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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法輪功學員促請法院推翻錯誤判決 將所收款項退還交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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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27日】香港消息──8月26日下午2時半,在港的十名「阻街」起訴案中的法輪功學員前往西區裁判法院請願,就日前有人為他們繳交罰款一事重申十六人堅決否定法庭裁決的立場,並促請法院儘快推翻錯誤判決,將所收款項退還給繳交人。

這十六名法輪功學員在所發表的聲明中說:「在8月15日西區裁判法庭做出違背基本人權與法治精神的裁定之後,我們全體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認為無論在道德上或是法律上都無法接受這一極不公正的結果,因此一致決定在立即上訴的同時,拒絕繳納罰金以表達我們對法庭嚴重失職的強烈抗議,也藉此呼籲香港社會共同抵制獨裁壓力,奮力維護香港的自由與法治。」

聲明說:「雖然這樣的決定可能使我們面臨更加不公正的對待,但我們深知只有這樣才能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對得起所有的香港同胞。我們的行動受到了正義之士的理解與支持,也引起國際社會對香港的進一步關注。」

關於有未留姓名的人士代繳罰金之事,聲明說:「幾天前我們得知有人替我們繳納了這筆罰金。我們一直在設法尋找這位人士,但至今仍沒有線索。如果這筆錢是出自正義之士,我們首先向他誠意致謝。我們為他的善良感動。不過我們特此申明,我們的原則與立場絲毫不變。」「這場由江澤民集團脅迫特區政府造成的政治迫害從一開始就不應該存在,不應該拘捕,不應該起訴,更不應該入罪判罰。」「據媒體報導分析,政府亦有可能是付款者--因為他們懼怕這場不公正的判決繼續遭受國際社會譴責,為他們帶來難堪。如屬事實,我們對此表示非常遺憾。特區政府缺乏足夠正義感抵抗江澤民的極權統治,又沒有勇氣承認錯誤,在一錯再錯。」

聲明強調,「這個「阻街案」持續26天,香港政府已浪費了香港納稅人大筆資金。目前幫助我們的最好方式是一起呼籲香港各界關心此事,關心香港的前途。我們希望司法機構儘快平反冤案,把罰金退還給繳交人。」希望香港人民能認識到「今天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對香港人權與法治的破壞,是對「一國兩制」的破壞,更是要扼殺港人的未來。」

同日(8月26日)美國之音的報導說,十名早前被定罪阻街及襲警等罪名的法輪功學員,下午到西區裁判法院遞交請願信,表示否定裁決。他們表示,並沒有繳交過罰款,要求法院將罰款退還給代繳交的人,他們交了一封請願信給法院,要求法官多認識法輪功的和平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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