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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社團抗議政府收緊示威空間扭曲法律(圖)

——市民已成受害者 籲社會關注制衡警濫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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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21日】香港七個民間、人權及政治團體,包括香港人權聯委會、香港人權監察、民主黨、前線、街坊工坊服務處、香港職工會聯盟及四五行動等代表,8月20日召開「民間抗議警方打壓公民權利記者會──欲加之罪、何患無法?」。他們指警方利用連串粗暴及野蠻的方式,干擾市民進行和平請願及集會活動等,指責警方濫用權力,阻止市民行使公民權利。他們同時批評警方屢次透過在法律條文中鑽空子,甚至以毫不相關的法例,如以檢控小販的「阻街罪」檢控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藉此打壓請願及示威人士,又以所謂「依法辦事」的藉口矇騙市民,企圖進一步收緊香港的自由空間。

*羅沃啟:權力絕對使人腐化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權力絕對使人腐化」,香港警方現在只有很少制衡,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理解自己的角色是保護自己的手下,致使壓制示威人士的事件越來越頻密;很多以前警方對示威者不常用的手法,如搶揚聲器等,現在已成為標準的做法。

*破壞秩序的是警察

羅沃啟表示,警方處理示威活動時,努力地去搜集現場的證據,示威人士不合作就被告「阻差辦公」,有警察受傷就告示威人士「襲警」。警方說這樣做是為了照顧公共安全,如週日的將軍澳地鐵支線開幕的請願行動,示威者中有很多阿伯阿婆,警方都衝進示威區內搶走揚聲器,「破壞秩序的是警察」;而且警方畫定的示威區離主禮台老遠,完全不合理。

羅沃啟批評警察濫用法例,如對付法輪功。在2001年11月10日,警察用約束街邊亂貼街招的法例──公眾衛生和市政條例,沒收法輪功的示威橫額,可能下一步政府就會用法例打壓請願人士,矇騙市民,好像是很尊重法律,事實上是將法律扭曲,推到極致。如果法庭沒有察覺這些情況,示威人士就會被誣告。他正告香港政府,希望警察停止打壓示威請願行動,葉劉淑儀不要再包庇警察,要站出來。

與會團體代表同時指出,警方每次都用「有人投訴」,作為向示威活動進行干預的藉口,但根據《噪音條例》甚至《公安條例》都需要有一個投訴人士達到無法忍受的程度,警方才可以介入請願行動。

*李卓人:董建華與市民為敵是引火自焚

就有記者提問請願自由的收緊是否只是針對黑名單內的某個團體,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指出,警方打壓示威面擴大,以前只有在大陸的領導人來到香港,警方才會打壓示威人士,現在則已將董建華升級為國家領導人物的保安標準要求,他所出現的地方,示威的聲音都會被壓下去。

他強調,請願遊行示威等是渲洩民憤的渠道,但現在民憤的通氣口被阻塞,更加火上加油。他說,「董建華與市民為敵,是引火自焚」。他們將約見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達不滿。

「長毛」梁國雄表示,政府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拿法庭訴訟對她們不喜歡的人進行恐嚇,法庭若在示威自由與政府之間做不到平衡,《基本法》及《人權公約》在香港根本上是無效的。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聯同多名區議員,週二上午到銅鑼灣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週日在地鐵將軍澳支線通車首日,粗暴兼無理沒收寶琳站外請願人士的揚聲器,認為警方濫用職權,打壓市民言論及請願自由。在是日警民衝突中,有示威者及警員受傷。

黃成智稱,請願人士當日已採取合作態度,並一直留在示威區內請願,並已應警方要求減低聲浪,但警方卻衝入示威區,搶走揚聲器,是妄顧市民安全,屬不合理及不合法的行為。

在記者會上,香港人權聯委會、香港人權監察、民主黨、前線、街坊工坊服務處、香港職工會聯盟及四五行動代表,就週日警方粗暴地搶走並沒收示威人士的揚聲器,及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被判阻街及襲警等,警方利用連串粗暴及野蠻的方式,干擾市民進行和平請願及集會活動等,指責警方濫用權力,阻止市民行使公民權利。

他們同時批評警方屢次透過在法律條文中鑽空子,甚至以毫不相關的法例,如以檢控小販的「阻街罪」檢控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藉此打壓請願及示威人士,又以所謂「依法辦事」的藉口矇騙市民,企圖進一步收緊香港的自由空間。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2/25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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