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處失火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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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8日】 在東北某城市,我們同修租了一個房子,因同修自己有漏,房子沒住幾天因做飯起火了,火著得很猛,沒有辦法去救。當時我們想把電腦拿走,可是整個房間全是煙。其實這都是假象,火並不大,本來是師父給機會,是能夠拿出來電腦的,可因為同修的心性不穩而沒有拿出來。我們出去找鄰居報火警,這時門已被鎖上,同修也進不去屋了,有的同修先走了。當時我對另一位同修說我們應該返回去,因為那裏有電腦和大法資料,是因為我們自己沒做好,心性有問題,有漏才造成起火。所以我們不能一走了之應該去面對。可是一看到樓下全是人,擠的滿滿的,樓上的火還在著著,我和那位同修又沒有勇氣上樓去。只好我們也走了,當時我們的心裏非常痛苦,那時的心情是無法用語言來表達的。我在心想我還能不能修了。這件事情發生後,沒有一個同修指責我,卻都是在鼓勵著我,可是我自己不能原諒自己。我的淚水不停地流著,如果同修要真的指責我的話,我內心會好受一點,我在向內找,起火不是偶然的,是自己的心性問題。

事情發生後,同修給房東打電話要賠償房東的損失。可是房東已報警了,電腦和書都被公安拿走了,有的同修主張去面對房東,有的不主張去面對,意見不統一。我一直在找自己,心裏在想,這次起火給房東的房子燒了,而且電腦和書都被警察拿走,房東和警察已經知道我們是大法弟子了,如果我們不去面對,常人和房東因受媒體的矇蔽會認為煉法輪功的還做好人呢?把人家的房子燒了,一走了之,不管人家了,這哪是做好人呢?常人會誤解我們的,我心裏在想對不起人家,我沒有做到煉功人的標準。反而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所以我決定要去面對房東,向他們說清楚,並向他洪法,講清真象,救度他。

我和15歲的女兒商量一下,我們去面對房東。當時我們的心態特別純,非常平和。我心裏在想自己就是神,看著女兒單手立掌清除邪惡,我心想到自己和女兒的安危。我心裏只有責備自己,沒有把事情做好。

當和房東見面時才知道給人家帶來在精神上的痛苦,我告訴房東說這次起火所造成的損失我們全部賠償,房東老大爺聽了當時被感動得流下了淚水。他說:「我真沒想到你們還能來看我們。」當時我很內疚地低下了頭,同時淚水不停地流了下來,覺得真的對不起人家。房東大爺說:「你們可別叫公安給帶走,知不知道外面的情況如何?」我覺得這位老大爺在保護我們母女倆人。房東女兒還關心地說:你們母女有地方住嗎?

同修們聽說了都很高興,有的流下了淚水。第二天我和女兒又去房東家給房東老大爺一個滿意合理的賠償。對於我們流離失所的大法弟子來講也是很難的,但是我們做到了。房東大爺非常感動地說:「知道你們是修大善的,都是好人哪。」當時我想這是法的力量。

師父說:「那麼做為一名修煉者要用一切有利的條件,弘揚大法」(《證實》)我就對房東大爺說因為我們都是學大法的,所以我才能把錢給你送來,能來面對你,如果我們不是學大法的,我不會來的,一定會一走了之,更不會來給你們送錢。我們有宇宙的特性「真、善、忍」的標準來衡量自己,所以我們今天才會這樣做。而且我還告訴了他法輪功的真相,告訴他法輪大法是真正的正法,並不是像媒體宣傳的那樣,那些全是假的,在矇蔽人,在害人,告訴他千萬不要反對大法。房東老大爺聽了這一席話,對法輪功有了深刻的認識和了解,在臨走時,我把真相材料和光盤送給老大爺,老人家非常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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