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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三家集中營的酷刑折磨和對外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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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2日】2000年6月,我因到天安門和平請願被抓,並遭到多次毒打,之後警察又把我強行送往馬三家教養院。剛到教養院,隊長黃海燕就安排叛徒對我進行洗腦,並威脅我說 「限你三天內必須放棄修煉,否則就『棒喝』,給你好好消消業。」我拒絕接受叛徒們的邪悟。7月31日晚5點半,隊長黃海燕指使楊建紅(刑事犯人,瀋陽人)毒打我,用手狠狠地揪我的頭髮,手打疼了,就用鞋底打,又怕鞋底打壞了,就用螺絲刀打,邊打邊告訴我說:「我是替黃隊長打的。」一直打到晚上10點半,她打累了又體罰我。五個小時的毒打,使我渾身傷痕累累,皮膚成黑紫色,第二天開始便血。

第二天做早操時,我高喊:「他們打得我遍體鱗傷,我們學大法的都是好人,是它們執法犯法。」還沒等我說完,惡警們就撲過來捂住我的嘴,連拉帶扯把我弄到樓上。遇見了勞教所所長蘇境,她惡意地說:「誰打你了?誰看見打你了?」並罰我在走廊站著。

在這裏,惡警們對大法弟子進行精神和肉體上的摧殘。如:欺騙、開批鬥會、威脅、恐嚇、栽贓陷害、誹謗造謠、不允許親人接見、體罰、超期關押、禁閉、晝夜不讓睡覺、酷刑等,企圖摧殘大法弟子的意志,以使他們放棄修煉。

大法弟子林萍由於堅修大法被隊長邱萍與叛徒們體罰(蹲馬步),導致一個大腳趾沒有知覺,而且還被惡警邱萍用電棍電了三個多小時,皮膚已焦糊。

大法弟子李豔君被隊長張秀榮和叛徒體罰三天三宿,經常被毒打,用電棍電,使其鼻青臉腫,慘不忍睹。

大法弟子葛春玲,從2000年7月開始被隊長張秀榮、四防楊建紅與叛徒們連續折磨二十幾天,如:24小時蹲馬步,不許喝水、不許上廁所、不許睡覺等,2001年5月在「嚴管班」,惡警XX與叛徒們長時間不允許她上廁所,導致全身浮腫、心率減緩(48次/分)、四肢無力,但仍然強迫她超負荷勞動。

有位大法弟子(不知姓名)長期被酷刑折磨,雙腳已潰爛,只能扶牆一點一點挪步。就是這樣,惡警們也不放過,並殘忍地用電棍電她腳上的爛肉。

此類例子不勝枚舉,這種卑劣的手段已經成為女二所幹警的主要「工作」方法之一。

女二所對外封鎖一切殘酷迫害大法弟子的消息,製造種種假相,企圖用欺世的謊言矇蔽世人。來往書信均要經過隊長的嚴格審閱,並剝奪大法弟子的申訴權、接見權,以防它們的醜惡伎倆被泄漏。

2001年3月16日,香港記者要來採訪,所長與惡警們一面封鎖消息,一面安排我們去少管所「看電影」,其實是又一次將堅定信仰的大法弟子支走,以便無人向前來參觀、檢查的官員和記者揭穿他們見不得人的醜事,而且還可以謊報所謂的「轉化率」。上午8點多,他們將四、五百人送到少管所,並強迫我們跑步,做遊戲,一直折騰到中午也沒看見電影。下午終於放映電影了,可銀幕上模糊一片,根本看不清,也不知是甚麼年代的電影。隊長們有的睡著了,有的打手機請示所長甚麼時候回去。直到下午5點多鐘,才結束了這場弄虛作假的鬧劇。

為迎接2001年5月22日外國記者團參觀採訪,他們在4月份將十幾名大法弟子轉走,並對我們宣稱:再不放棄修煉就定為「反革命分子」,終生監禁或判死刑。現在送走的是第一批,再不放棄修煉,下一批就是你們了。同時,命令各分隊不惜利用各種手段,加大迫害力度。我在電影中看過過去國民黨的渣滓洞,可那與女二所這個人間地獄相比遜色多了。

2001年5月8日,他們突然通知一部份大法弟子收拾東西,馬上轉走,說是送到大北監獄,實際上是送到「嚴管班」藏起來了。每天24小時不許下樓,16小時超負荷勞動或坐板凳,大法弟子承受著難以承受的痛苦和難耐的寂寞。

以上只是我在馬三家女二所被非法教養期間的親身經歷及親眼所見中的一點點,也只是我所接觸到的發生在中國局部地區邪惡的一個小小側面,如果不是身處魔窟,我永遠也無法想像世上竟有如此黑暗、殘暴、用語言都無法形容的可怕的地方。但是如此的女二所卻得到了江澤民集團的嘉獎。我寫出來的目的是為了喚醒被邪惡之徒搞出來的這套滅絕人性的卑鄙伎倆所矇蔽的世人,並揭穿他們的欺世謊言。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1/200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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