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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法輪功狀告僑報星島日報

——指控兩家中文報毀謗 要求逾五千萬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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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5月25日】世界記者林潛修紐約報導-- 紐約的法輪功學員昨(22)日在律師陪同下狀告「僑報」及稱報紙毀謗法輪功。他們在5月5日向法院遞出民事訴狀,以七篇僑報的報導及一篇星島的報導為例,要求紐約州最高法院發出禁制令,禁止兩報繼續「發表類似的毀謗言論」。訴狀中並對「僑報」求取最高五千萬元的懲罰性(punitive)賠償,對「星島日報」求取最高一百萬元的懲罰性賠償。

法輪功成員昨天在曼哈坦中城的「僑報」辦公室宣布了他們控告兩海外中文報紙毀謗的民事訴訟。皇后區選出的前市議員拉宮勒(Sheldon Leffler)以執業律師的身份代理「法輪功之友」及多位學員,在 5月17日得到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哈特(Duane Hart)發出的命令,要名列被告的「僑報」四位負責人和「星島日報」紐約分社兩位負責人在6月6日到位於皇后區牙買加的最高法院出庭。拉富勒表示他代理法輪功學員在5月初遞出訴狀後,承案法官本也可以將本案駁斥,但哈特法官進一步要求被告出庭抗辯,他說「這已經顯示了法官也同意兩家報紙的言論的確有毀謗意圖」。

他表示,若6月6日兩報的負責人置之不理,則哈特法官於法得以作出同意原告論點的裁定,如此一來,究竟兩報的未來關於法輪功的報導,要到甚麼程度才算是「類似的毀謗言論」,就會是一個相當值得觀察的發展。

被告之一的「僑報」社長范東升昨天就此事接受採訪時、以「不願發表評論」回答;而「星島日報」的紐約分社負責人之一梅建南在截稿前也未回覆詢問。拉富勒是七任市議員24年的任期代表皇后區小頸鎮、新鮮草原、貝賽一帶的選區,他是在這一屆市議會通過任期限制後才暫時退出政壇。拉富勒在最後一次任期內,曾主導市議會發給法輪功褒揚狀,他本人並非法輪功學員。

今年年初法輪功學員和他聯繫,針對7篇「僑報」報導,和1篇由香港總社策劃、但紐約市也見報的專題,研讀訴訟的可行性。拉富勒指出,僑報的文章指出法輪功學員涉及謀殺等煽動的言論,「就算它是轉載大陸國內的文章也好,但僑報是一家美國註冊的報紙,不能不守美國的法律」。他說「星島」的專題,「判斷是由香港總社策劃的9ll後相關報導」,主題是宗教極端分子醞釀摧毀世界,其中列了法輪功在內,拉富勒說,星島紐約分社的涉及毀謗的責任,必須在法庭內澄清。

拉富勒說他選擇在皇后區的紐約州最高法院遞狀,主因是大多的原告學員都是皇后區居民,他相信這份訴訟不管是通遞哪個法院,法輪功學員的勝算都是樂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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