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前我身體很不好,因身體不好心情也不好,在單位常與同事為一點小事爭得不可開交,搞得自己苦惱、別人難受。慢慢地身體越加不好,有近十種疾病,如:神經衰弱、頭痛、大腦供血不足、美尼爾綜合症、心臟間歇性停頓以及多種婦科病。為此我急躁、煩悶,每天靠吃中西藥維持著,使得自己備受煎熬。修煉前我是一個爭強好勝、自尊心很強的人,並且一貫認為自己是個好人、是個講道理的人,所以凡事只要自認為沒有錯,就得理不饒人,但人生經歷不遂人願,在生活中遇到許多理解不了的事,總感到自己太善良被欺負。在家裏夫妻感情雖可以,也令一般人羨慕,但與婆婆的關係很緊張,嚴重時婆婆曾拿著菜刀要和我拼命。加上一身的病,我覺得活得很累很苦,幹甚麼事都感到力不從心,真是生不如死,而死又不甘心──人們都說要認命,可命是怎麼來的、命的好壞是由甚麼決定的?這一切我問了許多人,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自從96年4月12日得閱了《轉法輪》──這部萬年不遇的宇宙大法──使我的心靈深處受到了人生第一次震撼,感受到了師父的慈悲。大法解開了我平生以來許許多多的人生之謎,大法改變了我的人生道路,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的思想境界在法中得到了昇華,心性得到了提高,身體也得到了淨化,多種疾病奇蹟地康復了。實踐與理性的昇華使我更加堅定了以法為師、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信心,按照大法的法理注重心性修煉、以一個真正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從此我的家庭更加和睦,與婆婆的關係和諧了,同事之間的矛盾化解了,在工作、生活上的煩惱和不愉快全部解決了,工作單位、同事、親人、朋友、鄰居。儘管他們對修煉有不理解的地方,但他們看到了我自修煉後的巨變,體驗到大法的威德威力,不由自主地在不同程度上認可了。通過修煉,我認識到人只有返本歸真、返回到自己生命原始的最美好的先天本性上去,才是人生命存在的真正目的。法輪佛法是宇宙大法,主佛慈悲宇宙中的眾生,法正乾坤,萬古以來第一次把佛法傳於天上人間,救度各界眾生。大法弘傳,有越來越多的有緣人聞到佛法,並且以法為師、嚴守心性,從好人做起,從大法中受益無窮,大法使一個又一個被病魔纏身痛苦不堪的人恢復了健康,許多生命的心靈得到了淨化。
1999年7月大法與師父卻被邪惡之徒、人間敗類誣陷,這真是顛倒黑白、栽贓陷害。實質上邪惡是想欺騙善良世人,使眾多世人在不了解真相的情況下敵視大法,來達到它們不可告人的目的──毀滅眾生。為了堅持真理、正義,做為一名大法弟子,我有責任有義務維護大法,澄清事實。根據憲法信仰自由、賦予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幾次合法上訪,想用自己在修煉中對法的真正認識與切身體會反映真實情況。只為說一句真話,帶來的卻是人權的被踐踏、人身的被迫害、家庭的被破壞(責任人:工廠廠長王廣氣、書記張守德、黨群部部長黃立軍、公安處處長李增堯、派出所所長李建業、本單位書記牛秋生。)──
1.1999年4月25日的和平上訪,卻被邪惡者誣陷為圍攻,工廠扣罰我工資200元。我本著「真、善、忍」原則,真心勸善,講事實、擺道理,告訴他們上訪沒有錯,應該看到每個修煉者自修煉後的身心巨大變化,給國家、社會、工廠、家庭帶來的一切好處;大法是正法,我們是修煉,所做的一切都是最正的,大法的傳出對任何國家、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希望工廠根據事實如實向上反映真實情況,這才是對國家、對人民負責。但是,我們換來的卻是乾擾與迫害,工廠領導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事實不分善惡,使我們的煉功學法受到限制破壞──派出所公安處對每個輔導員秘密跟蹤、監視、調查,其結果甚麼也沒得到,因為我們心正,行得正,一切都是公開的,我們不怕人家了解真相。
