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17日,勞教所黨委書記劉文海帶領特警大隊與嚴管大隊長--惡警張修民、王剛、黃濤及分隊惡警,對所有強行關進嚴管大隊的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迫害。大法弟子只要堅定自己的信仰,都被四、五個惡警團團圍住,粗暴的強行把大法弟子雙手臂後交叉反銬(俗稱背寶劍),三名惡警左、右、後三面夾住大法弟子毆打,打倒在地後又拖起強制按跪在地上,用軍警靴狠踢大、小腿,猛蹬大法弟子身體,從背部狠提反背銬的雙臂,兩、三根高壓電棍在大法弟子身體上到處亂打(電擊),房間裏有濃濃的肌肉燒臭味,不屈的大法弟子被殘酷折磨到深夜後,又被關進禁閉室,第二天繼續迫害,5月17日從早到晚上幾十名大法弟子被惡警非法用各種手段迫害,眾多大法弟子被打得遍體鱗傷。
從此以後嚴管大隊開始納粹集中營式的全封閉高壓強制洗腦,身體摧殘。在烈日炎炎下學員們被逼站姿,汗如雨下,導致多人暈倒;蹲姿都差不多一個小時,所有學員的腳、腿劇痛、麻木、沒知覺,不能行走。大法弟子劉萬年蹲得全身發抖,惡警以姿勢不標準為由,在背上狠踢。大法弟子趙舉才在超強身體折磨下,雙腿間歇性失調,跑幾步雙腿就會失控摔倒一次,惡警仍強制其跑步,造成雙腿摔傷,惡化,回家後才好。大法弟子李秉華被惡警迫害致全身腫脹,雙腿傷殘,不能彎曲。嚴管大隊惡警命包夾的人架著李秉華在地上拖著跑,使他雙腿傷痛雪上加霜。
此外,惡警還天天強行給學員灌輸造謠、污衊大法的東西,為了達到目的,惡警經常攻擊大法弟子到第二天凌晨,導致大法弟子根本不能得到甚麼休息。惡警王剛對大法弟子李雲華、周國強進行一週的「特別嚴管」迫害,利用叛徒圍攻大法弟子,強制大法弟子背誣蔑大法的甚麼《決定》和《通告》。如果大法弟子抵制,惡警又採用吊飛機、長時間不准睡覺、背寶劍、毆打、電棍打等各種酷刑迫害大法弟子。
大法弟子之間不准講話,不准對望一眼,眼睛只能看著固定的地方。大法弟子張道文扭了一下頭,被惡警王剛衝上去就打,大法弟子陳華看了另外大法弟子一眼,被惡警「特別嚴管」,上廁所規定時間,起床前、睡覺後半小時不能上廁所,每次上廁所雖然規定五分鐘,但「包夾」的人(被惡警指使看管大法弟子的犯人)迫於惡警的淫威,助紂為虐,兩三分鐘就催,只要包夾的說時間到了,就必須起來。另外,惡警酒後就發瘋迫害大法弟子,心情好壞都能成為他們迫害大法弟子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