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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由時報:遭香港移民局強制遣返 只因與法輪功學員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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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二日】台灣自由時報:2002年7月10日星期三 第15版 自由廣場

拜讀朱小姐投書「香港強制遣返法輪功學員紀實」(自由廣場,七月三日),我們母子三人也在被留置的旅客當中。我並非法輪功學員,六月三十日攜帶兩名年幼子女搭華航CI627赴港旅遊,七點抵達,即被帶入移民局辦公室,經兩個多小時的調查後,被告知須立即離港,香港移民局不歡迎我。詢問為甚麼不能入境?只說不需任何理由。我表明持有合法入港文件,為何被拒絕入境?既然不准入境,為何在核發簽證時不給予拒絕?回答卻是基於保安理由,並且說我自己應該很明白,不准我再度詢問。我說如果香港政府能給予一份正式說明被拒絕入境理由的文件,我馬上離境,並要求聯絡中華旅行社人員(台灣的辦事處),全被拒絕,對方並一再強調我一定要離境。我另提出要求聯絡加拿大領事館人員(兩名小孩持有加拿大護照),再度被拒絕。因最後一班機已離港回台,移民局表示我將於明天最早一班機被遣送回台,並再次強調如不出境將用強硬手段對待我,態度惡劣,還說歡迎我去控告,找核發簽證的單位要求賠償,上級吩咐不得不從,還拿他的名牌在我面前晃一下。

年幼的兒子因難耐久等,在椅子上睡著了,不久,母子三人被帶入一間將近三十人的房間,一切行動被嚴格控制,如廁皆由公安陪同前往,在裏面馬桶不通、很髒,廁所門沒有門鎖,無法關上,外面站有男女公安,我向公安表明在沒有隱私的情況下,無法上廁所。女公安說,她擋住門口,沒人看得到。房間不准關燈,女兒則驚恐哭泣、不能入眠,可能因蓋的棉被髒,引起身體過敏,紅疹癢痛和氣喘咳嗽不止。我請求醫生診療,及要求更換棉被,全被拒絕,還責怪我為何沒帶棉被。如此情景,自己淚流滿面,但還須強忍著淚水,收拾自己驚慌的感受,向女兒說明天將會沒事,要女兒安心睡覺。在對外通訊完全被控制下,一直無法聯絡上中華旅行社人員,而香港政府犯人般的監控制,我見到女兒及兒子受苦,感到不忍和自責,寧願放棄此旅遊行程,於是我們三人在七月一日被遣返回台灣。

據同房法輪功的學員提起,本人名字跟法輪功學員同名同姓,而被誤認。香港移民局未經查證,在沒有任何理由下拒絕我入境,並且在拒予入境通知書上代我簽名,用不人道的行為控制我及小孩,還攝影留底列為黑名單資料。在此抗議香港政府無理對待我們母子三人,呼籲國人不要再去香港旅遊。

原本只是單純的親子出國旅遊,卻因江澤民到香港參加回歸五週年慶典,不讓海外法輪功學員入境。而我也一再強調不是法輪功學員,只因名字相同,對方在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的心態下,(我)被無理遣返。香港五十年不變,能信嗎?

(作者賴淑玲/家庭主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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