2.1999年7月20日,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許多又無故被抓,我再次用自己的切身體會證實大法。但到省政府、信訪辦都不受理不接待,他們說這次抓人是上面的事,只有北京能解決。無奈還得去北京上訪。我們帶著一顆真誠的心,在鐵路、公路受阻攔的情況下騎自行車進京。路上看到警車不斷,警察看見大法弟子就抓,我心裏非常痛苦,想不通國家到底出了甚麼問題,這麼多要做好人的修煉者只為信仰自由,只為說句真話,為甚麼就被抓呢?大法受到攻擊誹謗時只有真正修煉人的切身體會才有說服力,為甚麼就不准我們說話呢?大法是正法,我堅定正念,以事實來說話,相信一定會有解決的辦法。到達高碑店聽說在北京的上訪弟子都被抓到豐台體育館,我暫時返回工廠,卻被公安處強制扣押,逼寫「保證」。我記住師父的話:「有些心不去連佛都敢出賣的,這是小問題嗎?」(《大曝光》)上訪沒有錯,我們是修煉人,當大法與大法弟子受到不公正對待時,應該有我們講真話的權利,我拒絕寫任何「保證」。後它們把我人身自由剝奪了,我被強制關進洗腦班,被逼看那些無中生有的電視、錄像、報紙,寫所謂的「認識」、「保證」,還逼迫「揭批」。我拒絕寫,廠書記張守德、黨群部黃立軍及其它工作人員每天威逼和恐嚇,當時我根據自己的想法寫了一篇,法輪功沒有組織,是個人修煉,師父與大法沒有錯,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我是修煉受益者,人所共知。辦班期間10天就收交300元,工資只發140元,雖然他們這樣強制,但他們沒有達到目的,我還是堅持修煉,可是我的人身自由被剝奪了,連出入廠區都被受到限制。
3.1999年12月27日,第三次上訪,為大法與師父討還公道,到達北京西客站就被工廠與礦區公安截回,並帶上了手銬。因為我沒有犯法,也不害怕,只是勸善,向他們洪法講真相說:手銬是銬犯人的,你們把要做好人的人銬起來是違法的;你們已經看到了做為修煉人的所作所為,我們以法為師,真正做到了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只是叫世人從正面了解我們,電視報紙都是誹謗造謠,與大法與師父根本沒有關係,師父只是講給了法理,大法修煉沒有強迫任何人,沒有真正按照大法要求做的,師父是不管的,這些大法中講得很明白;我相信國家政府才去上訪,信訪辦就是接待上訪人的,國家不允許我們講真話是不對的,是違背憲法的,你們這樣做也是在執法犯法。但他們在邪惡壓力下,知道我沒有錯,還是把我銬在暖氣管道上,24小時專人看管,非法扣押了我三天,我們去上訪共3人,而這次沒有去上訪的5名學員也被強制關押在廠招待所,我們連洗澡的權利也被剝奪。我們三人被廠電視、廣播在廠裏通報3天,每人行政工資扣2級,年底補發工資被剝奪,一切待遇取消,工資發140元,非法關押30多天,逼寫「保證」,還要扣罰800元。被我們堅決抵制。工廠惡人趁機造謠,挑起工人對大法的敵視,因工廠效益不好,裝甲兵總部不給任務,責任都推在了我們身上。實際明白人都知道是怎麼回事。工廠還在所謂的「敏感日」,本廠所有修煉人的自由被限制,出廠班車都有人監視,就連女學員出廠趕集買口鍋也被剝奪,自家兒子陪同也不允許……
4.2000年4月8日工廠幹部緊跟邪惡,強制工人去市裏參觀誹謗展覽。展覽中工廠錄像準備造假欺騙工人,當時我告訴他們這是侵犯人權,不經我們同意不准錄像。他們卻說只要鏡頭不停留在你的身上就不算侵權,他們太卑鄙了。為了抵制邪惡、還師父大法清白,我再次擺脫他們的控制,進京依法上訪。到了信訪辦,接待人問明情況,告訴我們法輪功問題有專門接待處,等我們到達街口就被等在那裏的本廠公安、廠總書記及我愛人帶回,非法關在公安處,要給帶手銬,被我堅決抵制並告訴他們我沒有犯任何法,上次帶手銬其實是配合你們作惡,當時只想讓你們從正面了解大法與修煉人的大善大忍,而你們不分善惡正邪,為了個人利益助紂為虐,這次堅決不帶。工廠書記張守德氣極敗壞地喊到:「帶、帶,找幾個人來必須帶上。」我堅定地說:「看你們誰敢給帶!」他們一下被震住了,邪惡沒有達到目的。礦區公安局來人,我以大法修煉者的心性標準,慈悲真誠地用自己的切身體會向他洪法,講自己為甚麼要堅持上訪的決心與目的。他聽完我說的一切事實後,肯定地說:「我相信你所說的一切,你們師父教人做好人,你們煉功人都是好人,現在我們那裏沒有處理一個煉功人。只是看上面的精神,不過我告訴你,不管你以後是被勞教還是被判刑,你都是個好人。」聽完他的話我心裏為他高興,他的本性善念沒有被埋沒,只要今後堅持正義不抵觸大法,一定會有好的未來。因為善惡必報是天理。
