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女士,
柏林市長請求我代為回覆您在2001年10月22日的來信。因為「2001年亞太周」 籌備小組現已解散,並將其責任範圍交回專署人員,所以遲至現在才給您回信,在此請求您的原諒。
我們能向您明確表態,對於您提起的中國踐踏人權的問題,柏林市長會非常嚴肅地對待,並會在與中國代表團的會談中表達對此的關切。
此外我真誠願意與您面談,請您事先電告您何時到臨。
誠摯地祝福您
司屯克敬上200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