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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富裕縣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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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2月25日】自99年7.20以來,黑龍江省富裕縣公安局惡警採取蹲坑、欺詐、抄家、跟蹤等不法手段抓捕法輪功學員,並進行摧殘。請看以下事實:

1、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到所謂的「法教班」進行強行洗腦,實行24小時監控,法輪功學員失去人身自由。

2、對所謂的骨幹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濫用藥物進行摧殘。

3、非法拘留法輪功學員,有的學員被關在鐵籠子裏幾天幾宿,輪流審訊不讓休息;有的被關在小號裏十幾天;有的被帶上只有死刑犯才帶的腳鐐,腳脖子都被夾出了血;有的男學員被扒光衣服毒打,惡警用皮鞋一個腳趾一個腳趾地踩;有的被十幾個警察輪流打,使用電棍、上大掛、坐飛機(不讓坐、不讓站、只讓蹲著,兩手伸開)等手段,學員被打得遍體鱗傷。

4、非法抄家。剛剛調入縣公安局的張喜林(原二道灣派出所所長)帶領其它惡警,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連續三次到農村某學員家進行搜查,哪一次走時也不空手,把學員家中的剪刀、鉗子、書包等東西拿走。跟土匪沒甚麼兩樣。(因學員家貧困,也沒有甚麼值錢的東西)

善良的人們都知道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都不聽信邪惡輿論的宣傳。奉勸那些想借打壓法輪功而撈取政治資本的人趕緊停止作惡,為自己留一條後路吧!「善惡有報」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天理!

黑龍江省富裕縣二道灣鎮不法官員,在對待法輪功的問題上,嚴重侵犯人權,違犯憲法,對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精神摧殘和經濟制裁。請看以下事實:

1、強迫男女混居

當地政府幹部白金哲和派出所所長張喜林主抓迫害,在2000年的最後一天,說讓煉功者上派出所說點事,一會就回來。結果一去就被強行扣押,5男16女關在一政府幹部於洪君家開的一間不足二十平米的店裏,晚上把門鎖上,這樣男女混居在一起長達七十多天。

2、摧殘婦女兒童

被強行關押在這裏的煉功人中有一位是懷孕六個多月的婦女和一名不足十三歲的女孩,由於人多床少,男女21人只有7張單人床,並且床連床,人挨人,也無法睡覺,只能坐著或側身強擠著,而孕婦出現了流產徵兆,下腹疼痛難忍,當找到正在打撲克的派出所所長張喜林時,張卻置之不理。那女孩承受不住政府幹部對她的恐嚇,終於找機會在一個寒冷的晚上偷偷跑回了二十多里外的家。

3、剝奪飲食、勒索錢財

俗話說,「民以食為天」。有許多煉功人離家很遠,當地政府不管他們的吃飯問題,只靠當地幾個學員家送飯。由於天長日久,加上精神折磨,還有家中有七八十歲的老人也病倒了,無法再做飯送飯了。當地學員想回家做飯,被所長張喜林一把拉回,說:「吃甚麼吃,餓不死就行了。」白金哲說:「願哪兒告哪兒告去,不服就抓走送公安局去......」就這樣只好用開水沖玉米麵來充飢。並且每人每天還得交50元住宿費。

希望全世界有良知的人,都來制止邪惡之徒對法輪功的迫害。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7/19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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