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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香港的司法公正,請香港法官FIGHT LIKE A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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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7日】香港當局對16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被廣泛認為是一場「政治審判」,各界人士都對香港「一國兩制」的前景表示擔憂。在大陸獨裁者江澤民血腥迫害法輪功的同時,香港法庭上演這出政治秀,實在有違法律維護正義的原則。試想,當一個劊子手依仗權勢把人無辜地殺害了,被害者的家屬在自己也遭到株連的情況下去劊子手門前和平抗議,法律是應該追究被害者家屬在和平請願中的行為是否無懈可擊呢,還是應該秉大義持公正,嚴厲追究製造這場麻煩的元凶──那個劊子手的法律責任呢?

好像還嫌江澤民和中聯辦導演的這出政治秀不夠醜陋,這次審判的法官竟在法庭上公開偏袒檢控方,而對辯護律師則惡語相加,尤其令人驚異的是,法官居然對辯護律師喊道:「FIGHT LIKE A MAN (像大丈夫一樣戰鬥)。」

筆者想反問這位法官一句:「ARE YOU FIGHTING LIKE A MAN?」(你像一個大丈夫一樣在戰鬥嗎?)

在中國大陸,公、檢、法完全被控制在中共的政法委手裏,而政法委則直接聽命於獨裁者和獨裁者直接操縱的610官辦恐怖組織。大陸的法官在判決時不過是按照獨裁者的旨意照本宣科,哪裏有一點司法獨立?哪裏有一點司法公正?哪裏有一點職業道德?哪裏有一點做人的良知?顯然,這些幫助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大陸的法官不過是獨裁者的侍婢,他們絕不是大丈夫。

如今,大陸獨裁者又將邪惡壓力延伸到號稱「一國兩制」的香港,妄圖干擾香港的司法獨立,妄圖使香港的法官也變成他們大陸同行一族。在這種情況下,筆者希望這位香港法官以及其他所有香港官員捫心自問:我能不能像一個大丈夫一樣頂住獨裁者的壓力?我能不能像一個大丈夫一樣保護香港的司法獨立?我能不能像大丈夫一樣維護香港的一國兩制?還是因小節而忘大義。

請香港當局聽一聽文明社會的有關聲音:

2002年7月24日,美國國會全票通過188決議,要求中國江澤民集團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立即停止在中國以外對法輪功學員的騷擾。2002年7月23日(星期二)英國政府公布了有關香港發展情況的第11份半年度報告,報告中對香港開始壓制抗議感到憂慮。報告列舉了此案並指出,港警以「阻街」為名拘捕16名法輪功學員後,在同一地點,卻挖開路面,又設置路障。英國外交大臣傑克-司特勞(Jack Straw)在上述報告中強調:「繼續保證聯合聲明和基本法所賦予香港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是極其重要的。」「言論和集會自由是絕不能妥協的。」國際天主教協會Pax Christi瑞士分部致信香港特首,呼籲香港法院立即撤消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

請香港當權者能像文明社會的官員一樣,BE A MAN(作一個男子漢大丈夫)。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13/25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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