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從勞教所闖出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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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6日】(接前文)至8月,基本解決了超期非法關押,生活上也獲得了一些改善,但迫害依然在繼續,不斷有大法學員被綁架至此,還有打罵、關小號(小號扒掉後,由小號隊管理,當時那裏正在搞基建)、坐鐵椅子、帶扣子、強制灌食、輸液、注藥。

絕食中,通過與同修交流,我覺得應提出以下幾點要求,我認為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做到這樣,也希望其他同修能與我同時做,但交流了幾個同修,未盡一致,所以我決定,我自己提出來:

立即還我師尊清白;還大法清白;
向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學員家屬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有關兇手被繩之以法。
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停止迫害,允許學法煉功,不再超期關押,不得株連任何人。
所裏能解決的應予解決,不能解決的立即上報,直達決策者手中。

與隊長談,隊長不敢彙報;請隊長邀所長談,一週未果;欲書面上交,隊裏又不給紙筆。隊裏怕擔責任,將我關進小號。經數次抗爭沒帶扣子,而是綁在椅子上,名之為約束帶。所長前來與我談話,我即將上述要求向他提出。所長說你最好寫出來。我說沒有紙筆,隊裏也不給。所長立即吩咐拿來紙筆。寫完後我又說,我說的、寫的到任何時候我都負責任,就是到法庭上我也敢說、敢寫、敢負責任。當時我已想好,一旦邪惡非法「審判」我,我將在法庭上自己為自己辯護,因為我修真善忍沒有錯,邪惡也不配「審判」我,一切都是由師父說了算。所長看完我寫的要求後說,你還挺有慈悲心的呢!所長又與我談了一會兒,隨後叫獄警將我帶回隊裏。從而創造了在小號裏只關兩個多小時的紀錄。獄警和犯人都感到驚訝。

一次獄警「提審」我時,
我說:從現在起我不回答任何問題。如果我們以平等的方式嘮嗑可以,我也不再簽甚麼字、畫甚麼押。我們相識就是緣分。我不針對任何個人,我只針對這個邪惡的決策。
在想方設法讓我回答並簽字沒有成功後,獄警說:你可以不回答,你可以不簽字畫押,你們有這個權利。

一次市610來「提審」,
我:我們相見就是緣分,如果我不煉法輪功,你不做這個工作,我們是不會相見的。對你來說,做與做可以不同,如變本加厲,一般對待,變通保護。但人做甚麼都得自己去承受償還的,善惡必報是天理。
610:你們給所裏寫的這封信是誰起草的?怎麼簽的字?
我:我不回答任何問題,也不簽字畫押。
610在做筆錄。
我:你的任何記錄都無效,因為我沒允許你記錄。我們以平等的方式談話可以。你想了解甚麼,我也可以以書面方式寫給你(我當時是想向他們證實大法,絕不會告訴他們想知道的、而絕對不能說的任何事情,也就是一定要做到決不出賣同修。)
610:你現在不回答我,以後會有更高領導來讓你回答的。
我:你來我不答,他來我就答,那我不是把你裝進去了嗎?
(在610以任何方式未果時)
我:其實你們有的人不一定沒有水平,只是由於決策是邪惡的,所以怎麼執行都是錯誤的。

此後,再也沒有人「審」我或找談話妄圖讓我妥協。

一次獄警問我,為甚麼絕食?
我說「我過去、現在、將來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沒有任何罪錯,憑甚麼讓我們吃這裏的改造飯呢?(這是一位同修悟到後提示我們的)」
他又問:「你要死了呢?」
我:死了當然是你們的責任,是你們草菅人命,根據國家慣例,絕食7天之後必須對絕食者的要求予以答覆,如果絕食者死亡,當然是你們的罪責。我不會自殺的,因為修煉要解決的就是生命永遠的問題。我師父講過,殺生會造下很大的業力,自殺也是罪。我怎麼能死呢?如果我真的死了,那只能是邪惡迫害所致。
問:你回家不?
我:就是應該立即無條件釋放我。
問:你們為了圓滿不顧家人痛苦,最自私。
我:是你們把我非法關押在這裏,你們像土匪一樣綁架我們,卻說我們不顧家人的痛苦,這是甚麼強盜邏輯。大法弟子都是充滿慈悲的、愛護家人的。我們家人的痛苦都是你們造成的。
我們只是煉功,鍛煉身體,回升道德。就對這些好人鎮壓,難道還怕好人多嗎?對一億多好人進行鎮壓,其實何止一億,哪個沒有家屬子女、親朋好友,把這麼多人推到對立面上去,決策者不是把自己擺到人民的對立面上去了嗎?而決策者也只是一兩個人而已,決代表不了政府,代表不了政黨,也代表不了國家。希特勒能代表德國嗎?他只能代表邪惡。同樣,江XX是邪惡的總代表,是人間敗類。
問:你們是少數。
我:那XX黨不是更少數嗎?決策對一億多好人進行鎮壓的不是更更少數嗎?
問:死了1400例,還搞自焚。
我:那都是為鎮壓法輪功而造的謠言,這是對大法的誣蔑誹謗。假如說就算1400例是真的,那醫院裏就不死人了嗎?名醫手下就不死人了嗎?你算一算死亡率,遠遠低於正常死亡率很多倍。至於自焚,這是江羅一夥一手炮製的,漏洞百出,卻用來嫁禍法輪功。
問:你們回家還吃不吃飯?
我:當然吃,我怎能向我老伴絕食呢?

