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2日,中央電視台播放了誣蔑法輪功的節目後,全家人心裏很難過,我(17歲)和妹妹(11歲)決定進京上訪反映真實情況。家裏經濟條件不好,但父母仍給我們準備了錢,我和妹妹從小到大在農村長大,從來沒出過門。但為了使更多善良人們能受益於大法,為洗刷大法蒙受的不白之冤,我們一點也不怕,7月24日,我們抱著對國家、對人民、對大法負責的心,踏上了進京的列車。到了北京後,感覺一片恐怖、一片殺氣,北京到處都布滿便衣,到處也都是大法弟子,只要是煉法輪功的,公安警察不由分說就抓走。當時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充滿北京的各個路段,天安門、前門、火車站、府右街、信訪辦,一抬頭可見到三三兩兩的法輪功學員。我們來自全國各地、五湖四海,雖不相識,但兩人目光接觸上就都知道對方是同修。我們有著共同的目的,就是助師正法。每天都聽到看到同修被帶上警車。我和小妹在北京朝陽門路邊看《轉法輪》時被抓到朝陽門派出所,8月6日,被駐京辦遣送回錦州市。妹妹由於年齡太小,被釋放;我則被送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鐵門鐵窗,終日不見陽光,每日兩頓窩頭菜湯,整天看到的是鐵面孔的管教,聽著喊叫、訓斥,犯人般粗魯的話,同時還受著大班頭(犯人)狂喊亂罵,站排去就餐,還沒等吃完就聽喊快快。方便時間了,快快,給我……(罵人話),大鐵門鐺一聲被鎖上了。每天都是坐板,保持一定姿勢,不允許動,不許互相說話。我沒有犯法,做好人,竟遭如此的待遇,煎熬過15個日夜,8月21日被鄉派出所從拘留所把我接回派出所,因我不寫「保證」,又被扣押在派出所辦班五天。說是辦班,實際上讓我給他們幹了五天活。洗沙發罩,打掃房間,擦玻璃等,我無怨無恨,以大善大忍之心讓他們了解我們法輪功學員,了解大法,五天後我被釋放。
回到家後,我的意志更加堅定,維護大法,讓政府、讓人民知道真相是我們的責任與使命,也應該讓人知道我們是無辜受迫害的。99年8月27日,我和妹妹、母親又進京上訪。我們三人去後,在京被抓,我和母親被先後送拘留所。9月3日我先被抓,送回拘留所關押。在市公安局提審我時,讓我說出妹妹、母親在哪,我不說,鄉派出所警察氣勢洶洶地暴打我,足有一個多小時,我瘦小的身軀承受到了極限,他打到沒勁了才罷休。自從我們進京後,父親就沒過上一個安穩的日子。派出所從我們進京後就把父親找去,問人哪去了,從此父親便失去了人身自由,讓他白天去派出所幹活,晚上回家睡覺,整整幹了56天。他們聲稱要去北京找我母親、妹妹,需要錢,威逼父親交5000元錢,父親無奈就借了5000元錢給他們(因家裏沒錢)。之後,他們又逼父親交2000元,父親說沒錢,他們就逼著去借,又借來2000元錢交給他們,原本得法修煉後滿頭黑髮、滿面紅光的父親兩鬢日漸斑白,面容憔悴,家中近80歲無人照管的奶奶因此事上火,耳朵也聾了,顯得格外衰老,一個原來幸福的家,就這樣在江氏的迫害下破碎了。
在拘留所裏,警察為不讓我煉功,對我拳打腳踢,戴上手銬,又用涼水潑濕我衣服弄到室外凍,罰到農田地裏收玉米、黃豆,去公墓、公安局路邊除草等。拘留所環境惡劣,吃、住、廁所於一室,吃的三餐是定量的一小勺吃不飽的高粱米粥,說是粥,也沒有幾個飯粒(星期日是兩頓),上面飄著一層白色肉蟲子,盆底一層砂粒子,每頓有幾片黃色老菜葉全是泥的菜湯,菜葉上都是泥、蟲子和被蟲子咬過的洞,吃起來苦苦的。廁所在號內發出陣陣刺鼻臭味,近二十人(有犯人)擠在地板上。後來,我絕食絕水抵制迫害,絕食七天後(10月16日)被釋放。到家後,奶奶站在飯桌前,兩行老淚忍不住奪眶而出,看著我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她只是傻傻地站在那一動不動,我的心中一陣酸痛,心裏在想,為甚麼要這樣對待信仰真善忍的人們?
