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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輪大法修煉者致信董建華要求特區政府立即營救陳榮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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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月27日】

董建華特首:

我們呼籲香港特區政府營救被非法監禁在緬甸的香港永久居民、法輪功學員陳榮源先生。

陳榮源,71歲,於2001年12月12日因在緬甸首都仰光打開一幅寫有「真善忍」字樣的橫幅,被緬甸警察逮捕,並於2002年1月31日在沒有律師及家人陪同的情況下被秘密重判七年。

陳先生當時在緬甸探親。因聽說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江澤民將訪問仰光,故當日在通往機場的路上獨自打開了一個小型橫幅。但沒有等到,就被緬甸警察抓走。

我們獲悉,陳先生現被關押在緬甸仰光永盛監獄。中國駐緬甸大使館人員同緬方警察數次要求陳先生寫保證、答應放棄修煉法輪功,被陳先生拒絕。據消息,陳先生在獄中仍然堅持自己的信仰,修煉法輪功。

一位七旬老人,只因出於正義打開一幅寫有「真善忍」字樣的橫幅,和平地表達意見,沒有做任何傷害周圍人的事情,就被無理秘密重判七年,我們對於這種超出常識,超出世界各國任何法律規定的行為表示極大的震驚,對大陸江氏獨裁政權通過國家駐外機構嚴重侵犯海外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傷害他國聲譽的行為表示憤慨。

我們希望特區政府能立即營救陳榮源先生,讓他與家人早日團聚。

香港法輪大法修煉者
2003年1月23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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