綁架我們三個女大法弟子,當時一位大法弟子就挨了五、六個耳光。我們被非法關押到某拘留所,惡警對我進行非法搜身。隨身帶的牙刷、毛巾等都被收了去,隨後把我們推到牢房裏。牢房又黑又髒,谷草紮的草墊子爛成了網。廁所在同一間屋裏,因無自來水沖洗,臭氣熏天,蛆在地上、牆上、鞋子上爬來爬去。沒有開水、冷水供應。

進去的第二天我開始絕食。警察有時到牢房門前問一下「吃飯沒有?不吃,餓死,20斤汽油燒了就是,我們不負一點責任。」第七天叫我搬牢房,所長高某某認為我動作慢,抓著我膀子提起來甩在地上,踢我腰、臀部幾腳,抽起帚把打了我二十多下,我默念大法,咬緊牙關默默承受。經常審訊我的警察姚某,40多歲的北方人,高個子,脾氣暴躁,每次審訊都要打臉、打嘴巴。

我絕食到第十二天,二十多個警察七嘴八舌一起來抓我,有的說:「弄來槍斃」,有的說:「捆來吊起。」……惡警用尼龍繩把我手、腳、腰捆在椅子上,再一齊綁在樹上給我強行輸液。我一個絕食十二天全身無力的老年婦女,卻動用二十多人來對付,而放著許多大案、要案不抓不管,民眾怨聲載道這就不足為怪了。我被非法判勞教一年半。

2001年7月13日,惡警給我鎖上手銬劫持到某女子勞教所。一進去就被搜身、剪髮,一絲不掛地站在壩子裏曬了一個多小時的太陽才讓穿衣服。後來,我被分在七中隊。勞教所共十個中隊,平均每個中隊約150──200人。每天除做藥盒子、拈豬毛外,還要看炮製的謊言「錄像」,被迫看他們捏造的資料,開「揭批會」等。我看到許多大法弟子為了證實法,拒絕「轉化」,高呼「法輪大法好!」酷刑並沒有嚇倒她們。我目睹二十多歲的一位大法弟子高呼「法輪大法好」,被惡警幹事張某把掃屎的掃帚塞進她的嘴裏。有的被罰整天在太陽下站或蹲著曝曬;被罰手腕鎖銬雙手抱樹(據近期回來的同修講,現在已使用更凶殘的反剪手抱樹)。

以上刑罰除吃飯外均不准解大小便,有的屎尿解在褲子裏流到地上,還要脫下她本人的乾淨衣服擦乾淨地板;還有的站得腳腫脹、積膿水、肉皮裂開流出血水。

我於2002年3月6日放出來,又繼續匯入證實大法的洪流之中。

2002年9月6日晚12點,Z市四部警車十多個警察襲擊了我們住處,抄了我們的資料點,包括衣物、床上用品一律收光。我們只穿著短褲、拖鞋被帶上手銬綁架到分局,警察怕大法弟子喊叫,把男同修的背心脫下一個塞嘴。男同修被拳打腳踢,幾次昏厥。第二天清晨五點多鐘,惡警將我們劫到某看守所。由於不配合迫害,進門不喊報告,男同修又遭毒打,一位同修被打昏死。我們女同修再不能沉默了,為了抑制邪惡,我們高喊:「警察不能打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一個黑矮個子警察非常惡毒的說:「我打過你們七十多人,我還沒報應呢!」

9月8日上午,我看到五個警察把一個姓岑的同修抬上死人床(一種施用酷刑的鋼絲床),我就高喊:「警察不能打人!」三十多歲姓曾的女警察跑到牢房裏猛摑我耳光十幾下,把我的拖鞋塞進我嘴裏,幾個警察抓著我的手反背起來,將我拖到院子裏踢打。拖回牢房時,我腰直不起、腿站不起了,牢房裏其他犯人見狀都淌出了眼淚。受傷這麼嚴重,下午又被非法提審。審訊時間拖了很長,沒給我留飯,我也就沒吃。第二天,一個警察嘻皮笑臉地故意問我:「你吃不吃飯?」我說:「只要不打我們,不捆我們,善待我們我就吃,否則我就不吃。」他說:「不吃也得叫你吃。」幾個警察過來,按住我的手腳、捏著我的鼻子,用尖嘴鉗撬開牙齒,用小鐵瓢灌我辣椒水煮的稀飯,實在要吸氣時才吞了一下,又鹹又辣,難受極了!一大碗稀飯吐了一小半,逼著灌下一大半。後來的幾天裏舌頭、嘴都麻木無味,牙齒鬆動,喝水都疼得要命,張嘴困難、渾身無力、腹瀉。常人說「兔子逼急了要咬人」,然而我們大法弟子心中有師父的大法,沒有一絲惡念,始終堅持以善待人。

