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人權公約》一個重要的內容是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讓我們來看一下江羅集團在迫害法輪功的事件中是如何執行國際法的。
92年法輪功一經傳出,就以他特有的健身和提升道德功效,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歡迎,修者日眾。在短短幾年間就吸引了海內外50多個國家億萬之眾。他們嚴格按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做更好的人,給道德急速下滑的社會注入一股清新之氣。1999年7.20以來,江澤民出於假惡暴的邪惡本性,完全不顧《國際人權公約》中關於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條款,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群眾大打出手,依法上訪的法輪功群眾只要說一句「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就被投入監獄、勞改營,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到目前為止突破網絡封鎖傳遞到國外已知姓名的已有4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據公安內部消息致死人數已高達1600多人,這是對人民的血腥屠殺,也是對國際法的公然踐踏。
在《反酷刑法》上江澤民更是陰一套陽一套,一方面向世界承諾減少酷刑折磨,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多達40多種,集古今中外之大全。如:
電棍(放在大法弟子嘴裏放電,電擊胸部、腋下、乳房、陰部);形形色色的手銬、腳鐐、「煙桿銬」、「狼牙銬」、背銬;橡膠棍、狼牙棒、地牢、死人床、坐板;抽人的鞭子有皮的、銅絲擰成的、鋼筋條、荊條、全竹竿(帶刺)、上繩、鐵釘釘指甲縫、鐵鉗子擰肉、用鉗子拔指甲、蹲小號、坐鐵椅子、野蠻灌食、灌辣椒水、灌大糞湯,冬天往頭上澆涼水、脫衣服在外面凍,數伏炎夏在太陽下暴曬;不讓大小便;連續半月不讓睡覺。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超極限強度的電針摧殘等。
在短短不到三年的時間裏,就有16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就是中國濫用酷刑的證據。
中國的酷刑個案越來越多,這使聯合國人權組織感到不安,聯合國酷刑監察員多次要求到中國不受限制的對酷刑個案進行調查,因江氏做賊心虛,一方面拒絕,一方面承認中國公檢法人員素質低,願意接受聯合國司法培訓,以緩和緊張氣氛和進行搪塞。
德新社北京2001年11月9日報導,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瑪麗.羅賓遜星期五說她對中國新近濫用酷刑的報告十分擔憂,其中包括對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的更加殘暴的虐待。
聯合國特別調查員也是英國法學教授的奈吉爾羅德裏先生於11月6日接受路透社訪問時表示:「在中國境內遭到非法扣押的政治及宗教界人士,包括法輪功精神運動者,是受到酷刑虐待的」。奈吉爾羅德裏先生長久以來試著向中國政府申請,希望進入中國調查長久以來有關酷刑的指控,但從未成功過。
羅德尼是國際特赦組織前任主管,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1999年中國曾邀請羅德裏訪華,但北京拒絕讓他訪問未經官方指定的監獄和警察局,而這兩者是這位專家訪問的基本條件,所以羅德尼最終未能成行。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江氏藐視和踐踏國際法由來已久,已成慣犯。可江氏在鑫諾衛星事件中恬不知恥地大談國際法,除讓人感到噁心之外,還有另一種感覺,它將國際法當成擦桌布,需要時就拿來一用,不需要就棄之一邊。
江氏壟斷國家宣傳機器,大搞一言堂,這本身就違犯國際法有關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自由辦電台、電視台的條款。正義之士利用鑫諾衛星講真相是在抵制江氏違犯國際法的犯罪行為。如果江氏能按國際法行事,開放報禁,讓自由辦電台、電視台,還言論自由於民,就決不會有鑫諾衛星事件發生。鑫諾衛星事件是江氏違犯國際法直接導致的結果。大法弟子遍布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受法律保護並得到支持和700多項褒獎。為甚麼在這些國家沒有類似鑫諾衛星事件發生,因為這些國家都貫徹執行了國際法中關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自由辦電台、電視台的條款。
鑫諾衛星事件是江氏迫害法輪功直接導致的結果。在迫害法輪功的邪惡宣傳中,中國大陸電視台起到了馬前卒的作用。邪惡的宣傳鋪天蓋地,毒害了無數眾生,人民卻聽不到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聲音,江氏違犯國際法,不但剝奪了法輪功學員的發言權,也剝奪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如果沒有江氏迫害法輪功、沒有對法輪功顛倒黑白的宣傳和誣陷,也就不會有鑫諾衛星事件發生。「在不公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這是人的最基本權利。」(《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在鑫諾衛星事件中江氏大搞顛倒黑白的邪惡宣傳充份暴露它「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惡霸嘴臉。
喉舌媒體每一次對法輪功的邪惡誣陷,都會引起天象異變,這次也不例外,當7月8日央視「焦點謊談」對法輪功的誣陷一出籠,本來較為涼爽的天氣,驟然升溫,全國大面積出現35-38度的持續高溫,有的地區已超過40度,河北省會石家莊15日的氣溫已達43度,創歷史新高,這是江氏謊言給人民帶來的又一災難,這無疑是上天的憤怒,上天的警告,希望世人能從中受到啟迪,使善良的人從江氏謊言中解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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