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加雷思,
謝謝你1月30日的來信,和同時寄來的你的選民、歐洲法輪功之友協會約翰-迪先生的信件。
我們非常關注對個體的修煉者的人權虐待。我們已經很清楚,正如外交事務委員會在2000年11月對中國的報告中所指出的,他們的行為違反了國際公民和政治權利公約(中國雖還未正式批准但已經簽約)。
法輪功追隨者的遭遇是我們與中國人權對話交流中的主要議題。在2001年11月19至21日在倫敦進行的第七輪中英人權對話中,我們提出了對於用反對恐怖主義作為剝奪少數人群體權利或虐待和平表達意見的人們的一個藉口的關注。
我們也特別地表達對法輪功運動主要成員被處以不同尋常的嚴厲的監獄刑期的關注,還包括使用中國政府據稱完全禁止的酷刑的報導。
當我在去年的10月30日會見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李肇星時,曾親自提出了法輪功追隨者的遭遇問題。我將繼續就這個問題向他們施加壓力。
你忠誠的
丹尼斯-麥克生
2002年二月七日
麥克生先生又在下面加上一句手書:
我會持續向中國提起這個問題並感謝你寫信支持迪先生的合法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