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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議員鮑勃.巴爾致法輪功學員的一封信:「全世界都能自由地修煉法輪大法,然而在[江澤民把持的]XX黨中國卻遭受了暴力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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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6日】

美國國會
2002年7月22日

尊敬的朋友:

感謝您就法輪功(即法輪大法)的事宜與我聯繫。

法輪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傳出的一種上乘修煉方法,法輪大法自1992年傳播以來,已吸引了全世界一億多人,除了祛病,減輕壓力,增進健康的強有力功效之外,法輪大法不同於其它氣功方法,有更高的修煉目的,開啟智慧。

法輪大法由其原理和實修方法作為一體,法輪大法的基礎由整套基本知識組成,用於指導正確地向高深境界修煉,其內容在李洪志大師的一系列著作之中,最重要的是《轉法輪》一書,許多內容都是秘中之秘,自中國遠古以來都是師父單獨傳授給可信賴的弟子。法輪大法有五套功法,專門作為修煉的輔助手段,其中三套為動功,另兩套為長時間的靜功。功法儘管簡單易學,但非常強力有效。

法輪大法以修煉丹田(小腹)部位的法輪為特徵,作為一種有靈性高能量物質的旋轉體,法輪自動從宇宙中吸取能量,並把廢棄物質打出體外,法輪的旋轉同宇宙的旋轉同步,擁有同宇宙同樣的特性,是宇宙的縮影,道家的陰陽和佛家的法輪都反映在其中,法輪永久地旋轉,使學員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處於修煉狀態。

在所有公諸於世的氣功或修煉系統中,法輪大法最早也是唯一能解決煉功與工作學習時間相衝突的問題。法輪大法對於心性修煉有優先要求,同化宇宙的最高原理真善忍,心性是長功的關鍵,心性決定功力的層次。

全世界都能自由地修煉法輪大法,然而在[江澤民把持的]XX黨中國,學員卻遭受了(江澤民集團的)暴力鎮壓。在[江澤民把持的]XX黨中國,數千名法輪大法修煉者被逮捕,其中數百人被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洗腦,另有數百人被關入監獄,有一萬多學員未經審判即被送進勞教所。

類似這些的情況促使我投票贊成清除宗教迫害法案(公共法律 105-292),這一常被忽略的提案於1998年10月被簽署成法律,一直是第105屆國會的真實成果。消除宗教迫害法案監視並制裁參與宗教或其它迫害的國家。該法案使我們在不冒任何一個美國人的生命危險的情況下對各地違法行為有所作用。根據該法案,在每年9月1日,國務卿要準備並提交各國的宗教自由狀況報告。如果那些國家決心要參與或縱容具體的嚴重暴力,總統必須實施經濟制裁,或採用作為替代的外交手段。

此外,[江澤民把持的]XX黨中國對人權的肆意踐踏,以及該國不公平的貿易,促使我投票反對給予中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就其最近的行為而言,國會屈服於對中國貿易的要求是令人憤怒的。在2000年5月24日,當國會給予[江澤民把持的]XX黨中國這些貿易特權(最惠國待遇)時,我對此感到失望。

2001年7月18日,國會議員伊列娜.羅斯-萊蒂恩提出了國會眾議院188號決議,表達國會的立場,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江澤民)政府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國會眾議院188號決議是由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發起,目前尚未採取進一步行動,我是該決議的發起人之一。

在自由和民主在全世界繁榮之際,宗教迫害還在許多國家繼續。我們國家的奠基者知道,自由信奉宗教信仰是自由民主的精髓,這就是為甚麼該項權利列於權利法案之首。世界上許多人沒有獲得這一權利,尤其是在像中國那樣的XX黨國家,以及其它有受國家控制的宗教的國家,對宗教自由沒有寬容,這在中東很普遍。

請相信,如果我知道國會眾議院有任何有關法輪功的事宜,我會記住你的觀點的。

再次感謝您與我聯繫,感謝您的想法和觀點。

致以熱誠的問候。


您真摯的

鮑勃.巴爾(BOB BARR)
國會議員
喬治亞州 第七選區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9/25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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