「七一」搞頌揚,我們相當一部份大法弟子從排練開始就不開口唱歌。警察做工作讓唱,並說,如果不反對XX黨你就應該唱。一位大法弟子說道:「過去頌揚是因為好,現在無辜迫害好人,我們不敢恭維。」

連續一個月的絕食,儘管邪惡之徒想盡辦法妄圖使大法弟子停止絕食,但我們有一些弟子就是始終如一,不為所動。儘管參加絕食者有時多達數十人,有時少至二十幾人、十幾人,最少時幾個人。邪惡之徒不僅採取紊亂灌食法、灌濃鹽水,又加一些藥物迫害我們,而且還大量輸液。記得有一次一個下午就給我輸了4瓶鹽水與葡萄糖,還有兩瓶管腿腫(關小號綁椅子所致)的藥物。輸液後,不但腿沒有消腫,反而更嚴重了,腰部以下全部水腫到極限,肉皮脹得水靈靈的,似冬天手背裂口一樣脹痛。小便都找不到尿道口。我沒有記住《轉法輪》,但我不停地背《洪吟》及記住的二十餘篇經文,以背《論語》為主,有時有針對性地背一些經文。同修們經常交流,堅持發正念,有機會就向犯人、獄警講真相(當時並沒有認識這麼清楚),叫犯人、獄警善待大法,所以我對這腿腫總是樂呵呵的不在乎。正如師父在《排除干擾》中教誨我們的「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我想,被輸液、注藥,不對呀!所以當再一次輸藥時,在獄警與包夾的嚴格看管下我找機會將針頭拔下。獄醫罵罵咧咧地說,你能拔,我能紮!並用膠帶抽打我頭部一下,說著又扎上了。我找準機會又一次將針頭拔下。這回醫生只是在另外房間裏喊,並沒過來。讓另一位醫生過來看看還有多少。那醫生看後說沒多少了,快點完了。其實還有不少,醫生說,那就算了吧。就這樣,再也沒有給我輸液打藥。獄警帶我去醫院檢查,化驗結果腎沒有問題,心跳每分鐘40~42次。所裏不得不讓獄警送我回家。獄警讓我寫個保證,我說,我一個字也不會寫。這時我連續絕食正好是一個月。這是在關小號十餘天,又在小號隊裏坐鐵椅子近10天之後了。

回家後,當晚即吃兩大碗麵,無任何不適。另外一些同修(絕食者)亦是回家即正常進食而無不適。大法修煉者就是在同化法中創造神跡。如果是一個常人,連續絕食一個月能活嗎?即使能活,能立即正常進食嗎?而且大法弟子絕食還有更長時間的。

家這邊的衛生所大夫前來看望我,關切地提出你若醫治,我們可以盡力幫助你。我說,不用,沒事。她們又告訴我不治的後果將是嚴重的。但我就是學法輪功,很快大面積腫消退了。領導來做我工作,我就向之講真相。大約二十幾天,正好是小腿最後的一點殘腫全消的時候,獄警又將我騙回勞教所。已經做好的午飯也沒讓我在家吃。此前獄警曾數次電話告訴辦保外就醫,要戶口複印件。寄去後電告已收到即給辦理,然而第二天乘車來時,它們就變了:像你們這樣的都需要前去複查。我當即絕食抗議,獄警將我送到嚴管隊。這裏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只有長期堅持絕食的幾個人,其餘全是犯人。邪惡安排兩個犯人包夾一個大法弟子,其實我一進勞教所就基本一直由兩個犯人包夾,就是用犯人管好人、管超越常人的好人,真乃天下奇聞,亦可謂江氏邪惡流氓政治集團的一大發明創造。然而這一發明創造卻是上負中華民族祖先,下誤中華民族子孫,中損當今人類,可稱得上貽害無窮。然則由於大法弟子講清真相,定能使更多眾生醒悟得度,除盡邪惡,蕩盡污垢。

