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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輪功學員致香港有關部門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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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6日】

致:

香港駐悉尼經濟貿易辦事處 enquiry@hketosydney.gov.hk
香港中央政策組 cpuenq@cpu.gcn.gov.hk
香港警務處 feedback@police.gov.hk

尊敬的部門主管首長,

今年三月十四日,包括四名瑞士人在內的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中聯辦大樓外的街邊進行和平請願活動時,被香港警方使用暴力拖走,隨後遭到香港警方所謂「阻街」及「襲警」的檢控。但是港警所謂「阻街」及「襲警」的指控非常荒唐。從錄影帶及客觀數據都很清楚地看到,請願的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的人行道上,使用的空間比例很小,不妨礙任何人或行人的往來,法輪功學員拿在手中的標語,不可能成為阻街物品,被成群警察圍住,被暴力拘捕的學員更不可能襲警,香港警方在沒有任何拘捕令進行拘捕的過程,本身涉及非法行為。

2002年7月23日,英國政府公布了有關香港情況的第11份半年度報告。這份報告高度關注在香港進行的對無辜法輪功學員的法庭訴訟,以及其它香港在中國政府壓力下漠視人權的事件。 報告指出:「有許多引起反響的事件與對法輪功的處理有關。」

「3月14日,包括4名瑞士公民在內的16名法輪功學員在中聯辦外抗議時被捕,所有抗議者均被控『阻街』」。報告詳細描述了香港政府隨後怎樣出人意料地在逮捕法輪功學員的地方挖起鋪築的路面,而且「特區政府隨後在中聯辦外、法輪功學員每日舉行抗議的地方豎起了木製柵欄。」

英國政府認為,「這些事件讓人們懷疑香港特區政府是否在承擔其維護思想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和旅行自由的義務。」

對於中國大陸當局催逼香港制定「反顛覆法」以使「香港法輪功修煉者與海外法輪功成員保持聯繫的行為成為非法」之事,澳洲全體法輪功學員認為,如果香港想保持其自由開放形像的話,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絕不能因為江澤民集團的淫威而妥協。

像所有的海外華人一樣,我們衷心希望香港能長期保持以往的自由和公正的社會環境。但是在中國江澤民政府的壓力下,香港警方對法輪功學員的「政治起訴」事件極大地損害香港的公正形像。希望您們從香港民眾的公益出發,為香港長遠的利益著想,關注現在進行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起訴事件,並按你們的良心為香港的法律公正和未來,促請香港政府公正對待這件事,並把我們的心聲帶給香港政府和香港人民。

澳洲全體法輪功學員

公元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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