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三家集中營的正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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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3日】我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受益非淺,曾三次進京上訪,最後一次是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進京,在住地(清華大學附近)的平房被警察帶到當地派出所,非法關押在車庫裏一宿,並多次非法提審:「到北京幹甚麼來啦?」我回答:「上訪。」「誰給你租的房子?」我回答:「自己。」第二天上午由葫蘆島市公安局駐北京辦事處人員將我押送到辦事處所在地,次日押送回葫蘆島市,非法刑事拘留十天,這期間警察給我雙腳銬上了沉重的鐵鐐,我們同號內有一名殺人犯都未「享受」此待遇。十天後,匆匆地把我送到了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就這樣,我帶著腳上多處被鐵鐐磕破出血的傷痛來到了這所人間地獄──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送我們去的當地派出所的吳XX(不知道名字)指著我對馬三家一男公安負責人說:「這是頭。這些人(指當時在場與我同車去的法輪功學員)都聽她的。」那名負責人點頭示意知道了。上樓後大約10分鐘,我就被帶到了女一所(刑事犯隊),參加每天16個多小時的超體力勞動。警察安排了兩個包夾負責看管監視我,有一項規定,若看管得力,便可得到減期獎勵,否則,會受到加期處罰。

在這裏,警察不准許我們寫申訴信,我只好以寫家書為由寫了一封申訴信(99年11月初)。放在毛褲兜裏,一天夜間起來煉功(在不影響她人睡眠的情況下),被坐班和四防看見,她們便大聲喊叫,結果把全號20多人吵醒,引起眾人不滿,我拿起毛褲準備要穿的時候(因為我們只要煉功被發現就要被拉到走廊或廁所裏體罰),被包夾宋潔將毛褲搶走,申訴信讓她發現並搶走,交給當晚值班隊長趙國榮,當晚值班指導員是李書環。

大約在99年11月末的一天上午,忽聽走廊裏邊雨點般的動靜劈里啪啦地響起來,我欲從號內出去看個究竟(一些學員在走廊裏煉功),隨即就有十多人將我圍起來毆打。其中有坐班韓麗霞(吸毒,丹東人),李清賢(偷盜,錦州人),李麗(打架,滋事,本溪人),花秀娟(吸毒,丹東人),黃海鳳(詐騙)等多人,一名善良的勞教的(不到20歲)為了保護我,她自己的嘴被亂拳打出了血,就這樣她們把我從號內打出走廊,又從走廊打到號內,出工了,還繼續打,一直打到車間,還未罷休,李麗把我打倒在車間水泥地上,這時我大聲說:「你們有甚麼權力這樣對待我們?」只見隊長王廣雲一擺手喊道:「包夾都過來開會。」不知又在研究甚麼對策整治我們。

因為煉功,我經常被包夾宋潔、黃海鳳,謝麗紅,張秀麗,楊英等(包夾有時更換)或韓麗霞、李鳳青等綁在床上,雙手伸過頭頂,最長時間達7小時之久,有時我慢慢地掙脫出來還煉功,她們就改換為每隻手單綁,第二天早晨,兩隻手腫的像饅頭一樣,端飯碗都吃力。

大約是99年12月初的一天晚飯後,車間沒活,未出工,大家集中在一起要求背三十條(即勞改人員守則)。由於我未服從,被韓麗霞從號內拉出,連踢帶打地弄到四防值班室,令我蹶著(一種體罰辦法),即兩腿豎直,雙手觸地,這時韓麗霞、曹春陽、黃海鳳等人蜂擁而上,又打腦袋又捶腰的,李鳳青(四防,吸毒,瀋陽人)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地踢我的雙腿,並用胳膊肘用力墊我的腰部(她們稱刨根),並且將我一次又一次踢倒在地,直到我快要站不起來時,才允許我回號內。這時還聽李鳳青在喊:「不許扶她!」這次被打後,造成我雙腿浮腫,青一塊紫一塊,不能彎腰取東西。

第二天早晨出工,我在車間向晚間值班的大隊長張君反映了此事,問她為甚麼要強迫我們背三十條。那些刑事犯背的再熟,做不到又有甚麼用?她說:「讓你們背的目的是以備上級來檢查。」

事隔幾日,由於我們要求煉功並拒絕參加不合理的體力勞動,我被關進了禁閉室(6天5宿),不讓穿棉襖,雙手銬在暖氣管(涼的)上,身體緊挨著已結厚厚冰的窗戶站著,不能睡覺,並指派包夾宋潔給我讀誹謗大法、誹謗我師父的報紙,我不聽,還給她背誦我師父的《洪吟》,她便惡狠狠地用雙手掐我脖子,撓我的臉,當時我看到在門外站著的張君大隊長正笑呢。回到號內我臉上的傷痕還在,有一名吸毒的刑事犯楊傑說:「看你把人家撓的。」

