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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法輪功學員就23條立法致信香港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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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24日】

尊敬的女士/先生:

我們是意大利的法輪功學員。我們閱讀了關於香港政府對於第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並查閱了立法背景,我們寫這封信是想表達我們對香港第23條立法的擔憂。

23條諮詢文件公布之前,並沒有向民眾諮詢香港是否需要這樣一條法律。西方媒體報導,12月15日香港有六萬人自發走上街頭參加反對23條的大遊行。這是香港回歸以來最大的遊行,可見23條不得香港民心。香港幾十年繁榮昌盛,都沒有這條法律,為甚麼回歸才五年北京政府就如此著急地制訂所謂反顛覆法?

23條規定在中國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為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也可以被取締。23條還規定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即可進入民宅搜索、拘捕,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任何港府認為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不止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而知情不報者也有罪;沒有經過官方公布的消息不得公布,否則將被視為洩露國家機密;23條規定,如果身為香港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一般入獄7年,重者終生監禁。如此一來,任何人在任何時間都有可能因23條而入罪,23條就像一把懸在香港市民頭上的一把劍,香港將人人自危,動輒得咎。

23條也將給香港商界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香港一直以信息自由流通和開放經濟而著稱,這也是香港商機不斷的重要原因,如果香港的媒體和企業因害怕觸犯23條中洩露國家機密罪而不敢報導和搜集政治、經濟和社會消息,香港的自由將被剝奪,繁榮將消失。

香港及全世界各地的媒體、法律界、宗教界、記者協會,人權團體、教育機構、以及商界都表達了對23條立法模糊定義的憂慮。根據國際準則,法律條款必須準確具體。而23條立法的模糊性可以輕易地導致公民的基本權利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名義剝奪。而大陸政權正是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名義迫害宗教團體、法輪功民眾、異見者、互聯網用戶、學者和記者。

1999年7月以來的三年多的時間裏,江氏獨裁集團一直在迫害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僅就我們所知,目前至少有528人被迫害致死。2002年6月25日,中國副總理錢其琛在香港電視上明確地表達了23條立法後要取締法輪功和其他民間組織的意向。23條立法如通過,大陸的暴政,對人權的肆意侵犯,尤其是其對法輪功的迫害,將延伸到香港。

自古以來立法者也同樣被自己立的法而制,剝奪他人的權利同樣也會最終剝奪自己的權利。您和您的家人也同樣生活在香港,請您不要忘記,23條如果在香港通過,您和您的家人也將直接受到它的制約,這把隨時都有可能落下的劍也將懸在您的頭上。我們懇請您為您自己及香港民眾的利益和未來負責。我們希望您能在您的職權範圍內盡最大的努力維護香港民眾的自由和人權,其中也包括您自己。

請三思。

此致
  敬禮

意大利法輪功學員
200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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