回到家,鄉派出所和鄉黨委書記又白天派四人在我家看守,不讓我和母親出門,晚上接到鄉里住,又派四人看守,重點看守起來,剝奪一切人身自由。整整看了10天。10月26日,是我剛滿18週歲的第二天,鄉派出所就急忙把我從家中綁架,送到市拘留所,一天後,(因不滿18週歲,法律上不能判教養)又轉到看守所,10月30日早被非法判教養一年半,送往瀋陽馬三家勞教斫。
99年10月30日,全遼寧省14個市第一批被非法判勞教的法輪功女學員都被送瀋陽馬三家女二所,這是新蓋的一棟空樓,聽說本來是為關押戒毒犯用的,便成了殘酷迫害大法學員的「集中營」。
一到馬三家,就感到一種恐怖、窒息的氣氛,那裏的女隊長(惡警)手裏拿著一根電棍在號裏和走廊巡邏,誰不服從,她們就用刑,電擊。到那第二天,我從三樓被調到二樓。我們法輪功學員集體背經文,二樓大隊長邵麗走到我跟前,掐住我的臉,阻止我背下去,我不從,邵麗一邊罵一邊毒打,還背不背?4月4日是我絕食絕水抗議的第4天,(我們被送到馬三家就集體開始絕食絕水),煉功時被隊長王曉鳳(女,30多歲)叫到值班室用電棍電我的手、後背、嘴、脖子大約一小時左右,我的手和脖子被電起了大泡,腫起來,脖子破皮了。她一邊電一邊逼問我還煉不煉,我不停地回答「煉!」她不停地電,她還說這電棍電量不足,要是還煉,就天天電你,看你還敢不敢煉。絕食四天的我又被電了一小時,本來弱小的我,如果不是師父呵護,不知是否還能活過來。每天起床後,就被罰坐。惡警讓我們按規定姿勢坐著,眼睛不能斜視,向前看,手放在膝蓋上,不許動,不許說話。我們整天這樣坐著,每天十幾個小時,而且惡警還播放誹謗誣陷大法、攻擊師父的廣播,(每號房設一廣播喇叭和監控器)。如一個人煉功或背經文,惡警就體罰全號所有人蹲著、站著。我們在精神上被摧殘,肉體上被折磨。
隨著各市不斷送人,(因全省各市沒有女勞教所,所有女勞教人員全集中這裏),人數越來越多。勞教所惡警又進一步威逼、強迫我們讀攻擊大法、栽贓陷害師父的材料(精神上摧殘),逼著寫「三書」(悔過、決裂、揭批)。我們只要絕食抗議,惡警就採用電刑電擊逼迫進食,而不再插鼻飼管灌食(因絕食人數多,灌不過來)。記得三樓二室多人絕食,惡警吉麗、黃海豔、王乃民把絕食者叫到辦公室,讓其坐在椅子上,兩腿被兩個人(犯人)坐壓住,不讓動,兩腳心踩著兩高壓電棍,不停地電擊腳心,旁邊放一盆玉米粥,幾個隊長問「吃不吃?」不吃就一直電下去,直到把粥喝下才停止電擊。後來,所有不寫「三書」的,惡警先是讓叛徒灌輸邪說,不讓睡覺,之後,就是體罰,讓在廁所蹲著,蹶著,蹲馬步,晚上不讓睡覺,一罰就是連續幾天,同時受打罵,甚至半月、一個月,最後就用酷刑,幾根電棍同時數次電擊、威逼、打罵。不妥協者被叛徒24小時包夾監管,沒有任何自由,不讓與家屬接見,到期不放,超期關押,叛徒都被提前半年、一年、一年半解教。叛徒受惡警指使可以隨便打罵法輪功學員。惡警還把馬三家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手段推廣到各省市勞教所,組成所謂「幫教團」到許多省市勞教所推廣「經驗」,所長蘇靜在2000年全國鎮壓法輪功「表彰」大會上受了「獎」,馬三家是全國犯罪典範單位。
我母親也被非法判勞教,送馬三家。我們先後被釋放。一家人團聚日子沒多久,2001年12月中旬,母親在去親戚家的車上發真相傳單被惡人告發,被抓,關押到拘留所,要把她送回馬三家教養院,母親絕食絕水抗議六天抵制迫害,經醫院檢查後被放回家。到家六天後,2002年2月27日,鄉派出所來人,一看母親吃飯了,欲抓回,父親制止了他們,他們就派人在我家門外蹲坑看守,想在第二天(即28日)將父母一同抓走。父母和我三人便連夜離開了家,被迫流離失所。一家人又拆散了,家中剩下年幼上學的妹妹和年邁的奶奶,無依無靠,相依為命,生活十分艱難。
是江澤民害得我一家流離失所,傾家蕩產,是江氏殘害了上億善良的民眾,拆散了千千萬萬個幸福的家庭,使億萬民眾妻離子散,傾家蕩產,家破人亡。天有陰晴四季變,天理豈容邪壓正,江澤民必將因還不清累累的血債而受到歷史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