大約是99年12月23日,我再一次要求煉功環境,拒絕參加超體力勞動,並絕食,又直言上書「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因此到車間後,我被四、五個人抬去衛生所輸液,由於我不同意,被她們從地上拖著,內褲都被拖壞,還把我五花大綁起來,強行輸液。當時我想針扎不進去,結果護士扎了五、六針也找不著血管,最後扎進去了,但是沒扎進血管裏。我只感覺胳膊非常酸痛(動了一念),瞅了一眼腫得老高的胳膊,被旁邊看管人員看見,告訴護士,又扎了一針,輸完液後,把我送回了車間,讓我坐在外面的水泥地上煉功,我就盤腿打坐。剛煉一會兒,來回過人,隊長王廣雲說:「不行,別煉了,坐那呆著。」又派一名打手李清賢(此人膀大腰圓,打人非常狠,刑事犯都懼她三分),站在我身邊,一會踢一腳,一會打一拳,邊踢邊打邊罵。之後,又把我帶到大隊長辦公室,只准我穿秋衣秋褲,並喊四防拿來繩子,將我雙手背後捆上,雙腿捆上。坐在水泥地上面,指導員李書環,大隊長張君兩人一個用電棍電我腳心,一個電我脖子,因我正在絕食,就感覺噁心,電了一會,大隊長張君說:「哎呀!可別吐在我身上,我還得寫總結呢!」指導員李書環說:「我收拾她!」說著又把備用的充足電的電棍拿出來繼續電我腳心,當時我就是背誦師父的經文《見真性》「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真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李書環一邊電一邊說:「哎呀,你還挺有橫呢!」我就心裏說:「讓她電棍壞。」電棍果然就壞了,她還說:「明天再收拾你。」就這樣才算停止了對我的迫害,把我關進了禁閉室,這次是七天六宿。出來後,雙腳心起大泡,捅破後,流膿淌血水,不能走路甚麼都不能幹。上廁所都要人背著,一些刑事犯看到別人背著我去車間幹活,憤憤不平地說:「這教養院也太狠了,人都這樣了還讓幹活。」後來讓我休息了七天,每天我都堅持煉功。雙手疼痛難忍,連拿針的力氣都沒有,我內褲的鬆緊帶壞了,自己縫不上,被一個有善心的勞教(後換上來的坐班)看見後,幫助縫上了。

在禁閉期間,功友給我買的蛋糕、雞蛋,我沒捨得吃,讓隊長王廣雲看見後說:「你還挺滋潤呢!」便把那些東西拿走了。每天繁重的體力勞動,只有中午一頓是細糧還吃不飽。在這種惡劣的環境中,和殘酷迫害下,我原本每月一次月經,到勞教所後,三個多月不來,體重從63公斤降到不到50公斤,不但不讓我與家人相見,而且家裏給送來的300元錢也不給我(家裏人把錢送到了女二所,因家人不知道我被轉移到女一所)。但不知甚麼原因錢一直未轉到女一所,後家人查問此事,並把收據交給了閆幹事,也不見回音,再一問,說是閆幹事把收據給弄丟了。造成我幾個月之內連日常生活用品都靠功友幫助。

我女兒因去北京上訪並且堅持個人信仰,不寫保證書,而被校方勒令退學,從此便被剝奪了依法應享有受高等教育的權利。

我丈夫因女兒失學而傷心至極,不幸得了急性腦瘤,從手術到病故不到一個月時間,住院地點:中國醫大(瀋陽),可勞教所也不允許我去看望。

2000年7月,邪惡之徒為了動搖我對大法的正信,把我從女一所二大隊(二樓)調到了女一所三大隊(一樓),大約一個月的時間,全封閉式地做洗腦工作,不准去食堂打飯,不准許私自與任何人接觸,甚至正常的打招呼借東西都不允許。每天都找來一些人跟我談她們邪悟的理,看對我不起作用,就罰我面壁,並要求站姿,我紋絲不動地站了將近一個小時,直至我欲嘔吐,才允許我回號內休息。當晚值班大隊長是楊玉。與此同時,另一名學員李曉燕已被罰蹶了一天一夜,白天時被在窗外幹活的男隊人員看見,他們說:「回去後咱們也這樣罰他們(指男法輪功學員)。」第二天上午大隊長張君把我們幾名堅強不屈的大法弟子找到辦公室說:「你們太頑固了,做你們的思想工作需要長時間,又來一批新學員,上面要求轉化率,你們暫回樓上。」這樣我們又被送回二大隊。

