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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法輪功學員在香港駐紐約經貿辦事處和平請願(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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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7日】八月五日午四時至六時,來自大紐約地區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在香港駐紐約經濟貿易辦事處就香港警察對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進行誣告一事舉行了和平請願。



法輪功學員代表宣讀了代表大紐約地區法輪功學員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一封信。信中指出:「香港警方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告,已不僅是對法輪功學員所享有的信仰與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的踐踏,更因其強烈的政治背景而構成了一起政治性迫害事件……」信中強調:「一切對極權暴力的縱容及妥協都是對文明進步的摧毀。一個喪失了正義良知的社會,一個不再有真理價值的社會,是不會有真正的前途和希望的。制止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將給香港帶來光明美好的未來。」

隨後法輪功學員代表向辦事處遞交了請願信。在法庭沒有達成最後結論的情況下,香港駐紐約經濟貿易辦事處副主任宣讀了一份聲明,堅持香港警方誣告的言辭,由此人們看到香港的法制已經在短短時間內被大陸獨裁者禍害到了何等不堪的地步。

回應香港駐紐約經濟貿易辦事處聲明,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發言人表示對其堅持香港警方誣告的言辭表示遺憾,並發表了一份回覆聲明,對香港控案的事實根據進行充份分析。回覆聲明陳列了以下主要事實:

1) 7月9日開庭時,經辯方律師對現場錄像和照片分析後指出,香港警方的指控缺乏證據不能成立。請願的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寬9.5米,長33米人行道上僅佔用了寬2米、長3米的區域,並在前後左右,都留出了超過2米的空地。沒有妨礙任何行人的出入往來。
2) 法輪功學員的請願標語一直靜靜地拿在手上,不會對行人有任何的危險,也不可能成為阻街物品。
3) 法輪功學員在整個過程中沒有暴力行為。倒是香港警方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也沒有出示任何正式的拘留書面文件(NTPIC),使用暴力強行拘捕這些學員,並在拘留期間再次使用暴力。
4) 警方的證人在法庭上對所謂「襲警」的證詞前後矛盾。迄今為止,警方還無法提供任何第三方目擊證人支持他們的指控。

回覆聲明強調:「種種現象表明這其實是一場政治審訊,案件的性質不是一般的阻街,而是觸碰到中共(江澤民)當局所引起的政治起訴。讓人對香港特區政府對『一國兩制』的承諾與遵守,表示強烈質疑。」

回覆聲明呼籲「香港政府、香港人民及各界:明辨是非善惡,做出正確的抉擇。」

法輪功學員播放了香港法輪功學員請願及被警方暴力逮捕的新聞片,此片可清晰地看到學員祥和的請願鏡頭與警察的暴力行為。錄像播放完畢,學員們演示了法輪功的五套功法。

自由亞洲電台和自由時報等中文報紙作了現場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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