因我去上訪打亂了不法之徒們破壞大法的邪惡計劃,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為名強制拘留半個月。我不服,要求上訴,在上訴欄裏寫到:上訪是憲法給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我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與「擾亂社會治安」沒有任何關係。但公安李增堯毫不掩飾地說:「沒用,現在你去哪裏上訴也沒人給你受理,這事你同意不同意都得執行。」我的工資又被降2級,扣罰3000元。自此後我每月只能拿到100多元工資,其餘全部扣發。
5.2000年12月22日大法學員共10人再次進京護法,工廠嚴密監視、封鎖出廠大門與公路,以此達到阻攔目的,但大法弟子護法的心是堅定的,任何方式阻攔也難不住我們。在沒有公路走時我們翻了幾座山後又轉乘了3次汽車,於保定上火車才到北京。進京後由於情況有變,有7人在天壇、地壇證實大法後回廠,我與一男一女兩名學員留在北京。男學員因堅持修煉被工廠解除合同。我和女學員的兩家愛人受到株連,也被迫害不准上班,強迫進京找人。後我愛人被免去中層幹部、本單位書記職務,另一女學員愛人被免去廠技校老師職位。現我們三人全被工廠非法開除工職,強制解除合同。2001年1月11日因一學員心性沒有守住,帶著公安找到我們在北京的住處。公安強制把我們帶回,非法關押在礦區看守所。因我沒做任何違法犯法的事,拒絕配合簽字。我絕食抵制非法關押,要求無條件放人,並向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利益,昧著良心不顧國家法律,在沒有辦理任何正規手續下強制執行拘留。絕食第12天的上午也就是臘月二十九(小年),他們為了逼迫我吃飯,把單位書記找來不准他回家過年,還威脅要把工廠工人找來3班輪流看守,我甚麼時候吃飯他們甚麼時候回家。其實大法的威力在我身上已經展現,一個生命12天不食水米,還一切正常,這不是奇蹟嗎?但他們還執迷不悟。單位書記牛秋生不明是非善惡,把一切不滿說是大法與師父造成的等等。看到他們的言行我的心就像刀割一樣疼痛。師父慈悲眾生,傳大法救度世人,他們還在害人害己地謗佛、謗法,天理不容啊!只因我人心出來了,心性沒有守住,不願再讓更多的人說師父與大法不好而給他們自己帶來更不好的結果,初一凌晨我吃飯了。當時難受的心情無法用語言表達。
我自修煉以來,知道師父對弟子只重心性不重形式,從來沒有給師父磕過頭上過香,這次在這個特殊的環境下,為了表達弟子對師父的敬意,第一次用僅有的東西供在了炕上,眼裏流著淚給師父磕了3個頭,這一舉動觸動了所有人,他們看到了一個大法弟子對師父與大法的真誠堅定的心。在非法關押近30天時我們要求放人,可他們太卑鄙了,開了假「釋放證」欺騙了我們,又把我轉到了獲鹿看守所。只為說句真話,堅持真理,正月十七婆婆病故,家人要求放人送葬,可我連最起碼的權利都被剝奪了。獲鹿看守所對待大法弟子更是邪惡,所長及其它手下惡人已在明慧網上多次曝光。一次副所長杜濱(女)找我談話,讓我喊報告,我不喊,說:「我沒犯任何法,不是犯人,我們是修煉人,是有尊嚴的。」她聽後叫我站著,喊來手下一個邪惡打手。他打大法弟子心狠手毒,我對他說:「打人犯法,善惡必報。」他人性全無,上來左右開弓,專往臉上打,我只覺得兩眼冒金花,兩臉火辣,直到腫了起來,幾乎要倒下,口腔內兩邊已被打爛,又過來一惡人對我就是猛踢猛踹。但是我是修大法的,他們只能迫害我的身體,卻動不了我堅持真理的堅定的心。在每天晚上點評時犯人見到值班管教要喊「政府好」,杜濱(音)見我不喊,問我:「政府不好嗎?」我很肯定地告訴她:「政府不准好人說話,還要把這麼多好人抓起來,對嗎?」她聽後看我很久,見我非常平靜,沒再說甚麼就走了,正念使我戰勝了邪惡,自此以後他們不再逼我。其實他們都是被邪惡所控制,他們也明白大法弟子都是好樣的。