一次所長給我們長期堅持絕食的幾個大法弟子開會。他剛說完,我說:「你們把我折騰「病」了,住院(當時醫生讓住院)怕花錢,又怕死在這,把我推回家去。我回家沒吃一粒藥,沒打一針就好了,這不正說明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嗎?你們說給辦保外就醫,卻又以複查名義將我騙來。你們說你們的人道主義在哪?」所長一拍桌子喊道:XXX!下面的話沒出口,又馬上吩咐獄警:讓他回去。我說,我還沒坐夠呢!(他讓我坐在對面沙發上)。所長又吩咐警察將門打開(門鎖著),然後捏著手指走了。

絕食8天後開始灌食,我不去,警察、犯人強行將我從床上搬下。我高喊,抗議邪惡對我的迫害!邪惡之徒將我綁在椅子上由二樓強行抬到樓下,又抬到衛生所。我一直高喊,獄警想用不乾膠帶封我的嘴。我說,隨便。它沒封,指使犯人用手將我的嘴死死捂住,使我很難透過氣來。經抗爭,將我被堵住的鼻孔放開。抗爭中,不小心踹到了誰。我說,「我只針對這個邪惡決策,不針對個人。對不起,不知我踹了誰,到醫院檢查檢查,踹壞了我負責給治。」我找準機會將灌食膠管拽斷。獄醫換上粗膠管強行灌食。膠管粗很難插入,被強行灌食的大法弟子鼻腔、食道被插破出血,有的還便血、吐血。此後,獄警讓包夾對我形影不離,哪怕夜間出恭,也由包夾緊隨。第二天獄警又讓我坐鐵椅子,並將雙手反扣床邊數小時。一次灌食插管給我插嗆了,半天上不來氣。

雖然看管很嚴,但同修們還是找機會交流,堅持背法,堅持發正念(沒立掌或打蓮花掌),堅持盤腿。找機會向犯人、獄警講真相。可以看出其中有些人理解、同情、支持我們。有的向我們豎大拇指,有的見面同我們打招呼。有的犯人、獄警說:「你們都是好人,你們不應到這裏來,這裏不是人來的地方。」有的獄警說,對法輪功要變通保護,連說兩遍。「我就是掙錢吃飯、養家糊口,別人幹的甚麼事想栽也栽不到我身上」(指邪惡迫害大法弟子)。在去醫院檢查途中,獄警說:「希望能給你們檢查出點病來,不是說你們有病,是因為只有這樣才能讓你們回家。」這不說明這些人在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面前有所醒悟嗎?在恰好又是一個月的絕食之後,獄警再一次將我送回家。時值中秋佳節的前一天。這回是勞教所給辦的保外就醫。比邪惡早期非法安排的勞教時間提早4個多月,連同前次的二十幾天,可以說是提早將近半年吧。

實踐證明,只要按照師尊的要求去做,聽話,心在法上,就能破除邪惡勢力的任何邪惡安排。堅持絕食時間較長且同樣以此名義送回家的,有絕食60餘天、86天、92天的,前後大約有十餘人。他們雖然瘦一些,但看上去比實際年齡年輕,特別是有的面色紅潤、雙目炯炯有神、健康,根本不像絕食這麼長時間的人。如常人絕食這麼長時間,這可能嗎?其實許多許多都是師父為我們承擔了,而我們的一點點承受又算得了甚麼呢?

我理解,在被非法關押迫害的這個特殊環境下,大法弟子為維護大法、抵制邪惡,為減少乃至消除迫害可以採用絕食絕水的。而且在師尊慈悲呵護下,不會出現任何問題。之所以能堂堂正正從勞教所走出來,是偉大師尊的威德,是大法的威力,我只是在同修的啟迪幫助下做到了心在法上,逐漸地,一步一步地同化大法。當然修煉中也有按師父的要求、按大法的標準衡量自己做得不夠好的地方,與許多同修相比差距不小。有時走得不夠穩健,還有一些執著,邪惡時不時地利用壞思想襲擊我(每逢此時我基本能做到正念除惡)。這些都須在隨師正法這條路上儘快修去與消除的。「大法徒講真相,口中利劍齊放。揭穿爛鬼謊言,抓緊救度快講。」(《快講》)。講清真相,除盡邪惡,救度眾生,跟師父回家。

他說這都是個人所悟,層次所限,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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