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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事件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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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9月30日】2002年7月8日、9日,中國大陸各大新聞媒體都報導了一條爆炸性的消息:自6月23日至6月30日,經由鑫諾衛星發射的中央電視台的9套節目和四川、貴州、雲南等10個省級電視台被插播了法輪功真相節目。一石激起千層浪,世界各大媒體紛紛報導,大陸官方媒體更是進行了鋪天蓋地的批判式宣傳,一口咬定是海外法輪功學員所為,而法輪功信息中心卻發表聲明表示對此事並不知情,並質疑:「此次對鑫諾衛星事件的炒作很可能是繼自焚事件和炭疽病事件後的又一騙局,……利用此事挑起民眾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以便其繼續鎮壓。」

兩個月後,大陸官方媒體又宣稱,9月9日至9月13日,覆蓋中國大陸的鑫諾衛星被插播,北京中央電視台「村村通」節目和中國教育電視台、部份省級電視台的節目傳輸都被插播信號,並宣稱信號源來自台灣。然而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隨即表示,大陸官方無憑無據栽贓台灣法輪功學員干擾衛星信號,這項指控在民主國家已足以構成誹謗。大陸官方在沒有任何具體證據之時,就一口咬定為法輪功學員所為,這種踐踏法律人權的行為,才是真正的違法行為。

專家從技術角度分析認為,單純干擾衛星信號不難,但要截取頻道,插播節目,就只有在發射電視信號的地面站內,使用運作中的系統,或是以備用系統才有可能做到。在該地面站以外地區發射非法信號,只可造成噪音干擾。

那麼究竟是何人所為呢?衛星插播事件頓時蒙上一層神秘色彩,顯得撲朔迷離。

從兩次衛星事件,官方都把矛頭指向法輪功來看,江氏集團對法輪功長達三年多的鎮壓是失敗的,急需製造新的藉口來提升鎮壓的級別。同時也讓人們看到一個事實,江XX對法輪功目前向國內人民「講真相」的舉動是極度恐懼的,也需要尋找藉口來進行壓制。畢竟從99年鎮壓一開始,江氏集團就扼殺了法輪功的一切聲音,收繳了法輪功的書籍和音象資料,對堅持信仰法輪功的人施以重壓以強迫他們放棄信仰,對敢於宣傳法輪功的人判以有罪。而法輪功到底是怎麼回事,人民也只能得到官方媒體的一面之辭。回顧歷次政治運動的歷史,這種一面倒的醜化宣傳背後往往是有問題的。如今衛星信號被插播法輪功的訊息,也為被迫害的幾千萬法輪功學員提供了表達意見的公平機會。江XX對此事的強烈反應無疑告訴人們,三年來他對法輪功的各種醜化宣傳是不能見光的,如果讓法輪功在中國人民面前公開表達他們的觀點,這場鎮壓將再也無法進行下去。

當然,拋開枝節的問題,不管此事是何人所為,都打破了中國大陸幾十年來統治者壟斷媒體的鐵幕封鎖,為普通百姓了解社會真實情況提供了一個機會,使百姓們行使了一次知情權。眾所周知,在中國國內沒有真正獨立的新聞媒體,所有的報紙、雜誌、期刊、電台、電視台都是政府的喉舌,人民只能聽允許聽的,看允許看的,新聞報導與社會現實嚴重脫節,媒體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反映民聲,而是作為統治者的工具,擔當控制民眾思想的角色,也就更談不上輿論監督的作用了。

另外一方面,統治者還千方百計的封鎖信息自由流通的渠道,禁止國內百姓收看境外電視,干擾境外電台信號,甚至想全面控制互聯網,封鎖海外網站、取締國內網吧,監控國內網民電子郵件等等。這一切明顯違背國際法、侵犯公民權利的做法,在世界上只見於北朝鮮、原阿富汗塔利班政府等少數幾個流氓政權。在信息現代化的時代,這種逆潮流而動的行徑無疑是愚昧的,使得江XX口口聲聲高喊的代表最先進生產力更像是個超級諷刺劇。

新聞媒體本來是天下公器,應當為民所用。在文明社會裏,媒體的責任是監督政府的一舉一動,並把各方面的不同意見及時、準確地報告給民眾。媒體的中立性和公眾的知情權是人民最大的利益之一。因此,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衛星信號插播者無疑是替國內人民討還知情權,爭取言論自由,是廣大人民利益的真正的代表者。他們的勇敢舉動是值得稱道的正義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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