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委書記的信:公民有沒有權利做個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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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1日】

市委書記並市婦聯負責人:

本著對人民負責、對社會負責,我如實地反映以下情況:

往事不堪回首。我永遠也忘不了1995年,那一年,我丈夫(原市勞動局副局長)在40歲年富力強的年華卻患上了肝癌!望著那幼小的女兒、年邁的老母、多病的妻子和那剛起步的事業,他奮力與死神抗爭,手術後又多次放療化療,希望現代科學能在他身上創造奇蹟,直到昏迷前一刻也沒放棄希望。為治他的病兩年多我四處尋醫問診,請教授,送紅包,經常半夜排隊掛專家門診。多少個日日夜夜,24小時護理一有風吹草動也會令我膽戰心驚。家庭傾其所有單位花近40萬元,挽不回年輕的生命。1997年11月,帶著無限遺憾的他拋下熱愛的事業溫馨的家庭永遠的去了!原本就患有嚴重的支氣管炎、貧血、胃炎、腎虛、膽結石、關節炎、神經衰弱的我再也支撐不住,一病不起,險些隨他去了。我在心中吶喊:為甚麼人要承受生離死別和病痛的折磨?!生命為甚麼短暫脆弱?!現實為何這般殘酷?悲劇為甚麼偏偏輪到我?芸芸眾生有幾人能跳出權力與利益紐帶的束縛?有多少人像我一樣深刻體悟和經歷過從勞動局副局長夫人一下成為孤兒寡母個中的世態炎涼?為甚麼我曾努力地參加過的各種氣功及健美操總祛不掉一身的病?!而那看似健康的丈夫一不留心、肝癌得上身甚至比我走得更早?無數解不開的心結企盼有個滿意的回答,我在怨天尤人悲痛消沉的苦海中掙扎……

99年上半年經人推薦我得到一本《轉法輪》,當讀完第一遍已消去不少疑雲,三五遍通讀下來許多百思不解的心結已經解開。終於,在愛不釋手通讀的過程中我知道自己明白了許多人體、生命、宇宙的天機!我終於清楚了人為甚麼活著,為甚麼修煉、為誰修煉、生命為誰而存在的意義。明白了「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是至上而下派生萬事萬物的最高法理,人世間或宇宙中有千標準、萬標準,但唯有「真、善、忍」是最終衡量一切好與壞的唯一標準!所以,人天經地義就應該做好人,這是順應天理最正的事情,修心,煉功,去掉不純的思想,有了矛盾找自己的原因……堅持下去,最終能從普通人中脫穎而出成為更高層次的人。這些淺白而又高深的法理引導我走上返本歸真的旅程。從此我主動搞好婆媳關係,對工作對家庭盡職盡心不再抱怨世態炎涼不再怨天尤人,逐漸一身之病竟不翼而飛,至今未吃過一顆藥打過一次針。這一切使我感慨萬千感激不盡。如果當初沒有修煉「真、善、忍」,不知又要花去單位多少醫藥費!想到早逝的丈夫,他實在太沒緣分!在夢中我曾多次告訴他:「法輪大法能使破碎的家庭重歸於好,使痛苦之人絕處逢生,使良心泯滅者從此諸惡不作諸善奉行。你的妻子已是令人刮目相看的修煉人,你可以閉上眼睛放下心。」

然而單位就因為有我這樣一個人而三年未評上文明單位,使得全單位三年來人均少得三千元獎金。人們少得三千元不知有沒有人對我怨恨?2001年底的考核因為我煉法輪功被告知評為不稱職,因此扣發一級工資、扣發有關獎金,據說兩年不稱職取消中級職稱,將來工作籍、一切相關問題都難得保證。我真不知道現實到底怎麼啦?人應不應該做個好人?有沒有權利做個好人?不鼓勵做好人是不是鼓勵做黃、賭、毒的壞人?人有沒有健身的權利?有沒有選擇健身方式的自由?人應不應該擁有自己的信仰?扣獎金、扣工資、洗腦、保證一切強制手段能不能真正控制人的思維?在社會大家庭中,像我這樣的孤兒寡母更應該得到社會婦聯、單位更多的溫暖;《憲法》、《勞動法》中哪條哪款規定煉法輪功是不稱職的人?同工同酬是人的基本權利,為甚麼非要逼著人說假話辦假事做虛偽的人?法輪功學員每一個人都是口碑甚好的人,可為甚麼過年過節都不許上京,不許外出,這不准那不准,須知株連是封建社會腐朽黑暗的體現?邪惡在肆虐泛濫叫人民怎麼面對?我愛人沒有了,溫馨的家庭從此不敢夢寐,本來為數不多的工資要養活女兒還要點滴節約隨時應付她高昂的學費,潛在的工作危機漸漸逼近,尊敬的市委書記並各級負責人,如果換成是你,該去反感甚麼擁護甚麼?為甚麼硬要把上億的好人往對立面上推?儘管這樣我時時心懷「真善忍」。「別人可以對我們不好,我們不能對別人不好」,明知我可能會失去本屬於我的一切,但依然不爭不鬥,僅僅理智、清醒、嚴肅地向您和有關各級負責人呈上這次情況反映,謹此一句話:追求真善忍沒有錯,因此被評為不稱職這合不合理、合不合法、合不合情?這公不公平、公不公開、公不公正?

我覺得書記還是個有良知的人,於是,我呈上這份沉甸甸的情況反映。

中國人民銀行分行大法弟子
200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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