9月12日,惡警把我從牢房裏揪出來,銬上手銬,戴上黑色頭套,甩進車裏。車子大約開了十多分鐘,他們把我拉下車,又走了好一段路進了門才把頭套拉下來。我看出這是一個專門針對大法弟子設的秘密審訊處。他們要我說,資料是誰人做的?資金從哪裏來?誰在指揮?紙從甚麼地方買?我一一回答不知道。他們就用細的尼龍繩反背綁著手往上吊起來,腳底離地。將我吊了一個多鐘頭後,我開始手腳發脹,隨之麻木失去知覺;從頭髮根、眉毛裏湧出的汗水匯至指頭,大顆大顆的往地板上滴,滴濕了一大灘,後來,我牙關咬得咕咕響,提氣都很困難……再後來就完全失去了知覺。甚麼時候被放下來的,我也不知道,只隱隱感覺有人在按嘴唇,進而知道被推按胸口、搖動臂膀,有人說:「注意喲,一兩個人弄進來,死了沒人知道無所謂,這次送進來十多個,人多封不住嘴。」我用力都睜不開眼睛。

待我清醒過來後,惡警又威脅說:「你再不說,還要吊高點、吊緊點。」他們邊審邊罵,我就邊講真相邊勸善,一直審、一直講,直到晚上八點鐘,才將我拉回看守所。

2003年元月16日下午兩點鐘,說釋放我們三人,我們信以為真,把衣服、被子送給了獄中犯人。當我向他們索要被寄存的手錶(灰色男式自動手錶,售價310元)時,一個40多歲矮個子國臉警察接過我的手錶存放收據。轉背間他就不認賬,從而侵吞了我的手錶。

說是釋放我們,我們三人卻被四男二女六個警察押解著上了火車,那個矮個子警察口頭宣布判我們三人勞教,說我是兩年。我當即說:「你們為甚麼不在法院裏判?還要欺騙我們說釋放,又偷偷摸摸在火車上來口頭宣判,這是卑鄙行為。送我去也不算數,不會收。」我蓋上被子,立掌發正念,「請師父加持,大法弟子不該承受的不承受,否定舊勢力的安排。惡警們說的不算,我師父說的才算,勞教不是目的,向人講真相、救度眾生才是目的,……」這樣發正念、背師父經文交替進行,一直堅持至第二天到達勞教所。量血壓、作心電圖,醫生問:「你得過高血壓、心臟病嗎?」我一下悟到是師父在幫我了。勞教所說我有高血壓、心臟病,不收我。六個警察分三個看管我們,三個進去遊說了兩個鐘頭,妄圖開後門把我送進去,結果掃興而歸。返回時,他們報復不給我飯吃,不准大小便,一路上謾罵我,還要給我戴手銬。我又講真相,並語重心長地說:「我都跟你們爹媽一般大,做事不要太絕,給自己留點後路吧……」

第二天到了Z市局、又到某分局、再拉到鄰縣Y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多天。

想想看,對我這個瘦弱的農民出身的老年婦女,尚且不放過,還如此的大動干戈,更何況迫害是在全國範圍內發生的。動用如此多的人力、物力、財力來對付我們這樣一群道德高尚的行善之人值得嗎?這麼大面積、大規模的鎮壓在中國是一般人說了算的嗎?是一般人能調動的嗎?作為一個生活在中國最底層的我只能從表面現象來推理,除此之外,還能在甚麼地方找到文件根據或者談話記錄呢?據說他們從一開始就指示:一旦指示傳達完畢立即銷毀。中國有句俗語:「麻雀飛過都要留聲響」。天理昭昭,江××惡行必遭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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