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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南德報》:俯首於北京──香港政府破壞它向這個城市許諾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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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17日】(2002年8月14日)如果不是太嚴重的話,那就是太可笑了:一小組人,總共才十六個,在香港一條十米寬的步行街上示威,並展開了一面橫幅。後來警察趕來,他們封鎖了整條街。現在他們已經被送上法庭兩個月了──因為「阻礙公共道路」和「干擾公眾」,這裏說的是那些示威者,而不是那些警察。現場是中國駐香港的中聯辦前。示威者是在中國被禁的法輪功的成員,在他們的橫幅上是對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呼籲:「江澤民──停止殺戮!」

星期四將要進行的審判令人矚目。它首開先河──這是香港第一次對法輪功進行訴訟。這個運動在這裏一直是合法的。「如果我們觀察到了對自由和機構危險的侵蝕,我們指的正是這個」,香港成員最多的人權組織「人權監督」的負責人 Law Yuk-kai 如是說:「這些人被送上法庭不是因為他們影響了公眾──而是影響了中國[江澤民獨裁政權]」。香港的媒體早已經報導過,在當地具有幾百名成員的法輪功組織在香港的和平的活動是北京的眼中釘,中國(江澤民政府)要求香港更為嚴厲地對付法輪功。人權人士和外交人士以懷疑的目光追蹤有關法輪功的處理:因為它是一塊試金石──對許諾給香港的自主權的檢驗。

對法輪功的訴訟不是對其(自主權的檢驗)唯一的標誌,即,由北京決定的第二任港督董建華將採取更強硬的做法。在二月份,三個香港人在沒有取得必要許可的情況下組織了一次學生示威。三個月後,按照Law Yuk-kai的說法:「警察派出了對付嚴重犯罪的特別行動小組」,以足可用來拍電影的方式,在早上7點把那些學生從床上抓了起來,「為此驚醒了所有的鄰居」。這也是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第一次因此而提起訴訟。

這裏所述的訴訟只是董建華政府屈從於北京壓力而要採取的大步驟中的一個部份:香港馬上將通過一個反顛覆法,就像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那樣。批評家認為這樣一個法律將對香港的自由構成更大的威脅,將帶來專橫。另外它將禁止當地一些團體與「外國政治組織」的聯繫──這將涉及到當地的所有人權組織。

中國副總理錢其琛在六月份回答香港電視台TVB有關問題時,完全不加掩飾地說:「如果他們繼續與外國勢力聯繫,就將給香港帶來問題,這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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