2001年2月,我們在勞教所裏爭取了給國際人權組織寫信的合法權利,我給安南先生的信中有一個問題是非法搜身的行為,此信由別人帶出一封,同時也交給勞教所一封,事隔不久的一天,我還在車間幹活,被大隊長盛穎、隊長王廣雲兩人叫到車間一室內,說要對我進行搜身檢查,盛大隊宣布理由兩點:一、你是法輪功學員。二、懷疑你身上有經文。我問有甚麼根據?並告訴她們我身上沒有經文,都在我心裏裝著呢!僵持了大約一小時左右,盛大隊說:「告訴你,這是現在,要是以前,就不會這麼客氣了。」並以蹲禁閉相威脅。她們強行對我進行了搜身檢查。

大約在2001年3月中旬,我們要求寫起訴書,幾經周折,總算答應我寫了。但我剛剛起草的稿子,放在枕頭底下,深夜起來時發現沒有了,我知道一定是有人在我熟睡時偷走的。第二天早晨,我送行李時問晚間值班的坐班,她的表情已經清楚地告訴了我是怎麼回事了,在車間裏我又把晚間發生的事告訴了值班的孫大隊長,並要求她調查此事。我沒有氣餒,又接著寫,終於在3月31日完成了。並交給了女一所。主要內容就是一些被迫害的事實,要求追究被告江澤民的責任。此狀遞交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可是只允許我寫,不讓其他學員寫,因此大家都絕食不參加勞動了。她們認為是我帶頭鬧的事,因此於4月7日將我調到女二所二大隊,臨走時又對我進行了非法搜身。把我給安南先生信件的底稿搜去沒收。還有我的日記本中有相關重要的法律條文和一些具體迫害事實的日期記錄(被趙國榮搜去後,交給所長周勤)。

到女二所後,我提出要求見我女兒,並由她代我把起訴書遞交國際法庭(因我已於八天前將起訴書交勞教所,沒有回音,這是在中國政府沒有能力自行解決的情況下我才這樣做的)。她們不同意,找我們地區的叛徒調查我並大肆收集我的資料,欲加害於我,但未得逞。

隊長方季紅沒收了一功友趙素芹借給我的半導體,在這裏我們做人的基本權利全被剝奪,每天24小時均處於嚴密監視之中,每次看完焦點訪談後,只允許叛徒談,她們多數都和造謠電台和宣傳工具是一個論調。王學麗找到值班所長蘇境,問:「為甚麼不允許我們發言?」蘇說:「你們給我閉嘴!」王學麗說:「江澤民不讓我們修,我們還修呢!你讓我們怎麼樣就怎麼樣嗎?你敢把剛才所說的話公布於國際嗎?」幾句話問得她啞口無言,從那以後,再收看焦點訪談後,也不組織發言了。

2001年五一期間,允許我們收看電視節目,但播放的《西遊記》不讓看,我對坐班說:跟值班隊長反映一下,大家都想看一看此片,然而沒人理採。我下樓時還好看到了孫副院長,就向他反映此事,他帶理不理地說:由隊長安排。因為當時有很多邪悟者看到了師父新經文,有正悟的跡象,因此邪惡勢力千方百計地打壓,就連圖書室裏有關修煉、神話故事書等都不外借了,由此可見,它們害怕到了極點。

2001年5月22日,國際友人一行數人到勞教所採訪。從早晨7:40就將我、李黎明、李冬青、王學麗、李英軒、宋彩虹等以洗腦為名把我們送到了一大隊,直至下午4:30才返回住地,嚴密封鎖事實真相,阻止我們揭露邪惡,講清真相,救度世人。

2001年9月初,家裏來電話說我父親(82歲)病重住院,需要我回家探望,經女兒聯繫,本人要求,勞教所准假七天,但有一個條件,即本人要寫保證(按它們說的寫),我說對此沒有任何承諾!我決不能配合邪惡的要求,但它們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讓我女兒代寫了所謂的保證,這我是不承認的,對此我也作了嚴正聲明。父親病故後,我和女兒同時給薄熙來省長、勞教所所長蘇境用特快專遞發出信件,把家裏的情況講明,希望給予考慮,但只給我延長了假期,並沒有解決實質性的問題。於10月5日蘇境帶幾名警察來葫蘆島市欲將我帶回勞教所,恰好我們母女不在家,現在我們母女已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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