2001年3月14日我被非法強制勞教三年,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在體檢中身體不合格,但廠派出所所長李增業與勞教所達成了讓我暫時留住的協議,真正露出他們的邪惡,我被分在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二中隊二班。第一天白天隊長讓寫保證遵守所規隊紀,我說不煉功不學法辦不到,她說只是集體生活整點起床參加勞動,我想那行,我們煉功人在哪裏都是一個好人,用我們的言行來證明法輪大法是正法。進班得知,這是所部1、3、5大隊,五大隊分3個中隊,每一個中隊非法關押大法弟子近百人,分1、2、3個班。通過和同修交流認為:所規隊紀是給犯人規定的,我們是修大法的,是最正的,不是犯人,咱們被關押在這裏是違法的。我明白了不應該寫甚麼遵守所規隊紀的保證,並決定以行動取消保證,挽回損失。第二天,監控的吸毒犯讓我參加勞動,我對她平靜地說:「我不應該幹,要找隊長談,寫的保證作廢,要收回。」她一聽氣急敗壞帶我去見隊長,隊長他們說我鬧事,不由分說給我上繩(一種刑罰),四五個男女隊長按住我,怕我叫出聲來,指使監控田少英用膠帶把我嘴封上三圈,只讓穿一件秋衣,把手腳反綁讓繩子像蛇一樣纏在胳膊上、脖子上,就像電影裏綁犯人上刑場一樣,繩子很細,上得又很緊,繩子很快吃到肉裏,有一根繩頭說甚麼也綁不住,三次綁上三次掉下來,我知道這是師父在幫我。過了一會兒他們把我放開說是重新找繩再綁,當時由於血液不通,兩個胳膊已不能動了,感到心慌出氣很困難。我要水喝,他們見我這樣後說:「這就受不了了?」我說:「我已經被非法關押折磨60多天了,現在身體又有病了(被迫害所致),有體檢證明。」他們沒有再上繩,又把我雙手銬住,吊在暖氣管道的立管鉗子上,只能腳尖著地。我真後悔,只因沒有守住心性做了不該做的事,這樣我反覆在心裏背法,堅定正念,我走出來就是證實大法的,絕不能夠走向反面背叛大法,在心裏對師父說自己錯了。到了晚上,師父慈悲,同修見我三天沒有放回,要求放人,如不放人,同修就不睡覺──就這樣我被放回,還有幾個同修寫的「保證」隊長一塊退了回來,我們當場撕毀。這是大法的威力體現,只要大法弟子堅定正信正念沒有辦不到的。但是對於邪惡的生命來說,由於有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支持,在勞教所裏對待大法弟子比對真正的犯人狠毒,他們執法犯法、威逼利誘,為了達到逼迫我們放棄信仰的目的不擇手段,因「轉化」一個他們有獎勵,打死又算自殺,所以大法弟子在勞教所這人間地獄裏真是生不如死,每天身心都在極度的邪惡迫害中度過。暴徒們把所能使用的刑具刑罰都用在了大法弟子身上(電棍、狼牙棒、上繩、吊銬、反銬、蹲銬、罰站、關禁閉),更可惡的是精神上的摧殘,每天看誣蔑造謠的電視錄像,逼寫認識,不許弟子睡覺。一個生命最難承受的是長時間不讓睡覺。據悉現在全國已有近千名大法弟子在迫害中被奪去了生命,所謂的「轉化率」就是這麼來的。
在邪惡的環境裏,每天真是感到度日如年,可心裏就有一念:法輪大法是正法,師父是清白的,強制改變不了人心,誓死不背叛大法,不當叛徒。面對邪惡的迫害,不能煉功學法,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勞教所要工廠接回,工廠不接,勞教所裏怕出非正常死亡事故,於2001年6月8日晚送回(有證明)。但工廠的邪惡之徒們還是不放過我,要我配合他們。我正念抵制,並告訴他們善惡必報,大法弟子修大法的心是堅定的,一切都不配合。2001年8月6日上午廠公安處派出所在我買菜回家的路上綁架了我,為了揭露邪惡,讓更多的人看到他們的惡行,我一邊抵制一邊大聲喊:「綁架犯法,我沒有犯任何法,你們這樣不得人心!」四五個年輕人架住我推進了車裏,當場有很多人目睹了這一切。一路上我發正念,鏟除他們背後的邪惡因素,決不允許邪惡對我進行迫害,阻止他們再繼續作惡。到了礦區公安局,我向公安人員提出質問,揭露他們的惡行,使他們沒話可說,給我辦「監外執行」:一年3000元,三年9000元。我對他們說:「我沒犯任何法,是你們在利用國家人民給的權力在犯法,不要再做惡了,善惡一定有報。工廠已經開除了我的工職,愛人也受到株連,逼迫無奈提出離婚。我身體你們也看到了,以前我煉功是甚麼樣,現在是甚麼樣?我已被你們迫害得快家破人亡了,要命有一條,你們看著辦吧!」可笑的是,他們在執行書上保人欄裏寫上了我的名字,當天中午暫時把我放回。為了抵制他們對我的迫害,我於2001年8月7日被逼離家出走,家中有近70歲的老母親不能照管,是誰剝奪了我們做父母、兒女的權利?是誰踐踏公民的合法權益、強制人放棄善念、剝奪做人的基本權利?正邪好壞對錯,還是讓事實來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