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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布魯塞爾經濟和貿易特別代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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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16日】

香港代表Christopher Jackson先生:

你好!

獲知您代表港府在歐盟遊說各議員支持23條反顛覆法在香港實施,我真的為你的行為感到難過。我很理解你有你的工作,要為其盡職,但是我想我們每個人都要為維護人類的基本權利、維護人類的道德負責。為自己的良知真正地負責,你想過你這樣做將給香港市民及其他國家帶來甚麼嗎?你想過你現在的行為也許有一天會給你帶來良心的譴責嗎?

如果香港真的需要反顛覆法,如果它的存在真的是保障國家和香港市民的利益,今天絕不會受到那麼多各界人士的反對,想推出這條法律的是江澤民集團,其根本目的是用權力來滿足自己的私慾,踐踏香港的法制,使更多的人面臨災難。今年6月份錢其琛公開對媒體講港府應儘快立23條反顛覆法,在香港取締法輪功。這充份說明23條反顛覆法的推出是基於個人的私慾,借保護國家安全為名斷送香港人權自由,言論自由,及信仰自由等。

法輪功在中國大陸所受的迫害是史無前例的。近四年的對法輪功的鎮壓使成千上萬的家庭蒙受妻離子散的痛苦,江澤民政府對法輪功所實行的經濟上截斷,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政策,已導致1600多人在勞教所和監獄裏被迫害致死,更多更多的人失去工作,學業,成為流離失所,經常面臨飢寒交迫的人。這一切你也許都不知道,這一切也是你一個在自由開放的民主社會長大的人難以想像得到的。

作為一個香港公民,我因為煉法輪功和平請願而被大陸政府拘捕五次,最後一次被關押八個月,我在大陸的公司也被公安查封,房屋被拍賣,我今年才10歲的兒子自1999年起已成為被拒絕進入大陸的黑名單上的人。一個孩子如何能威脅到國家的安全?他本應是國家全力保護的對像,而今只因為他的母親修煉法輪功而成為被當權者認為對國家有危險的人物,這不可笑嗎?

我告訴這些給您,只希望您能用您的智慧,您的良知權衡您所做的是否真的會給我的祖國和香港市民以及全世界愛好自由民主的人們帶來益處。人應該光明磊落坦坦蕩蕩地活著,這樣才會真的無愧於自己的生命和自己的親人。我之所言是出自一片真誠,還請您在全球性的反第23條的聲潮中三思您對23條立法的觀點和行為,以免將來成為香港市民的罪人。

一位香港法輪功弟子
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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